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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蒋安杰 近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社会法教研中心承办,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全力支持的“2020年度中国社会法十大影响力事例”发布会于北京举行。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兼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王轶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社会法教研中心主任林嘉教授及国内多位知名劳动法学者参与本次发布会并作发言。发布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会人员近200名。 王轶指出,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并系统阐述习近平法治思想之后举行本次社会事例发布会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发布会将“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提出完善社会领域立法”选入年度社会法十大事例,是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体现之一。他说,2020年多起社会法事例引起社会公众广泛讨论,社会法学者应该积极走向法学研究舞台的中央,通过学术研究成果对实践领域的社会法问题予以专业回应。 林嘉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国际经贸环境变化、民法典出台、互联网企业蓬勃发展等大背景,系统介绍了本次遴选的十大社会法事例的内容与意义。林嘉强调,在中央提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大背景下,社会法必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2020年度中国社会法十大影响力事例评选结果公布如下: 第一,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提出完善社会领域立法。相比2015年版《纲要》,2020年版《纲要》添加了社会救助、弱势群体保护的内容,增加了关于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社会法领域的篇幅,彰显了国家未来五年对社会领域法律法规的密切关注。 第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社会法积极回应,助力复工复产。多部门出台的社会法领域政策文件为保障企业顺利复工复产、稳定劳动关系、促进劳动者就业、防止就业歧视、保障低收入者基本生活、维护医护人员权益等提供了重要制度支撑。 第三,“十四五”规划发布,“延迟法定退休年龄”进入倒计时。为应对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延迟退休年龄已成为各国普遍采纳的改革举措。如何兼顾多方利益、减少改革阻力、减少社会震动、争取更多支持,是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有待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第四,深圳探索特殊工时改革等劳动法新制度。在经济下行压力背景下,如何探索适当的劳动法制以平衡企业利益与劳动者合法权益,已成为学界业界关注焦点。新时代深圳特区再出发,劳动法制的变通规定及调整适用问题需要社会法学界更多关注。 第五,“外卖骑手,困在系统里”引算法时代劳动者保护热议。进入算法时代,平台用工展现出众多新特征。如何运用法律手段规制算法,构建和谐平台用工关系,保障从业者劳动权益,是社会法学界现正面临的重点研究命题。 第六,员工自愿放弃年休假,“奋斗者协议”引争议。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劳资双方针对劳动者法定权益作出特殊处分的协议效力如何,员工能否放弃部分法定劳动权利以换取在用人单位获得年终奖、配股分红、升迁、调薪等方面的优待条件?奋斗者协议争议涉及到劳动法与民法的适用问题,未来需要更多研究。 第七,民法典颁布,职场性骚扰与职场霸凌受关注。相当多的职场霸凌与性骚扰事件发生在具有职权从属关系的上下级之间,严重威胁着劳动者的人格权等合法权益。未来应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职场性骚扰、霸凌的具体情形与处罚规则,有效防止职场性骚扰与霸凌行为的发生。 第八,退役军人保障法通过,强化军人保障工作。退役军人保障法有助于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该法出台对于强化退役军人权利保障、增进退役军人福祉、维护社会和谐安定具有重要意义。 第九,企业“共享员工”创新用工模式。共享用工作为一种灵活用工形式,对解决用工余缺矛盾、提升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和稳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这一创新用工模式仍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未来还需厘清法律关系及完善法律规制。 第十,智能化时代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数字鸿沟”问题。智慧社会建设应充分考虑“数字弱势群体”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充分保障“数字弱势群体”权益。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叶静漪、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郑尚元、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教授姜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黎建飞、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沈同仙、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冯彦君、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荣芳、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赵红梅、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田思路对十大事例作主旨发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谢增毅、副研究员王天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郑爱青,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建峰,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娄宇,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翟玉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范围,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吴文芳,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杨飞,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田野作与谈发言。代表们围绕劳动权益保护、新就业形态的劳动法回应、企业及劳动者利益平衡、多元用工模式的挑战、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弱势群体社会保障及民法与社会法交叉等问题展开讨论。 