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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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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近办同城办异地办跨域立案实现全覆盖
立案新模式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新需求

( 2021-02-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本报记者 赵婕

  一个月前,辽宁大连人王某在天津港口承包的吊装工程现场突发事故,面临300多万元的损失。为了避免损失急需通过天津海事法院对现场和设备做财产保全,可当时王某人在大连,来不及赶到天津,于是,他匆匆来到大连海事法院求助。大连海事法院立案庭通过跨域立案服务,十几分钟就帮助其在天津海事法院完成立案,解了王某的燃眉之急。
  跨域立案服务真正实现了方便原告当事人。当事人只要就近选择一家中基层法院或人民法庭立案窗口提交起诉材料,就可申请跨域立案,享受便捷的司法服务。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跨域立案服务在全国四级法院实现全覆盖。
服务主体范围全覆盖
  一直以来,“原告就被告”是确定管辖法院的主要原则,当事人通常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交诉讼材料打官司。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跨区域流动成为常态,尤其是电商交易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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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当事人异地情况较为常见,发生纠纷后往往会耗费大量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2015年1月12日,福建省泉州市两家基层人民法院借助信息技术完成司法协作,首次为当事人提供了跨域立案服务。
  为了更好方便群众诉讼,让老百姓打官司少跑腿、少受累,人民法院大力推行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
  2017年3月,最高法决定在全国7个高院及7个中院辖区内试点推广这项改革。2019年,全国中基层法院、海事法院实现了一审民事、行政起诉和强制执行申请三类案件的跨域立案服务。
  为了规范引导跨域立案服务改革,2020年底,最高法下发《关于深化跨域立案服务改革工作意见》及实施方案。就近办、同城办、异地办,越来越多法院实现了跨域立案。
  如今,跨域立案服务主体已包括最高法、高院、中院、基层法院和海事、军事、知识产权等专门法院,并延伸至1万多个人民法庭,实现跨域立案服务主体全覆盖。服务范围包括一审民事、一审刑事自诉、执行案件、行政、国家赔偿申请和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做到案件类型全覆盖。
  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北京、辽宁等多地法院诉讼服务不停歇、线上办,在北京的当事人经过与工作人员电话沟通,通过跨域立案的微信小程序提交申请,不到15分钟,案件的管辖法院大连市开发区人民法院就完成了立案流程。
  自2019年8月至2020年底,全国法院共提供跨域立案服务82022件,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约6470万元。88.77%的管辖法院实现30分钟内响应,北京、辽宁、江苏等9地法院响应时间更是在5分钟以内。
  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通过跨域立案服务,在全国法院形成了一张“立案协作网”,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大幅减少人员流动和诉讼成本,在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的同时,让诉讼服务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方便群众传递温暖
  “2020年9月,正在福建泉州打工的江西籍年轻夫妻在疫情期间出现感情危机,女方称受到家庭暴力,急切要求起诉离婚,跨域立案帮助她在没有回到原籍的情况下就地办理了立案程序,及时维护其合法权益。”女方代理人、福建贤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清潭告诉记者,事后当事人还委托其给泉州中院送去锦旗,上面写着:跨域服务,便民利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立案求助,因买卖合同纠纷要对5000公里外的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提出立案申请,接过起诉状、证据等材料审核之后上传到中国移动微法院上,向柯桥法院发出申请,十几分钟,柯桥法院给喀什的当事人发来一条短信,已通过申请受理立案。“这么快?简直太方便了。”当事人惊喜地说。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双湖县有一个当事人,他要到广东省深圳龙岗区人民法院立案,两地相隔4000多公里,中间要坐火车、飞机、汽车等各种交通工具,花费大量时间。有了跨域立案服务,原告不用到广东,在双湖县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就可以了。”最高法立案庭庭长钱晓晨介绍,这种异地代收立案材料的诉讼服务,由非管辖法院帮助当事人代转诉讼材料,免去群众的舟车劳顿、千里奔波之苦。
  ……
  近年来,人民法院不仅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公正,还努力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推行跨域立案服务改革,正是针对群众面临的诉讼痛点、难点、堵点推出的新举措。
  “构建便民高效、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一体化诉讼服务新模式,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健全完善,对促进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钱晓晨说,通过跨域立案服务改革,在不改变法定管辖权基础上,开启“收立分离”模式,通过法院之间的相互协作将全国法院和法庭逐一连接起来,促进了四级法院立案标准统一,更加便利群众诉讼,及时定分止争,实现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
体现司法为民理念
  人民法院跨域立案服务改革,不仅得到案件当事人的高度认可,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评价和法律专家的充分肯定。
  “最高人民法院推动跨域立案服务改革,并积极推动跨域立案服务主体全覆盖,这是继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完善法院立案程序的又一关键举措,对保障诉权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提高司法便民水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静坤说,从“一律敞开大门”到“就地提供服务”,司法为民的理念正在不断落地落实。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烁认为,跨域立案的实质是借助互联网等技术,将案件受理与管辖分开,允许当事人就近选择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交立案申请、开展诉讼活动。这种“家门口立案”的做法,有利于解决群众异地诉讼时面临的困难,特别是便利了不会使用信息化手段的人群。尤其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这种“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立案模式在减少人员流动的同时,对保障群众诉讼需求具有积极意义。
  最高法特邀咨询员、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主任刘敬东评价说:“由立案大厅的工作人员讲清楚立案所需材料、条件,群众就可以在家门口实现跨地区打官司,弥补了有些当事人不愿意通过网络来立案的情况,是又一项司法便民的重大利好举措。”
  最高法信息中心主任许建峰说,下一步,将通过完善中国移动微法院,提升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功能,扩大跨域诉讼服务范围,完善法院之间材料收转、送达、视频调解、网上开庭等协作机制,进一步解决群众异地诉讼不便的问题,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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