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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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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法院双语诉讼年审案一千九百六十件

( 2021-01-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聚焦
  □ 本报记者 徐鹏

  不久前,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人民法院法官运用“民、汉”双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案。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青海法院采用双语审判案件1960件。
  去年年底,原告加某向都兰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才某返还借款。双方当事人均为蒙古族,被告才某不会说普通话。为了保证当事人顺利行使诉讼权,承办法官决定用通俗易懂的蒙语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全程使用蒙语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最后陈述等环节,程序规范,全程无语言交流障碍。
  近年来,青海法院立足少数民族地区实际,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双语诉讼普及、推广力度:在调解、庭审中配备双语法官或翻译等司法辅助人员,庭审实行双语(汉藏或汉蒙)同声传译,结案制作双语裁判文书并上网公开;在诉讼服务大厅统一双语(汉藏、汉蒙)标识,编印双语诉讼服务手册,在导诉台和立案信访窗口配备双语工作人员。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自主开发的汉藏双语法律文书互译系统,已在全省法院和部分省外法院推广。班玛县人民法院率先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藏汉双语虚拟导诉仪和双语文书拷贝机,积极探索便民利民服务新方法。
  据了解,青海高院组织编撰了《汉藏双语诉讼法辞典》,编译《汉藏对照裁判文书样式》,填补了国内空白,极大方便了少数民族地区办案法官和少数民族诉讼当事人。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员翻译民法典汉藏对照本,作为宣传资料赠送有关部门和群众,得到广泛好评。
  为加大双语人才教育培训力度,青海高院连续12年举办藏汉双语法官培训,共培训藏汉双语法官730多人,为甘肃法院培训汉藏双语法官100余人。截至目前,全省法院有民汉双语法官63名,民汉双语人才96名,为少数民族地区法院做好双语审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和实践基础。
  2018年3月,青海高院印发《民汉双语法官评定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全省各级法院每年可为本院承办双语案件数量达到一定数值的双语法官发放民族语言工作人员补贴。通过完善待遇保障,让双语人才留得下、想干事,扎根民族地区,推动司法进步。
  目前,在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支持下,青海高院成立全国法院汉藏双语法官青海培训基地,先后与中央民族大学等高校签订交流合作协议,挂牌成立双语人才实习基地,使双语法官培训工作迈入全面、规范、持久开展新阶段,对青海法院更好地开展双语审判工作、更好地保障少数民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参与诉讼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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