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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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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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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如何得法
司长厅长园长共话学前教育法

( 2024-11-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社会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田祖荫。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张文斌。
  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顾月华。
  四川省成都市第十六幼儿园园长余琳。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背景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作出专门部署。
  对于我国学前教育发展而言,2024年11月8日是一个值得被铭记的日子。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学前教育法,该法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学前教育法引起了很多家长的关注。他们想知道,这部法律出台后,能否解决家长们长期以来关心的幼儿安全、幼小衔接等问题。
  《法治日报》记者采访多位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教育一线工作者和幼儿家长,“共话”学前教育法,共商幼儿学前教育大计。
  
受访人
  田祖荫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
  张文斌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
  顾月华 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
  余 琳 四川省成都市第十六幼儿园园长
  韩佳佳 北京市丰台区4岁半幼儿家长
  
  韩佳佳:我每天都要看着孩子进入幼儿园大门后再离开,对孩子在园里的安全十分牵挂。学前教育法具体从哪些方面作出规定保障幼儿园安全?如何确保能够不折不扣得到执行?
  田祖荫:安全工作出不起事、出不得事。学前教育法从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出发,对幼儿园安全管理作出全面规定,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园舍设施方面,要求幼儿园设置在安全的区域,幼儿园内及周边区域的建筑、设施、设备没有污染和危险,这是对硬件提出要求;人员配备方面,规定幼儿园教职工的资质条件,强化聘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这是对软件提出要求;安全监管方面,要求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幼儿园要加强安全防范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这是从制度上提出了要求。
  下一步,教育部将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贯彻实施学前教育法关于保障幼儿安全的各项规定,推动各地着力抓好四方面工作。
  要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层层传导。幼儿园在地方、在基层,因此要切实落实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幼儿园的安全责任,各负其责,加强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卫生保健、食品安全等方方面面的安全监管,做到有人管、不推诿。
  要健全安全工作机制,守好门、看好人。要督促幼儿园健全落实房屋设备、消防、门卫、食品药品、幼儿接送交接、幼儿就寝值守和活动组织安排等安全防护制度和检查制度,把好安全管理的各环节。
  要加大违规惩治力度,对未履行安全保障责任,教师存在师德师风问题,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让法律条文硬起来。
  还要加大教育宣传力度,深入组织开展学前教育法普法宣传培训,引导各地各幼儿园全面了解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法律规定、政策,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依法保障在园幼儿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
  余琳: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是依法办园的头等大事,我们始终把安全工作置于首位。一方面,配足配齐具有资质的各种岗位的人员,让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还以“一岗双责”责任书的方式将幼儿园安全工作细化到每个人、每个细节,做到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另一方面,我们还会借助专业力量,定期对幼儿园的消防、电梯、门禁系统等进行维保,定期开展教职工的心理建设活动,每周都会开展幼儿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人防、技防、物防紧密结合,筑牢安全防护网。
  韩佳佳:孩子明年要上大班,在和其他家长聊天时,发现大家都很关注幼小衔接问题,怕孩子升到小学后学习跟不上,不适应。幼儿园如何帮助孩子做好衔接?
  余琳:学前教育法以法律方式明确了幼儿园与小学做好入学准备与适应的任务,这为幼小科学衔接提供了法治保障。幼儿园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好衔接工作。
  首先,要做好入学准备教育,树立科学的衔接理念,以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发展为目标,为培养有利于幼儿终身发展的学习品质和入学需要的关键能力作为重要教育内容,渗透于幼儿园三年的保育教育全过程。以我所在幼儿园为例,从小班开始就要营造自主的游戏和生活环境,开展一些自由涂鸦、创意建构等动手操作的活动,锻炼幼儿的手部精细动作,这些会为他们日后握笔书写打下基础。
  其次,要深入开展幼小联合教研。这些年来,教育部部署了开展幼小衔接试点工作。比如我所在的成都市金牛区就成立了10个幼小衔接教研共同体,带动全区所有小学和幼儿园两周一次开展联合教研,这种教研极大地改变了小学对幼儿园的认识,加深了彼此的相互理解。幼儿园应加强与小学的合作,协同研究幼小衔接阶段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环境创设、教育支持等,及时解决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的教育问题。
  此外,要做好家长科学育儿的宣传指导。幼儿园应引导家长深度了解幼儿在园的生活情况,感受了解幼儿在游戏中的学习与成长,转变家长看待幼儿的视角,更多聚焦到幼儿能做到的、所取得的进步上。还要向家长宣传国家有关幼小衔接的法律、政策,入学准备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前学习的危害等,争取家长的理解和配合。
  田祖荫:坚决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将是教育部下一步推进的重点工作之一。
  3岁到6岁的儿童以具体的形象思维为主,尚不具备理解抽象文字符号的能力。因此如果提前学习小学的课程内容,不仅会剥夺孩子的童年快乐,更会挫伤他们的学习兴趣,影响身心健康发展。
  下一步,教育部将主抓三个重点:一是加强专业指导,发挥专家和专业机构的作用,切实提高幼儿园入学准备和小学入学适应教育的有效性。二是加大社会宣传,利用各种平台,面向家长、幼儿园和小学持续宣传科学的衔接理念和方法,不要制造焦虑,不要给孩子增加额外负担。幼儿园就是让孩子安全地玩耍、健康地成长、快乐地生活。三是强化规范监管,要深入治理幼儿园、小学超前超纲教学的不规范办学行为,针对这些要坚决查、管,坚决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的倾向,确保学前教育法的规定落到实处。
  韩佳佳: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强调要推动各地全面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学前教育法对“家园社”作出了哪些规定?
  张文斌:学前教育发展离不开家庭、社会的共同支持。学前教育法不仅对幼儿园做好保育和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还专门就推进“家园社”协同育人作出具体规定。
  首先在总则中,强调了“全社会应当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健康快乐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具体到幼儿园层面,要求幼儿园应当充分利用家庭、社区的教育资源,拓展学前儿童生活和学习空间;应当主动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交流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状况,指导家庭科学育儿;应当设立家长委员会,听取意见建议。
  家庭层面,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抚养与教育儿童的义务,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积极配合、支持幼儿园开展保育和教育活动,应当将孩子的特异体质、特定疾病等情况及时告知幼儿园。
  社会层面,规定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应当提供适合学前教育身心发展的公益性教育服务,按照规定免费开放;面向学前教育的图书、产品和服务等应当符合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学前儿童参与违背其身心发展规律或者与年龄特点不符的活动。
  韩佳佳:很多时候,家长并不是不想配合学校工作,而是确实不知道应从何下手,利用怎样的教育方式,才能更好让孩子理解并接受?
  顾月华:为进一步强化家庭教育,江苏省通过家长开放日、家长成长学院、家园共育数字化实验区建设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同时,拍摄制作了“父母好好学习、孩子天天向上”江苏教育家长微课,从孩子身心健康、习惯培养、情绪管理等多种具体问题入手,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下一步,江苏省将着力推进学前教育“教联体”建设,绘就家园社协同育人最美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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