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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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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阳南明区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贵阳南明区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 2021-02-0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本报讯 记者王家梁 通讯员邹才文 袁娟 原告赵某诉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纠纷一案近日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当天上午,南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卓荦出示身份证件进入贵阳市中院出庭应诉。据悉,这是南明区首次由副区长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据悉,该案是原告赵某不服区征收局作出的《变更〈协议书〉并退还征收补偿款的决定》向南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后,区人民政府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变更复议决定。原告不服该决定起诉至法院。
  在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进行充分的陈述、答辩、举证、质证,并发表辩论及最后陈述。庭审过程流畅、审理规范严谨,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经合议庭评议后,法庭决定将择期宣判。区司法局、征收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职能部门负责人旁听了案件审理过程。
  据介绍,下一步,南明区人民政府将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为抓手,以“党建+”为引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发挥领导干部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提升全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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