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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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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今年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扩大开放之年。随着国际交流日益频繁,跨境电商、国际邮快件等新业态发展,外来有害生物通过“异宠”贸易、种子盲盒、境外网购等隐蔽渠道传入海南的风险显著上升。 海南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了《海南自由贸易港防控外来物种入侵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筑牢外来物种入侵法治防线,护航海南自贸港生物安全。 《若干规定》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立法应对生物安全风险 当前,外来物种入侵成为全球性环境问题之一,对本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和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产生严重影响。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防控外来物种入侵是维护生物安全的重要一环。 《若干规定》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前提下,通过完善外来物种入侵防控机制,增强海南主动应对生物安全风险挑战的能力。 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深入推进,国际贸易和国际往来日益频繁,外来物种通过货物、包装和携带等方式进入海南的风险持续增加,外来入侵物种扩散途径更加多样化、隐蔽化。外来物种一旦定殖,会对生态系统、生境、物种带来威胁或者危害,彻底根除难度大,严重损害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明确要求,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为积极防范和应对外来物种传入的生物安全风险,筑牢海南自由贸易港生物安全屏障,有必要出台专门的法规,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海南自由贸易港被赋予“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地位,肩负建设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和国家南繁硅谷的重要使命,做好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不仅是防范化解生态风险防控的内在要求,也是保障国家生物安全的重要任务。 为此,《若干规定》聚焦应对海南自由贸易港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面临的潜在外来物种入侵风险,创新管理措施,作出多项体现自由贸易港特色的制度安排,是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体系、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创新建立名录管理制度 为了提升防范外来物种入侵风险的能力,《若干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在构建全链条防控体系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源头管控、监测预警、治理修复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 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多部门协作配合。《若干规定》提出,建立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协调和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将外来物种入侵防控纳入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研究部署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若干规定》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海洋、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和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在各自管理领域承担相应的外来物种入侵防控职责;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应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 为了对外来入侵物种实行精准管控,《若干规定》创新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对外来入侵物种实施更有针对性、更严格的管控,填补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管理要求方面的制度空白。 《若干规定》规定,省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以国家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为基础,结合外来物种风险评估结果和本地生态环境特点,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外来入侵物种名录,报省政府批准后公布。同时,名录内外来入侵物种按照入侵风险和危害程度分类管理并动态调整,禁止饲养、种植、销售、购买、运输和使用名录内的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 构建完备口岸防控体系 外来物种入侵的防范和遏制,是一个涉及诸多环节的系统工程。 《若干规定》强化外来物种关键环节监管措施。规范引入管理,禁止擅自引进外来物种,有特殊需要申请引进的,应当依法办理进口审批和检疫审批。加强引入后监管,禁止擅自释放、丢弃外来物种。 口岸是外来物种入侵的主要途径之一。《若干规定》要求省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和海关应当加强外来物种口岸防控能力建设,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口岸防控体系,推动建立外来物种防控国际合作网络。 此外,《若干规定》细化完善普查、监测、预警、应急、治理、发布等机制。其中,每十年组织对农田、渔业水域、森林、湿地等区域的外来入侵物种开展普查,建立外来入侵物种档案和数据库。建设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网络,开展常态化监测,加强监测信息共享。 《若干规定》强调,省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海关加强分析研判外来物种入侵扩散趋势,及时发布预警预报,提出应对措施。县级以上政府农业农村、林业等主管部门组织制订相关领域的外来物种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早期预警评估和应急处置机制。 《若干规定》对加强治理修复、建立信息发布制度进行规定。加强对外来入侵物种发生区域的生态系统修复。外来入侵物种总体情况由省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统一发布,各领域外来入侵物种情况由各有关部门发布。 《若干规定》明确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国家南繁科研育种保护区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生物多样性监测系统建设,对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外来物种入侵情况进行监测,及时进行生态安全评估,保护生物多样性。 