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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蔡长春 □ 本报见习记者 杨佳艺
“去年儿子税后收入11万元,家里没什么困难了,这些年真的要感谢党的好政策,感谢你们的帮扶,让我们一家人渡过了难关,过上了如今的好日子。”昔日的贫困户赖某一扫往日愁容,乐呵呵地对上门了解村民春耕备耕情况的驻村工作队一行人说。 6年前,因妻子生病致残、儿子读大学经济负担沉重,赖某在巨大压力下患上抑郁症,一家人几乎陷入绝境。江西省赣州市委政法委驻村工作队得知情况后,立即为赖某一家组织捐款解燃眉之急,又定期安排心理专家为他疏导治疗,并帮助他家落实低保、残疾、产业扶贫等一系列政策,赖某的脸上逐渐有了笑容。 脱贫攻坚,法治保障。在这场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脱贫攻坚战中,政法机关立足自身职能,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惩涉扶贫领域各类犯罪,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力打好法治扶贫“组合拳”,为困难群众送上法治关爱与温暖,为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贡献法治力量。 严惩涉扶贫领域犯罪 利用职务之便,将惠农专户资金80余万元以各种名义转至自己账户名下,还将1.5万余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助款挪用购买彩票……甘肃省岷县清水乡财政所原所长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退还全部赃款。 曾经,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一度易发多发,成为脱贫攻坚路上的一块“绊脚石”。 严惩涉扶贫领域犯罪,看好国有财产,确保扶贫资金精准使用,政法机关责无旁贷。 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集中排查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和线索工作,加强对相关犯罪案件线索的备案审查和组织指挥,并与国务院扶贫办建立了12317扶贫监督举报平台衔接机制,实行办案月通报制度,形成持续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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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检察机关严厉打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犯罪,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等“微腐败”犯罪,在“精准扶贫”中加强“精准监督”。 安徽省检察机关针对扶贫资金项目“最后一公里”发案集中的特点,重点查办县、乡(镇)相关部门及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河北省检察机关针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涉及领域环节多且行业性、系统性特点较为突出的特点,坚持“抓系统、系统抓”。 人民法院注重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大力度依法惩处涉扶贫领域各类犯罪,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甘肃省法院系统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从严、从重、从快严厉惩处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出现的职务犯罪,严厉打击挤占、挪用、截留、冒领扶贫资金等涉及资金分配的犯罪,切实保障各项惠农资金安全,营造扶贫领域不敢腐的态势。 扶贫资金数量大、涉及部门和环节多,易存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资金透明度不高等问题。对此,检察机关紧密结合司法办案,推动建章立制,确保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安全。 甘肃、宁夏、贵州等地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主动与扶贫部门协作,推动建立扶贫资金项目“三公开”“三报备”制度,促进扶贫资金使用阳光化、规范化。 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扶贫办建立涉农扶贫资金项目数据信息共享平台,收录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扶贫工作人员的基础档案数据,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和使用有人可找、有责可追。 各级法院把扶贫工作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将服务保障脱贫攻坚贯穿于立、审、执全过程。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构建涉贫执行案件“绿色通道”,为脱贫攻坚案件设立专门的立案窗口,提供立案材料审查、流转、诉讼费交纳“一条龙服务”,确保涉贫执行案件快立、快执。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村里的山是我的,地是我的,河里的石头都是我的!”在湖北省广水市土门村,连光辉、连光清等7人家族涉恶团伙横行乡里10多年,长期操纵把持基层政权,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给忙碌在脱贫致富路上的村民们造成极大伤害。 2019年年底,该案二审终审,连光辉、连光清等7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零三个月不等,当地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近年来,政法机关严厉打击涉农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破坏换届选举、垄断农村市场、侵吞集体资产等犯罪,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乡村善治,为脱贫攻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 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问题,各级检察机关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村(居)“两委”候选人资格审查,从源头杜绝“村霸”、宗族恶势力对基层政权的渗透。 