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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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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 莹 □ 本报通讯员 谢丹恒
重阳节前后,福建省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多个社区开展“法援惠民生·助老维权”重阳节敬老爱老宣传系列活动。工作人员现场以案释法,为老年人讲解与其息息相关的财产继承、消费维权等法律知识,并指导老年人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这些法律知识都非常实用,工作人员到我们身边,教我们如何依法维权,让我们老年人的心里更有底了。”一名社区老人开心地说道。 法律援助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连着政府关爱。近年来,泉州市深化拓展“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积极探索推行“法援+”工作模式,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供给力度,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今年3月,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法援+温度” 用情暖民心 “谢谢你们,这么远还专门过来帮助我们。”今年初,低保户翁某长期抚养监护的孙女因人身权益受到侵害,需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因翁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不会说普通话,无法顺利代理孩子的维权事宜。 得知情况后,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立即主动介入,在审核判定该案符合法律援助范围条件后,约好最近的日期,派员冒雨驱车近60公里,上门为翁某完成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委托手续办理等工作,翁某十分感动,嘴里不停地用方言说着感谢的话。最终,翁某一家获赔三万余元。 据了解,在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已将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等列为重点服务对象,提供优先办理、上门受理、邮寄受理等“绿色通道”,减少群众奔波之苦。 此外,泉州市持续拓宽法律援助受益面,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将经济困难标准按所在县(市、区)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执行,并对法律援助法中列明的5类情形与4类对象,分别采取免予审查或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等减证便民举措,尽全力帮助困难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统计,2024年1月至9月,泉州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557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2576.67万元,接待解答各类群众法律咨询61811人次。 “法援+速度” 用心惠民生 1月3日下午,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章蓬正收拾东西准备下班。这时,市民林先生带着材料匆匆赶来。 原来,林先生与供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家庭经济困难的他了解到自己符合法律援助标准,便前来提交申请。为帮助林先生尽快解决问题,章蓬主动延时服务,为其办结了法律援助申请。拿到《给予法律援助通知书》后,林先生激动不已,向章蓬竖起了大拇指。 近年来,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践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服务承诺,将市级窗口办件流程由3个环节压缩至2个,将办理时限由法定的7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基本做到当场办结。 “实践中,市级申请件当日办结率已经达99%以上。”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洪秋凉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泉州市还构建完善了“农村一小时,城镇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加强与监狱、学校、社区、劳动权益服务中心等共建联动,同步指导鲤城区、德化县等地增设多个新业态法律援助站点,并在晋江市培育多个“法律援助+劳动仲裁”工作示范点,不断增强法律援助可及性。 截至目前,泉州市共有13个法律援助中心窗口、163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及166个社团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作为在全省最先推行‘互联网+’法律援助的地市,泉州市已将其与法律援助异地受理机制进行了深度融合,群众可前往全市任一法律援助机构提交属福建省法律援助机构管辖的法律援助申请,有效降低了时间成本。”洪秋凉说。 据统计,今年以来,泉州市共办理异地受理法律援助申请20件。 “法援+力度” 用力解民忧 “敬业正直为民解忧,法律卫士品德高尚。”今年4月,在一起婚姻家庭纠纷中胜诉的受援人杨某来到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用一面锦旗为法律援助律师的专业服务点赞。 今年以来,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切实开展“质量提升年”活动,面向全市广泛征选了649名执业满3年律师,组建了泉州市法律援助律师库。同时,推行法律援助实行“点援制”,综合考虑律师特长、本年度已受指派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及受援人意愿后进行指派,并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指派具有3年以上刑事辩护执业经历的律师担任辩护人,对未成年人案件指派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生理特点的律师担任辩护人。 办案质量和效果是群众评价法律援助工作的关键因素。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专人逐案严格审查待归档卷宗,按年度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与十佳法律援助案件评选等工作,并积极推行庭审旁听、受援人回访、征询办案机关意见、接受公众评议等一系列措施,不断加强法律援助服务全过程监督。 “我们会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案件开展旁听,如实评估律师办案现场表现,监督律师依法依规办案。案后,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案件开展回访,调查群众受援满意度,同时在值班大厅、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等平台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群众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防止和严肃查处懈怠办案、索取财物等违法违规情况,持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满意率。”洪秋凉介绍说。 截至目前,泉州市今年共派员旁听法律援助案件庭审179件,回访受援人61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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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深化“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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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法援+”模式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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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共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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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 莹 □ 本报通讯员 谢丹恒