为用好国家给予的特殊种业政策,《若干规定》要求加强对进境动植物种质资源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研究、保存、种植、繁殖等环节监管,确保种质资源引进的生物安全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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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防控外来物种入侵若干规定》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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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海南自贸港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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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1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人大视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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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今年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扩大开放之年。随着国际交流日益频繁,跨境电商、国际邮快件等新业态发展,外来有害生物通过“异宠”贸易、种子盲盒、境外网购等隐蔽渠道传入海南的风险显著上升。 海南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了《海南自由贸易港防控外来物种入侵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筑牢外来物种入侵法治防线,护航海南自贸港生物安全。 《若干规定》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立法应对生物安全风险 当前,外来物种入侵成为全球性环境问题之一,对本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和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产生严重影响。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防控外来物种入侵是维护生物安全的重要一环。 《若干规定》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前提下,通过完善外来物种入侵防控机制,增强海南主动应对生物安全风险挑战的能力。 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深入推进,国际贸易和国际往来日益频繁,外来物种通过货物、包装和携带等方式进入海南的风险持续增加,外来入侵物种扩散途径更加多样化、隐蔽化。外来物种一旦定殖,会对生态系统、生境、物种带来威胁或者危害,彻底根除难度大,严重损害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明确要求,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为积极防范和应对外来物种传入的生物安全风险,筑牢海南自由贸易港生物安全屏障,有必要出台专门的法规,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海南自由贸易港被赋予“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地位,肩负建设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和国家南繁硅谷的重要使命,做好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不仅是防范化解生态风险防控的内在要求,也是保障国家生物安全的重要任务。 为此,《若干规定》聚焦应对海南自由贸易港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面临的潜在外来物种入侵风险,创新管理措施,作出多项体现自由贸易港特色的制度安排,是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体系、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创新建立名录管理制度 为了提升防范外来物种入侵风险的能力,《若干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在构建全链条防控体系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源头管控、监测预警、治理修复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 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多部门协作配合。《若干规定》提出,建立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协调和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将外来物种入侵防控纳入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研究部署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若干规定》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海洋、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和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在各自管理领域承担相应的外来物种入侵防控职责;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应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 为了对外来入侵物种实行精准管控,《若干规定》创新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对外来入侵物种实施更有针对性、更严格的管控,填补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管理要求方面的制度空白。 《若干规定》规定,省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以国家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为基础,结合外来物种风险评估结果和本地生态环境特点,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外来入侵物种名录,报省政府批准后公布。同时,名录内外来入侵物种按照入侵风险和危害程度分类管理并动态调整,禁止饲养、种植、销售、购买、运输和使用名录内的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 构建完备口岸防控体系 外来物种入侵的防范和遏制,是一个涉及诸多环节的系统工程。 《若干规定》强化外来物种关键环节监管措施。规范引入管理,禁止擅自引进外来物种,有特殊需要申请引进的,应当依法办理进口审批和检疫审批。加强引入后监管,禁止擅自释放、丢弃外来物种。 口岸是外来物种入侵的主要途径之一。《若干规定》要求省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和海关应当加强外来物种口岸防控能力建设,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口岸防控体系,推动建立外来物种防控国际合作网络。 此外,《若干规定》细化完善普查、监测、预警、应急、治理、发布等机制。其中,每十年组织对农田、渔业水域、森林、湿地等区域的外来入侵物种开展普查,建立外来入侵物种档案和数据库。建设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网络,开展常态化监测,加强监测信息共享。 《若干规定》强调,省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海关加强分析研判外来物种入侵扩散趋势,及时发布预警预报,提出应对措施。县级以上政府农业农村、林业等主管部门组织制订相关领域的外来物种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早期预警评估和应急处置机制。 《若干规定》对加强治理修复、建立信息发布制度进行规定。加强对外来入侵物种发生区域的生态系统修复。外来入侵物种总体情况由省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统一发布,各领域外来入侵物种情况由各有关部门发布。 《若干规定》明确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国家南繁科研育种保护区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生物多样性监测系统建设,对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外来物种入侵情况进行监测,及时进行生态安全评估,保护生物多样性。 为用好国家给予的特殊种业政策,《若干规定》要求加强对进境动植物种质资源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研究、保存、种植、繁殖等环节监管,确保种质资源引进的生物安全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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