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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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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债“借还用”实现全过程监督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地方债务审查监督规定
地方债“借还用”实现全过程监督

( 2021-01-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人大视窗
  根据近日出台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深圳地方债“借还用”全过程纳入人大监督。
  根据《规定》,深圳市政府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采取年度报告、专题报告和日常通报方式进行。通过上述三种方式,不仅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债务预算、债务调整和债务决算情况,也要报告政府债务发行进度、重点项目预算执行等情况。每届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市政府至少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一次地方债管理的总体情况。
  《规定》要求深圳市财政部门对地方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并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监督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率。
  本报记者 张红兵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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