江西检察机关将办理黑恶案件中发现的村(居)“两委”人员问题、线索及时向党委政府、主管部门通报;福建检察机关通过查询村(居)“两委”候选人犯罪记录,督促相关部门撤换候选对象。 强化涉农专项打击,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有效净化当地社会风气,公安机关从不缺席。 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以党建为引领,以扶贫为重点,围绕“三农”领域,严厉打击金融诈骗、假冒伪劣农用农资等涉农经济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严厉打击农村赌博行为,有效遏制因赌致贫返贫现象。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把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置于脱贫攻坚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强化打防管控,优化警务运行,切实阻断因案、因毒、因赌、因事故等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 如果社会矛盾纠纷多,法治环境氛围差,群众自然无法安心发展生产,脱贫攻坚就会受阻。 湖南作为全国脱贫攻坚主战场之一,环湘省级边界线长,且大部分省际边界地区属于“老少边穷”地区,各类矛盾纠纷多发。为此,湖南与相邻6省份建立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6+1”协作机制,化解了一大批边界纠纷。 四川省什邡市司法局将涉及老人赡养、工伤赔偿、追索劳动报酬、邻里纠纷、房屋拆迁等项目作为调解重点,加强联调联动,提高调解效能,3年来累计解决涉及贫困户纠纷135件。 江西、河南、甘肃、宁夏等地大力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养出一支支看得懂法律、讲得出道理、用得来政策的“法律明白人”队伍,为贫困村脱贫发展、乡村治理提供法律人才支撑。 送上法治关爱温暖 “没想到还有法律援助扶贫,不然我们哪儿有钱去打官司。”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布仁(化名)姐妹三人感叹道。2019年10月,在都兰县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援助律师帮助下,三姐妹成功要回了被侵占的草场,并追回损失两万余元。 近年来,各地法律援助机构不断优化服务措施,增强服务能力,为困难群众享受法律援助服务带来更多便利,也为切实服务脱贫攻坚注入更多动力。 吉林省依托在15个贫困县、1489个贫困村设立的脱贫攻坚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站点,大力推进脱贫攻坚法律援助工作。安徽省将组织实施贫困户“法律体检”和法律援助脱贫攻坚列入全省“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组织律师、村居法律顾问等走进贫困户家庭,开展一对一法律帮扶。 此外,各地深入推进法治扶贫工作,相继推出一系列优质法律项目,充实了贫困地区的法律服务力量,优化了当地的法治环境,帮扶成效日益凸显。 江苏省宿迁市建立以司法行政党员干部、法律顾问、法律志愿者等为主体的“12348”法律服务队,逐户上门走访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排查追讨薪资、工伤事故、交通事故等9个方面的法律需求,全面梳理扶贫领域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时落实法律帮扶措施。 开展司法救助,传递司法温情。 老家在江西抚州的吴某是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广西务工期间,其丈夫在一起交通事故中离世,只剩她和两个年幼的孩子,赔偿却一直不能到位,吴某只能靠拾荒为生。 2018年10月,吴某走进广西博白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出申诉后,该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伸出援手。不到两天时间,吴某就领到了1万元司法救助金。 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及时提供司法救助,让大量困难群众充分感受到法治温暖,检察机关一直在行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机关将国家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工作深度融合,推动跨区域合作和多部门联动,积极开展对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工作,帮助解决燃眉之急。 一朝染毒品,万贯家财尽。涉毒人员是一个特殊贫困群体,因毒致贫、因毒返贫的恶性循环难以摆脱。各地公安机关坚持将禁毒工作和扶贫工作相结合,努力打击整治涉毒违法犯罪,用心帮扶救助因毒致贫人员,实现了禁毒工作和扶贫工作双促进、双丰收。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道路上,政法机关忠诚履职担当尽责,凝心聚力助谱华章,为伟大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注入了法治动力,提供了坚强保障,充分展现了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新作为、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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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履职担当尽责凝心聚力助谱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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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机关全力打好法治扶贫“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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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2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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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蔡长春 □ 本报见习记者 杨佳艺
