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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淑秋 刘中全
为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精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吉林省正在探索建立十项打击防范黑恶犯罪长效机制,巩固深化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从根本上遏制黑恶问题滋生,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健全组织机构 确保扫黑除恶始终有人抓有人管 “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的关键是建立健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组织领导机制。”吉林省扫黑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工作需要,推动保留各级党委和行业部门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常态化运行,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管理机制将建立健全,吉林省扫黑办下设省涉黑涉恶线索核査管理中心,统筹管理全省涉黑涉恶线索,常态化受理、转办、督办群众举报线索,并建立分流转办、分级核查、全程留痕、闭环管理、限期办结、终身负责等制度,确保线索查深查透。 “还要探索拓展省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管理中心举报功能。”该负责人说,一并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等问题举报。近日,吉林省委政法委“政法举报平台”已在省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管理中心的基础上挂牌成立。 实行领导包案 涉黑涉恶案件异地侦办 “全面推行涉黑涉恶案件挂牌督办、异地侦办的办案模式。”该负责人表示,“三年专项斗争实践证明,挂牌督办、异地侦办是破案攻坚的利器,必须进一步总结固化。”同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对社会背景复杂、关系盘根错节、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各级政法机关领导亲自包案,传导压力、推动攻坚。 建立健全打“伞”断“财”协作配合机制,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推行“双专班”联合办案模式,同立案、同侦办、同公告。深挖彻查“保护伞”“关系网”;与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黑恶财产联合查控平台,全面拓展“打财断血”渠道,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黑恶案件大多疑难复杂,必须建立健全案件质量保障机制。”该负责人介绍,各级公检法机关要建立涉黑涉恶案件质量审查把关制度,对案件定性有重大分歧的案件由省扫黑办一律组织研判会商,让每一起办结案件都经得住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重点行业监管 充分发挥“三书一函”作用 “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机制,推进行业监管常态化制度化。”该负责人介绍,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资源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农贸市场、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定期排查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措施。 坚持“一案一整治”,充分发挥监察机关《监察建议书》、审判机关《司法建议书》、检察机关《检察建议书》、公安机关《公安提示函》作用,对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办案单位都要倒查剖析案件中暴露出的行业监管漏洞,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有关行业监管部门整治行业乱象、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仅2020年,包括吉林省高院、省检察院、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等省直成员单位建立长效机制的相关文件就多达66个。 “农村是扫黑除恶的重点,必须建立健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机制。”该负责人说,各级组织部门每年倒排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开展整顿,推动村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建设坚强战斗堡垒。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人选县级联审备案制度,对以威胁、贿赂、利诱等方式干扰破坏选举的依法严厉打击,严防黑恶势力插手染指基层政权,让黑恶势力在农村无处生根。 “打早打小、防患于未然是扫黑除恶的最高境界。”该负责人说,要健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健全黑恶风险预警防范机制,持续开展涉黑涉恶风险隐患滚动排查,确保尽早发现处置涉黑涉恶风险。 实施倒查问责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考评机制 “地方党政机关特别是政法机关履职尽责不到位是导致黑恶犯罪滋生蔓延、坐大成势的直接原因。”该负责人说,要建立健全黑恶犯罪倒查问责机制,在全省开展平安县(市、区)创建活动,今后再发生黑恶案件的,当地县、乡党委必须召开扫黑除恶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反思,并根据黑恶势力滋生发展时段具体情形,严肃追究时任县乡党委、公安机关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履职不到位责任。要持续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插手、过问案件记录通报问责制度,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对违纪违法苗头性问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从严从重惩处司法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的政法干警,形成高压震慑。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定期专项督导和随机特派督导制度,及时查纠各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该负责人说,将扫黑除恶列入省委巡视和省人大视察重要内容,纳入平安吉林建设考核体系。考评结果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备案,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扫黑除恶非一日之功,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吉林省扫黑除恶工作重点已从专项斗争转变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将全面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保一方平安,还百姓朗朗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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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探索建立十项扫黑除恶常态化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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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0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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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淑秋 刘中全
