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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鄢陵检察督促法院执行回转九万余元

( 2025-05-2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梁亚莉 赵辉

  “3年了,被扣划的钱终于转回来了。感谢检察机关的监督,还原了事实真相!”5月13日,刘某夫妇专程来到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检察院致谢。
  刘某夫妇说,2023年6月,因儿子结婚需要购买婚房,他们前往银行办理取款时发现,自己名下的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并强制扣划9.3万余元。
  “我们没有欠钱,也没有打过官司,银行账户怎么会被冻结呢?是不是弄错了?”刘某夫妇经查询得知,某银行于2021年3月以其未履行2012年签订的《农户贷款借款合同》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5万元本金及4.3万余元利息。法院经缺席审理,判决支持某银行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某银行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划走刘某夫妇名下银行账户内的9.3万余元。
  “实在想不明白,我们从未签署过任何贷款合同,怎么就欠银行钱了呢?”刘某夫妇向鄢陵县检察院申请民事检察监督。鄢陵县检察院受理后,依法启动民事诉讼监督调查核实程序,承办检察官在调阅原审卷宗时发现,法院认定事实的关键证据《农户小额贷款业务申请表》《借款合同》虽形式完备,但缺少面签影像等关键佐证。经跨省调取刘某夫妇从2011年到2014年在外地某装修公司务工时的考勤记录和工资发放记录,可以认定,2012年贷款合同签订期间,刘某夫妇确实在外地务工。随后,承办检察官向银行调取刘某夫妇2012年的存取款凭证,并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案涉借款合同进行笔迹鉴定和指纹鉴定,证实《农户小额贷款业务申请表》《借款合同》中刘某夫妇的签字和指纹均系伪造。
  2023年11月7日,鄢陵县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法院经审委会讨论后,作出再审民事裁定,依法启动再审程序。2024年3月,法院判决撤销原审判决,驳回某银行的诉讼请求。
  “案件了结了,我的钱什么时候能转回来?”刘某夫妇拿着判决书又找到鄢陵县检察院。检察机关通过开展跟踪监督,依法督促法院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执行回转。近日,法院将被划走的9.3万余元全部退还至刘某夫妇的银行账户。
  “对启动民事诉讼监督程序的案件,我们检察机关认真找出每个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形成原因,通过开展跟踪监督,着力解决监督乏力问题,探索建立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严防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鄢陵县检察院检察长郭亚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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