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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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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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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古代和近代退役军人制度研究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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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国防立法奠定强军卫国新基石
· 退役军人保障法“三个有利于”

退役军人保障法“三个有利于”

( 2021-01-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军事广角
  □ 李鹏飞 傅冠超

  2021年1月1日,退役军人保障法开始施行。笔者认为,这部法律的出台,有“三个有利于”值得我们关注。
  有利于激发军人强军报国动力。退役军人保障法明确退役军人保障应当“与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的基本原则,树立国防贡献越大、退役安置和服务保障越好的鲜明导向,激励广大官兵安心服役、建功军营。同时,还规定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优先安置参战退役军人,优先保障参战退役军人随迁子女转学、入学,提高参战退役军人优待标准等。健全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制度,是稳定军心士气之举,惠及的不仅是退役军人,而且给现役军人增添温暖。
  有利于厚植国防建设社会基础。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氛围。这部法律将为退役军人更好地提供全方位、精细化的服务,对于吸引更多优秀青年参军、强化社会大众国防意识,具有重要的导向和引领作用。
  有利于化解退役军人现实困难。退役军人不仅为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牺牲奉献,也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随着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党和政府大力推进安置制度改革,取得很大进展,但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仍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究其原因,还是对退役军人事务的立法问题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相关立法工作迟滞。退役军人保障法确立了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四梁八柱,为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通过法律的刚性约束从根本上排忧解难,是化解退役军人工作中现实矛盾及风险的根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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