为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精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吉林省正在探索建立十项打击防范黑恶犯罪长效机制,巩固深化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从根本上遏制黑恶问题滋生,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健全组织机构 确保扫黑除恶始终有人抓有人管 “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的关键是建立健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组织领导机制。”吉林省扫黑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工作需要,推动保留各级党委和行业部门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常态化运行,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管理机制将建立健全,吉林省扫黑办下设省涉黑涉恶线索核査管理中心,统筹管理全省涉黑涉恶线索,常态化受理、转办、督办群众举报线索,并建立分流转办、分级核查、全程留痕、闭环管理、限期办结、终身负责等制度,确保线索查深查透。 “还要探索拓展省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管理中心举报功能。”该负责人说,一并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等问题举报。近日,吉林省委政法委“政法举报平台”已在省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管理中心的基础上挂牌成立。 实行领导包案 涉黑涉恶案件异地侦办 “全面推行涉黑涉恶案件挂牌督办、异地侦办的办案模式。”该负责人表示,“三年专项斗争实践证明,挂牌督办、异地侦办是破案攻坚的利器,必须进一步总结固化。”同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对社会背景复杂、关系盘根错节、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各级政法机关领导亲自包案,传导压力、推动攻坚。 建立健全打“伞”断“财”协作配合机制,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推行“双专班”联合办案模式,同立案、同侦办、同公告。深挖彻查“保护伞”“关系网”;与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黑恶财产联合查控平台,全面拓展“打财断血”渠道,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黑恶案件大多疑难复杂,必须建立健全案件质量保障机制。”该负责人介绍,各级公检法机关要建立涉黑涉恶案件质量审查把关制度,对案件定性有重大分歧的案件由省扫黑办一律组织研判会商,让每一起办结案件都经得住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重点行业监管 充分发挥“三书一函”作用 “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机制,推进行业监管常态化制度化。”该负责人介绍,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资源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农贸市场、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定期排查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措施。 坚持“一案一整治”,充分发挥监察机关《监察建议书》、审判机关《司法建议书》、检察机关《检察建议书》、公安机关《公安提示函》作用,对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办案单位都要倒查剖析案件中暴露出的行业监管漏洞,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有关行业监管部门整治行业乱象、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仅2020年,包括吉林省高院、省检察院、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等省直成员单位建立长效机制的相关文件就多达66个。 “农村是扫黑除恶的重点,必须建立健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机制。”该负责人说,各级组织部门每年倒排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开展整顿,推动村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建设坚强战斗堡垒。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人选县级联审备案制度,对以威胁、贿赂、利诱等方式干扰破坏选举的依法严厉打击,严防黑恶势力插手染指基层政权,让黑恶势力在农村无处生根。 “打早打小、防患于未然是扫黑除恶的最高境界。”该负责人说,要健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健全黑恶风险预警防范机制,持续开展涉黑涉恶风险隐患滚动排查,确保尽早发现处置涉黑涉恶风险。 实施倒查问责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考评机制 “地方党政机关特别是政法机关履职尽责不到位是导致黑恶犯罪滋生蔓延、坐大成势的直接原因。”该负责人说,要建立健全黑恶犯罪倒查问责机制,在全省开展平安县(市、区)创建活动,今后再发生黑恶案件的,当地县、乡党委必须召开扫黑除恶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反思,并根据黑恶势力滋生发展时段具体情形,严肃追究时任县乡党委、公安机关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履职不到位责任。要持续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插手、过问案件记录通报问责制度,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对违纪违法苗头性问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从严从重惩处司法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的政法干警,形成高压震慑。 “建立健全扫黑除恶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定期专项督导和随机特派督导制度,及时查纠各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该负责人说,将扫黑除恶列入省委巡视和省人大视察重要内容,纳入平安吉林建设考核体系。考评结果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备案,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扫黑除恶非一日之功,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吉林省扫黑除恶工作重点已从专项斗争转变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将全面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保一方平安,还百姓朗朗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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