“去年儿子税后收入11万元,家里没什么困难了,这些年真的要感谢党的好政策,感谢你们的帮扶,让我们一家人渡过了难关,过上了如今的好日子。”昔日的贫困户赖某一扫往日愁容,乐呵呵地对上门了解村民春耕备耕情况的驻村工作队一行人说。 6年前,因妻子生病致残、儿子读大学经济负担沉重,赖某在巨大压力下患上抑郁症,一家人几乎陷入绝境。江西省赣州市委政法委驻村工作队得知情况后,立即为赖某一家组织捐款解燃眉之急,又定期安排心理专家为他疏导治疗,并帮助他家落实低保、残疾、产业扶贫等一系列政策,赖某的脸上逐渐有了笑容。 脱贫攻坚,法治保障。在这场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脱贫攻坚战中,政法机关立足自身职能,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惩涉扶贫领域各类犯罪,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力打好法治扶贫“组合拳”,为困难群众送上法治关爱与温暖,为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贡献法治力量。 严惩涉扶贫领域犯罪 利用职务之便,将惠农专户资金80余万元以各种名义转至自己账户名下,还将1.5万余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助款挪用购买彩票……甘肃省岷县清水乡财政所原所长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退还全部赃款。 曾经,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一度易发多发,成为脱贫攻坚路上的一块“绊脚石”。 严惩涉扶贫领域犯罪,看好国有财产,确保扶贫资金精准使用,政法机关责无旁贷。 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集中排查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和线索工作,加强对相关犯罪案件线索的备案审查和组织指挥,并与国务院扶贫办建立了12317扶贫监督举报平台衔接机制,实行办案月通报制度,形成持续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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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检察机关严厉打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犯罪,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等“微腐败”犯罪,在“精准扶贫”中加强“精准监督”。 安徽省检察机关针对扶贫资金项目“最后一公里”发案集中的特点,重点查办县、乡(镇)相关部门及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河北省检察机关针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涉及领域环节多且行业性、系统性特点较为突出的特点,坚持“抓系统、系统抓”。 人民法院注重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大力度依法惩处涉扶贫领域各类犯罪,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甘肃省法院系统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从严、从重、从快严厉惩处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出现的职务犯罪,严厉打击挤占、挪用、截留、冒领扶贫资金等涉及资金分配的犯罪,切实保障各项惠农资金安全,营造扶贫领域不敢腐的态势。 扶贫资金数量大、涉及部门和环节多,易存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资金透明度不高等问题。对此,检察机关紧密结合司法办案,推动建章立制,确保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安全。 甘肃、宁夏、贵州等地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主动与扶贫部门协作,推动建立扶贫资金项目“三公开”“三报备”制度,促进扶贫资金使用阳光化、规范化。 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扶贫办建立涉农扶贫资金项目数据信息共享平台,收录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扶贫工作人员的基础档案数据,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和使用有人可找、有责可追。 各级法院把扶贫工作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将服务保障脱贫攻坚贯穿于立、审、执全过程。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构建涉贫执行案件“绿色通道”,为脱贫攻坚案件设立专门的立案窗口,提供立案材料审查、流转、诉讼费交纳“一条龙服务”,确保涉贫执行案件快立、快执。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村里的山是我的,地是我的,河里的石头都是我的!”在湖北省广水市土门村,连光辉、连光清等7人家族涉恶团伙横行乡里10多年,长期操纵把持基层政权,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给忙碌在脱贫致富路上的村民们造成极大伤害。 