在会议总结环节,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全兴从社会法的重要地位更加突出、社会法的变革需求更加强烈、社会法的作用空间更加宽广、社会法的发展方向更加明确、社会法学研究任务更加繁重五个方面对会议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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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中国社会法十大影响力事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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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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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蒋安杰 近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社会法教研中心承办,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全力支持的“2020年度中国社会法十大影响力事例”发布会于北京举行。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兼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王轶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社会法教研中心主任林嘉教授及国内多位知名劳动法学者参与本次发布会并作发言。发布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会人员近200名。 王轶指出,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并系统阐述习近平法治思想之后举行本次社会事例发布会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发布会将“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提出完善社会领域立法”选入年度社会法十大事例,是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体现之一。他说,2020年多起社会法事例引起社会公众广泛讨论,社会法学者应该积极走向法学研究舞台的中央,通过学术研究成果对实践领域的社会法问题予以专业回应。 林嘉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国际经贸环境变化、民法典出台、互联网企业蓬勃发展等大背景,系统介绍了本次遴选的十大社会法事例的内容与意义。林嘉强调,在中央提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大背景下,社会法必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2020年度中国社会法十大影响力事例评选结果公布如下: 第一,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提出完善社会领域立法。相比2015年版《纲要》,2020年版《纲要》添加了社会救助、弱势群体保护的内容,增加了关于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社会法领域的篇幅,彰显了国家未来五年对社会领域法律法规的密切关注。 第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社会法积极回应,助力复工复产。多部门出台的社会法领域政策文件为保障企业顺利复工复产、稳定劳动关系、促进劳动者就业、防止就业歧视、保障低收入者基本生活、维护医护人员权益等提供了重要制度支撑。 第三,“十四五”规划发布,“延迟法定退休年龄”进入倒计时。为应对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延迟退休年龄已成为各国普遍采纳的改革举措。如何兼顾多方利益、减少改革阻力、减少社会震动、争取更多支持,是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有待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第四,深圳探索特殊工时改革等劳动法新制度。在经济下行压力背景下,如何探索适当的劳动法制以平衡企业利益与劳动者合法权益,已成为学界业界关注焦点。新时代深圳特区再出发,劳动法制的变通规定及调整适用问题需要社会法学界更多关注。 第五,“外卖骑手,困在系统里”引算法时代劳动者保护热议。进入算法时代,平台用工展现出众多新特征。如何运用法律手段规制算法,构建和谐平台用工关系,保障从业者劳动权益,是社会法学界现正面临的重点研究命题。 第六,员工自愿放弃年休假,“奋斗者协议”引争议。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劳资双方针对劳动者法定权益作出特殊处分的协议效力如何,员工能否放弃部分法定劳动权利以换取在用人单位获得年终奖、配股分红、升迁、调薪等方面的优待条件?奋斗者协议争议涉及到劳动法与民法的适用问题,未来需要更多研究。 第七,民法典颁布,职场性骚扰与职场霸凌受关注。相当多的职场霸凌与性骚扰事件发生在具有职权从属关系的上下级之间,严重威胁着劳动者的人格权等合法权益。未来应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职场性骚扰、霸凌的具体情形与处罚规则,有效防止职场性骚扰与霸凌行为的发生。 第八,退役军人保障法通过,强化军人保障工作。退役军人保障法有助于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该法出台对于强化退役军人权利保障、增进退役军人福祉、维护社会和谐安定具有重要意义。 第九,企业“共享员工”创新用工模式。共享用工作为一种灵活用工形式,对解决用工余缺矛盾、提升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和稳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这一创新用工模式仍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未来还需厘清法律关系及完善法律规制。 第十,智能化时代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数字鸿沟”问题。智慧社会建设应充分考虑“数字弱势群体”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充分保障“数字弱势群体”权益。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叶静漪、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郑尚元、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教授姜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黎建飞、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沈同仙、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冯彦君、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荣芳、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赵红梅、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田思路对十大事例作主旨发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谢增毅、副研究员王天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郑爱青,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建峰,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娄宇,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翟玉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范围,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吴文芳,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杨飞,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田野作与谈发言。代表们围绕劳动权益保护、新就业形态的劳动法回应、企业及劳动者利益平衡、多元用工模式的挑战、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弱势群体社会保障及民法与社会法交叉等问题展开讨论。 在会议总结环节,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全兴从社会法的重要地位更加突出、社会法的变革需求更加强烈、社会法的作用空间更加宽广、社会法的发展方向更加明确、社会法学研究任务更加繁重五个方面对会议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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