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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784民初5198号 安阳市博安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安阳市文峰区顺河街3号3号楼2单元2层东北户);刘关峰(住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彰德路北段188号院6单元1102号,公民身份号码410522199106137236):本院受理原告裴涛与被告安阳市博安商贸有限公司、刘关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刘关峰支付原告裴涛货款人民币5092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自2020年8月14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款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履行完毕。如被告未按上述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74元,公告费460元,合计1534元,由被告刘关峰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永康市人民法院206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母丽华:本院受理陈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425民初1420号案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1)黔0425民初227号 李红艳:本院受理原告于以能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审判纪律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案件应诉、举证、适用程序通知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将于举证及答辩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猫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久美加措:本院受理原告周本卡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青2321民初18号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我院将在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郭景梅:本院受理原告石立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二日上午十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新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任赵林:本院已受理原告张强与被告任赵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1323民初32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来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李长春:本院受理原告宿迁市飞马厨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李长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1323民初39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0)苏1323民初5572号 尤亚州:本院受理原告司守富与被告尤亚州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1323民初55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泗阳科宁冷暖设备有限公司、张一云:本院受理原告马琼与被告泗阳科宁冷暖设备有限公司、张一云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1323民初61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严晓钢:本院受理原告李祥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诉请偿还本金及违约金共计6万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张绍伟、柴晓纳:本院受理原告河南绿地广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焦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陈衍春、秦代平:本院受理周远美诉颜永珍、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迭达(2020)黔2322民初37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速裁组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陈行春、泰代平:本院受理颜永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黔2322民初37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速裁组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狄文英、杨坤:本院受理秦诗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黔2322民初12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速裁组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0)苏0311民初3939号 华昌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耿慧锋与被告华昌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311民初3939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0)苏0311民初3937号 华昌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蔡晴晴与被告华昌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311民初3937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王广霞、赵怀梅:本院受理原告华允娥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鲁0481民初237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执行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0)浙0784民初4998号 罗受义(住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泼机镇张基屯村民委员会岩脚组11号,公民身份号码532128196809050710):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公司与被告罗受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罗受义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公司赔偿款人民币16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自2020年8月7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款限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履行完毕。如被告未按上述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0元,公告费460元,合计660元,由被告罗受义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永康市人民法院206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赵选峰:本院受理原告赵保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小圩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2020)浙0784民初5697号 王洪彬(住张完乡李英庄行政村梁庄052号,公民身份号码412726197208172031):本院受理原告丁章享与被告王洪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王洪彬支付原告丁章享货款人民币16484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自2020年9月2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款项限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履行完毕。如被告未按上述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2元,公告费460元,合计672元,由被告王洪彬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永康市人民法院206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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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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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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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784民初5198号 安阳市博安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安阳市文峰区顺河街3号3号楼2单元2层东北户);刘关峰(住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彰德路北段188号院6单元1102号,公民身份号码410522199106137236):本院受理原告裴涛与被告安阳市博安商贸有限公司、刘关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刘关峰支付原告裴涛货款人民币5092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自2020年8月14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款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履行完毕。如被告未按上述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74元,公告费460元,合计1534元,由被告刘关峰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永康市人民法院206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母丽华:本院受理陈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425民初1420号案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1)黔0425民初227号 李红艳:本院受理原告于以能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审判纪律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案件应诉、举证、适用程序通知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将于举证及答辩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猫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久美加措:本院受理原告周本卡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青2321民初18号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我院将在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郭景梅:本院受理原告石立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二日上午十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新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 任赵林:本院已受理原告张强与被告任赵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1323民初32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来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李长春:本院受理原告宿迁市飞马厨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李长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1323民初39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0)苏1323民初5572号 尤亚州:本院受理原告司守富与被告尤亚州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1323民初55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泗阳科宁冷暖设备有限公司、张一云:本院受理原告马琼与被告泗阳科宁冷暖设备有限公司、张一云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1323民初61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严晓钢:本院受理原告李祥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诉请偿还本金及违约金共计6万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张绍伟、柴晓纳:本院受理原告河南绿地广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焦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陈衍春、秦代平:本院受理周远美诉颜永珍、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迭达(2020)黔2322民初37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速裁组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陈行春、泰代平:本院受理颜永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黔2322民初37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速裁组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狄文英、杨坤:本院受理秦诗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黔2322民初12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速裁组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0)苏0311民初3939号 华昌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耿慧锋与被告华昌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311民初3939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0)苏0311民初3937号 华昌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蔡晴晴与被告华昌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311民初3937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王广霞、赵怀梅:本院受理原告华允娥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鲁0481民初237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执行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2020)浙0784民初4998号 罗受义(住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泼机镇张基屯村民委员会岩脚组11号,公民身份号码532128196809050710):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公司与被告罗受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罗受义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公司赔偿款人民币16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自2020年8月7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款限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履行完毕。如被告未按上述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0元,公告费460元,合计660元,由被告罗受义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永康市人民法院206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赵选峰:本院受理原告赵保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小圩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2020)浙0784民初5697号 王洪彬(住张完乡李英庄行政村梁庄052号,公民身份号码412726197208172031):本院受理原告丁章享与被告王洪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王洪彬支付原告丁章享货款人民币16484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自2020年9月2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款项限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履行完毕。如被告未按上述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2元,公告费460元,合计672元,由被告王洪彬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永康市人民法院206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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