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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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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奋发有为推进烟花爆竹安全治理
· 以法治之力保障高质量发展
· 抓好执法办案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 在司法办案中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奋发有为推进烟花爆竹安全治理

( 2025-02-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姜辉 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公共安全连着千家万户,将社会治理工作做细做扎实,方能守护公共安全。去年以来,江西省公安机关坚持干字当头、奋发有为、攻坚克难,自觉当好“守门员”、把住“警戒线”,坚决遏制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发生。在工作中,我们主动靠前、破题攻坚,推动建立完善了一批立足当前、辐射长远的重点领域安全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如在小商店、小旅馆等“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领域推动建立“党政领导、消安委牵头、公安派出所靠前、场所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乡镇(街道)属地责任”的长效机制,在烟花爆竹安全治理领域推动建立“应急牵头、公安靠前、部门联动、属地主责”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机制,切实构建起紧密高效的安全生产协同治理工作格局,确保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江西是烟花爆竹产销大省,省内上栗县、万载县两大主产区产值约占全国的35%,2023年、2024年全省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分别达9.01万张和10.53万张,在全国占比18.7%和20.9%,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仍然突出。近期,宜春市袁州区就发生一起因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引发燃爆致人死亡的安全事故,暴露出我们在排查整治相关问题、根除源头安全风险等方面仍存在漏洞和短板,更说明了“打非治违”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容不得半点松懈。
  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产销旺季,在此期间安全风险更容易扩散外溢。公安机关作为维护公共安全的主力军,要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挺膺担当、主动作为,把深入推进“双月行动”作为“打非治违”的重要抓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整治,“起底式”排查化解风险隐患。今年1月以来,全省共查办涉烟花爆竹刑事案件19起、行政案件826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85人,收缴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16万余箱(件),检查烟花爆竹从业单位2万余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1998个,实现了春节、元宵节期间59场次大型焰火燃放活动“零事故”。
  一是持续强化严打严查。坚持“严”字当头,形成更大震慑。江西省公安机关牵头每两月开展一次集中整治,会同应急、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以萍乡、宜春、南昌等主产地为重点,在属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隐患排查见底、依法打击彻底、常态治理托底”的总体要求,紧盯“产、销、运、储、燃”全环节突出风险,在隐患排查、路上查缉、销售溯源、重点人员查控、广泛宣传上再加压,在网上巡查、大数据分析等情报研判手段运用上再发力,集中力量破案攻坚,积极开展上下游溯源和流向调查,确保全链条打深打透,坚决铲除非法生产经营土壤。同时,根据公安部部署,会同湖南省公安机关持续深化赣湘区域会战,健全完善赣湘边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警务协作机制,构建区域协同、联防联治格局,有效防范外溢风险。
  二是持续深入排查隐患。如何主动发现隐患、提前防范风险,是烟花爆竹安全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充分发挥派出所点多面广优势,在乡镇(街道)的组织下,会同相关部门把排查走访、通道查缉、重点人员管控这三项工作抓紧做实,坚持眼睛向下、走村入户,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全力整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黑窝点、小作坊。紧盯重点通道、重点时段、重点车辆,严格设卡盘查,加大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专项执法、错时执法等力度,严查重罚无证运输、普通货车夹带运输烟花爆竹、违反运输许可事项、一证多运、往返多地、中途卸货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形成更严打控态势。持续加强排查重点地区烟花爆竹涉药工序人员和有非法生产经营前科的人员,密切关注外地人员来本地从事生产作业情况,全面甄别排查、动态管控,及时防范化解风险,严防造成现实危害。围绕生产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的安全要求、治安防范落实情况开展重点检查,推动排查整治向纵深发展。
  三是持续压实责任链条。责任不落实,一切都是空谈。我们坚持综合治理这个治本之举,健全完善“应急牵头、公安靠前、部门联动、属地主责”常态工作机制,立足“两个根本”(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和“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推动出台全省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监管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化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把“严”的信号传递到每个地方、每个部门、每个企业、每个岗位,确保思想不放松、责任不落空。对排查整治不力、防范措施不到位酿成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要求一查到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发现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和寄递物流、互联网平台等相关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核查处理;对有关部门移交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受理、迅速侦办、依法打击;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及时函告通报相关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源头治理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四是持续开展宣传发动。实践证明,宣传发动是十分有力的武器。我们坚持最大化宣传、最强化发动,以“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为牵引,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立足讲清讲透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危害性,对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加强“点对点”宣传,精准开展法治教育、安全教育,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通过采取上门入户、公布典型案例、张贴通告标语、短信提示等形式营造浓厚安全宣传氛围,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广泛动员监督举报,及时兑现举报奖励,进一步凝聚广大群众知晓风险、拒绝非法、踊跃举报的安全共识,推动提升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持续发力,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的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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