2019年年底,该案二审终审,连光辉、连光清等7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零三个月不等,当地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近年来,政法机关严厉打击涉农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破坏换届选举、垄断农村市场、侵吞集体资产等犯罪,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乡村善治,为脱贫攻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 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问题,各级检察机关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村(居)“两委”候选人资格审查,从源头杜绝“村霸”、宗族恶势力对基层政权的渗透。 江西检察机关将办理黑恶案件中发现的村(居)“两委”人员问题、线索及时向党委政府、主管部门通报;福建检察机关通过查询村(居)“两委”候选人犯罪记录,督促相关部门撤换候选对象。 强化涉农专项打击,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有效净化当地社会风气,公安机关从不缺席。 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以党建为引领,以扶贫为重点,围绕“三农”领域,严厉打击金融诈骗、假冒伪劣农用农资等涉农经济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严厉打击农村赌博行为,有效遏制因赌致贫返贫现象。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把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置于脱贫攻坚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强化打防管控,优化警务运行,切实阻断因案、因毒、因赌、因事故等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 如果社会矛盾纠纷多,法治环境氛围差,群众自然无法安心发展生产,脱贫攻坚就会受阻。 湖南作为全国脱贫攻坚主战场之一,环湘省级边界线长,且大部分省际边界地区属于“老少边穷”地区,各类矛盾纠纷多发。为此,湖南与相邻6省份建立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6+1”协作机制,化解了一大批边界纠纷。 四川省什邡市司法局将涉及老人赡养、工伤赔偿、追索劳动报酬、邻里纠纷、房屋拆迁等项目作为调解重点,加强联调联动,提高调解效能,3年来累计解决涉及贫困户纠纷135件。 江西、河南、甘肃、宁夏等地大力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养出一支支看得懂法律、讲得出道理、用得来政策的“法律明白人”队伍,为贫困村脱贫发展、乡村治理提供法律人才支撑。 送上法治关爱温暖 “没想到还有法律援助扶贫,不然我们哪儿有钱去打官司。”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布仁(化名)姐妹三人感叹道。2019年10月,在都兰县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援助律师帮助下,三姐妹成功要回了被侵占的草场,并追回损失两万余元。 近年来,各地法律援助机构不断优化服务措施,增强服务能力,为困难群众享受法律援助服务带来更多便利,也为切实服务脱贫攻坚注入更多动力。 吉林省依托在15个贫困县、1489个贫困村设立的脱贫攻坚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站点,大力推进脱贫攻坚法律援助工作。安徽省将组织实施贫困户“法律体检”和法律援助脱贫攻坚列入全省“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组织律师、村居法律顾问等走进贫困户家庭,开展一对一法律帮扶。 此外,各地深入推进法治扶贫工作,相继推出一系列优质法律项目,充实了贫困地区的法律服务力量,优化了当地的法治环境,帮扶成效日益凸显。 江苏省宿迁市建立以司法行政党员干部、法律顾问、法律志愿者等为主体的“12348”法律服务队,逐户上门走访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排查追讨薪资、工伤事故、交通事故等9个方面的法律需求,全面梳理扶贫领域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时落实法律帮扶措施。 开展司法救助,传递司法温情。 老家在江西抚州的吴某是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广西务工期间,其丈夫在一起交通事故中离世,只剩她和两个年幼的孩子,赔偿却一直不能到位,吴某只能靠拾荒为生。 2018年10月,吴某走进广西博白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出申诉后,该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伸出援手。不到两天时间,吴某就领到了1万元司法救助金。 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及时提供司法救助,让大量困难群众充分感受到法治温暖,检察机关一直在行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机关将国家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工作深度融合,推动跨区域合作和多部门联动,积极开展对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工作,帮助解决燃眉之急。 一朝染毒品,万贯家财尽。涉毒人员是一个特殊贫困群体,因毒致贫、因毒返贫的恶性循环难以摆脱。各地公安机关坚持将禁毒工作和扶贫工作相结合,努力打击整治涉毒违法犯罪,用心帮扶救助因毒致贫人员,实现了禁毒工作和扶贫工作双促进、双丰收。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道路上,政法机关忠诚履职担当尽责,凝心聚力助谱华章,为伟大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注入了法治动力,提供了坚强保障,充分展现了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新作为、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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