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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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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枣庄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立足职业教育办学特色,从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治理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开展法治教育等多个维度发力,探索建立“党委领导、部门协同、师生参与”的法治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向纵深发展。 学院加强党委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专题工作会议4次,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研究法治工作事项3次。同时,制定《2024年普法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将法治工作考核纳入系(院)、部门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分类制定《系(院)法治工作考核指标》《部门法治工作考核指标》。 学院将学校章程纳入教职工入职、学生入学培训“第一课”“必修课”,建立健全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全面梳理和清理各类规章制度。2024年,共新增、修改配套制度37项。同时,编印《规章制度汇编》,按照效力层级、业务领域等细分为13类115项;出台《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明确起草、审查、印制等流程,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清理、合法性审查、监督执行等工作进行规范;严格执行《党委会议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实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管理;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每周二下午由一名校领导接待师生,2024年共接访29期、46人次,受理问题23项。 学院党委副书记分管法治工作,设置法治工作办公室及二级系(院)、部门法治工作联络员,建立“分管校领导—法治办—法治工作联络员”三级队伍结构;选聘总法律顾问1人,聘任法治副校长4人、法治辅导员4人,组建由法学专业教师、兼职律师组成的法治顾问工作组,成立由总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顾问工作组组成的校聘专家咨询队伍;建立重大决策合法合规审核机制,由法治办负责编制年度法治工作要点等日常管理事务;建立以合同为核心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由法治工作联络员负责本部门合同实质审查初审、法治办负责二审、总法律顾问负责终审;深化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由总法律顾问对重大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提交学院重大决策会议进行审议。2024年,总法律顾问共参加学院重大决策会议12次,提供法律意见260次。 为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学院按照《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要求,建立校方责任险、意外事故伤害险等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师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的预防、处置和风险分担机制;搭建“一站式”师生诉求调处平台——“枣(早)职(知)早办”,实现“诉求‘一站式’受理、纠纷‘一体化’解决”。2024年,共收到投诉351条,3天内办结率达97.9%,回访满意率达98.6%。 学院开设《思想道德与法治》《法学概论》等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在专业课中融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构建“法律基础课程+专业法律法规+课程思政”的课程体系;积极拓展第二课堂,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和学校章程纳入教职工入职培训、学生入学教育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学院定期在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法治资讯、普法案例等内容;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等方式,进一步延伸法治教育触角;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为契机,组织开展校级“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获评第八届山东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最佳组织单位;充分发挥德廉教育展馆作用,定期开展德廉教育活动,覆盖学生4000余人次;依托国防教育长廊,组织开展主题展览等国防教育活动,增强同学们关心国防、热爱国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建成1.8万平方米的法治文化公园,将法治元素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法润枣职”的浓厚氛围。 韩超 刘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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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职业学院多维发力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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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9-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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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枣庄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立足职业教育办学特色,从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治理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开展法治教育等多个维度发力,探索建立“党委领导、部门协同、师生参与”的法治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向纵深发展。 学院加强党委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专题工作会议4次,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研究法治工作事项3次。同时,制定《2024年普法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将法治工作考核纳入系(院)、部门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分类制定《系(院)法治工作考核指标》《部门法治工作考核指标》。 学院将学校章程纳入教职工入职、学生入学培训“第一课”“必修课”,建立健全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全面梳理和清理各类规章制度。2024年,共新增、修改配套制度37项。同时,编印《规章制度汇编》,按照效力层级、业务领域等细分为13类115项;出台《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明确起草、审查、印制等流程,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清理、合法性审查、监督执行等工作进行规范;严格执行《党委会议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实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管理;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每周二下午由一名校领导接待师生,2024年共接访29期、46人次,受理问题23项。 学院党委副书记分管法治工作,设置法治工作办公室及二级系(院)、部门法治工作联络员,建立“分管校领导—法治办—法治工作联络员”三级队伍结构;选聘总法律顾问1人,聘任法治副校长4人、法治辅导员4人,组建由法学专业教师、兼职律师组成的法治顾问工作组,成立由总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顾问工作组组成的校聘专家咨询队伍;建立重大决策合法合规审核机制,由法治办负责编制年度法治工作要点等日常管理事务;建立以合同为核心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由法治工作联络员负责本部门合同实质审查初审、法治办负责二审、总法律顾问负责终审;深化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由总法律顾问对重大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提交学院重大决策会议进行审议。2024年,总法律顾问共参加学院重大决策会议12次,提供法律意见260次。 为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学院按照《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要求,建立校方责任险、意外事故伤害险等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师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的预防、处置和风险分担机制;搭建“一站式”师生诉求调处平台——“枣(早)职(知)早办”,实现“诉求‘一站式’受理、纠纷‘一体化’解决”。2024年,共收到投诉351条,3天内办结率达97.9%,回访满意率达98.6%。 学院开设《思想道德与法治》《法学概论》等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在专业课中融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构建“法律基础课程+专业法律法规+课程思政”的课程体系;积极拓展第二课堂,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和学校章程纳入教职工入职培训、学生入学教育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学院定期在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法治资讯、普法案例等内容;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等方式,进一步延伸法治教育触角;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为契机,组织开展校级“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获评第八届山东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最佳组织单位;充分发挥德廉教育展馆作用,定期开展德廉教育活动,覆盖学生4000余人次;依托国防教育长廊,组织开展主题展览等国防教育活动,增强同学们关心国防、热爱国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建成1.8万平方米的法治文化公园,将法治元素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法润枣职”的浓厚氛围。 韩超 刘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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