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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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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此次会议最重要的成果,就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这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时代波澜壮阔的治国理政实践中应运而生,并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不断创新发展、日益成熟完备。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上,习近平法治思想如耸立的灯塔,引领方向,光耀前路。从新时代启航,无论潮平岸阔还是风急浪高,有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座灯塔,中国共产党始终牢把船舵,引领中国发展巨舰沿着法治的航线劈波斩浪、笃定前行。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政法机关是国家的司法执法机关,是宪法、法律的捍卫者,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也理所当然是法治思想的倡导者、先行者。政法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应当学在前、走在前、作表率。要从政治高度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外延,从理论深度领会深厚底蕴,从实践维度领会具体指向,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政法事业创新发展的生动实践。要准确把握历史方位和角色定位,坚持党的领导法治化,促进权力运行法治化,助力营商环境法治化,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保障改革创新法治化,落实队伍管理法治化,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贡献法治力量,为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提供优质法治服务,为全面推进政法领域改革筑牢法治之基,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在法律框架内妥善处理好政法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是对政法干部履职能力的重要考验。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发展进入新阶段,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关系错综复杂,群众诉求日益多样,社会治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治理问题,亟须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法治不仅是社会治理合法性的依据,更是增强社会治理权威性和公信力的基础保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下,越是复杂疑难的问题,越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探寻解决之道。我们应该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去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法治的刚性约束作用来规范社会主体行为、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树立法治权威,推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用法治保障推动各项社会事业长足发展。 要更加着力于健全完善德治、法治、自治“三治合一”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制定完善各类社会规则,构建起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治理规则体系。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在法治建设的全过程,依法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互助渠道,依法保障群众对社会治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激发群众依法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着力通过法治手段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注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切的公平正义问题、最关心的社会治安问题,坚决纠正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安全、社会救助、法律援助等各项民生权利。 要更善于在法治轨道上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凝聚调处合力,满足纠纷解决方式的多元需求。要坚持把法治作为调解制度建设的核心,坚持维稳与维权相统一,坚持用法律事实分清是非,用权利义务思维判断对错,用法治的方式定分止争。要更加注重综合施策,善于运用法律规范、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手段,探索推进分级调解,重视疏导化解,做到标本兼治、刚柔相济,提升纠纷调解的法治化专业化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要更加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捍卫社会公平正义。政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关键。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要把法治精神作为主心骨,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要自觉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民、保障人权统一起来,从实体、程序、时效上充分体现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要求,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要严格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对违法违纪人员必须亮剑,严肃查处,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要更加注重提高政法队伍的法治素养。加强政法队伍法治化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人才保障的内在要求,是实现良法善治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平安建设的迫切需要。政法队伍要始终坚定心中崇高神圣的法律信仰,不断提高法律专业素质,树立职业良知,为维护公平和正义而战,为构建文明的法治社会而努力,努力让“守得牢法治尊严、护得住公平正义”成为政法队伍最鲜明深刻的时代烙印。 为法治燃灯,为发展护航,政法机关责无旁贷、使命在肩。站在洪波奔涌的时代潮头,以时不我待、舍我其谁的担当和豪情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建设,让公平正义听得见、看得见,法治就一定能成为每一个人心中的灯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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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成为每个人心中的灯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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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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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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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此次会议最重要的成果,就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这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时代波澜壮阔的治国理政实践中应运而生,并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不断创新发展、日益成熟完备。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上,习近平法治思想如耸立的灯塔,引领方向,光耀前路。从新时代启航,无论潮平岸阔还是风急浪高,有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座灯塔,中国共产党始终牢把船舵,引领中国发展巨舰沿着法治的航线劈波斩浪、笃定前行。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政法机关是国家的司法执法机关,是宪法、法律的捍卫者,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也理所当然是法治思想的倡导者、先行者。政法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应当学在前、走在前、作表率。要从政治高度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外延,从理论深度领会深厚底蕴,从实践维度领会具体指向,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政法事业创新发展的生动实践。要准确把握历史方位和角色定位,坚持党的领导法治化,促进权力运行法治化,助力营商环境法治化,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保障改革创新法治化,落实队伍管理法治化,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贡献法治力量,为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提供优质法治服务,为全面推进政法领域改革筑牢法治之基,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在法律框架内妥善处理好政法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是对政法干部履职能力的重要考验。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发展进入新阶段,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关系错综复杂,群众诉求日益多样,社会治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治理问题,亟须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法治不仅是社会治理合法性的依据,更是增强社会治理权威性和公信力的基础保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下,越是复杂疑难的问题,越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探寻解决之道。我们应该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去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法治的刚性约束作用来规范社会主体行为、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树立法治权威,推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用法治保障推动各项社会事业长足发展。 要更加着力于健全完善德治、法治、自治“三治合一”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制定完善各类社会规则,构建起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治理规则体系。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在法治建设的全过程,依法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互助渠道,依法保障群众对社会治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激发群众依法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着力通过法治手段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注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切的公平正义问题、最关心的社会治安问题,坚决纠正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安全、社会救助、法律援助等各项民生权利。 要更善于在法治轨道上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凝聚调处合力,满足纠纷解决方式的多元需求。要坚持把法治作为调解制度建设的核心,坚持维稳与维权相统一,坚持用法律事实分清是非,用权利义务思维判断对错,用法治的方式定分止争。要更加注重综合施策,善于运用法律规范、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手段,探索推进分级调解,重视疏导化解,做到标本兼治、刚柔相济,提升纠纷调解的法治化专业化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要更加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捍卫社会公平正义。政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关键。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要把法治精神作为主心骨,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要自觉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民、保障人权统一起来,从实体、程序、时效上充分体现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要求,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要严格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对违法违纪人员必须亮剑,严肃查处,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要更加注重提高政法队伍的法治素养。加强政法队伍法治化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人才保障的内在要求,是实现良法善治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平安建设的迫切需要。政法队伍要始终坚定心中崇高神圣的法律信仰,不断提高法律专业素质,树立职业良知,为维护公平和正义而战,为构建文明的法治社会而努力,努力让“守得牢法治尊严、护得住公平正义”成为政法队伍最鲜明深刻的时代烙印。 为法治燃灯,为发展护航,政法机关责无旁贷、使命在肩。站在洪波奔涌的时代潮头,以时不我待、舍我其谁的担当和豪情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建设,让公平正义听得见、看得见,法治就一定能成为每一个人心中的灯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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