重阳节前后,福建省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多个社区开展“法援惠民生·助老维权”重阳节敬老爱老宣传系列活动。工作人员现场以案释法,为老年人讲解与其息息相关的财产继承、消费维权等法律知识,并指导老年人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这些法律知识都非常实用,工作人员到我们身边,教我们如何依法维权,让我们老年人的心里更有底了。”一名社区老人开心地说道。 法律援助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连着政府关爱。近年来,泉州市深化拓展“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积极探索推行“法援+”工作模式,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供给力度,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今年3月,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法援+温度” 用情暖民心 “谢谢你们,这么远还专门过来帮助我们。”今年初,低保户翁某长期抚养监护的孙女因人身权益受到侵害,需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因翁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不会说普通话,无法顺利代理孩子的维权事宜。 得知情况后,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立即主动介入,在审核判定该案符合法律援助范围条件后,约好最近的日期,派员冒雨驱车近60公里,上门为翁某完成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委托手续办理等工作,翁某十分感动,嘴里不停地用方言说着感谢的话。最终,翁某一家获赔三万余元。 据了解,在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已将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等列为重点服务对象,提供优先办理、上门受理、邮寄受理等“绿色通道”,减少群众奔波之苦。 此外,泉州市持续拓宽法律援助受益面,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将经济困难标准按所在县(市、区)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执行,并对法律援助法中列明的5类情形与4类对象,分别采取免予审查或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等减证便民举措,尽全力帮助困难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统计,2024年1月至9月,泉州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557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2576.67万元,接待解答各类群众法律咨询61811人次。 “法援+速度” 用心惠民生 1月3日下午,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章蓬正收拾东西准备下班。这时,市民林先生带着材料匆匆赶来。 原来,林先生与供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家庭经济困难的他了解到自己符合法律援助标准,便前来提交申请。为帮助林先生尽快解决问题,章蓬主动延时服务,为其办结了法律援助申请。拿到《给予法律援助通知书》后,林先生激动不已,向章蓬竖起了大拇指。 近年来,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践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服务承诺,将市级窗口办件流程由3个环节压缩至2个,将办理时限由法定的7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基本做到当场办结。 “实践中,市级申请件当日办结率已经达99%以上。”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洪秋凉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泉州市还构建完善了“农村一小时,城镇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加强与监狱、学校、社区、劳动权益服务中心等共建联动,同步指导鲤城区、德化县等地增设多个新业态法律援助站点,并在晋江市培育多个“法律援助+劳动仲裁”工作示范点,不断增强法律援助可及性。 截至目前,泉州市共有13个法律援助中心窗口、163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及166个社团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作为在全省最先推行‘互联网+’法律援助的地市,泉州市已将其与法律援助异地受理机制进行了深度融合,群众可前往全市任一法律援助机构提交属福建省法律援助机构管辖的法律援助申请,有效降低了时间成本。”洪秋凉说。 据统计,今年以来,泉州市共办理异地受理法律援助申请20件。 “法援+力度” 用力解民忧 “敬业正直为民解忧,法律卫士品德高尚。”今年4月,在一起婚姻家庭纠纷中胜诉的受援人杨某来到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用一面锦旗为法律援助律师的专业服务点赞。 今年以来,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切实开展“质量提升年”活动,面向全市广泛征选了649名执业满3年律师,组建了泉州市法律援助律师库。同时,推行法律援助实行“点援制”,综合考虑律师特长、本年度已受指派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及受援人意愿后进行指派,并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指派具有3年以上刑事辩护执业经历的律师担任辩护人,对未成年人案件指派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生理特点的律师担任辩护人。 办案质量和效果是群众评价法律援助工作的关键因素。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专人逐案严格审查待归档卷宗,按年度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与十佳法律援助案件评选等工作,并积极推行庭审旁听、受援人回访、征询办案机关意见、接受公众评议等一系列措施,不断加强法律援助服务全过程监督。 “我们会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案件开展旁听,如实评估律师办案现场表现,监督律师依法依规办案。案后,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案件开展回访,调查群众受援满意度,同时在值班大厅、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等平台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群众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防止和严肃查处懈怠办案、索取财物等违法违规情况,持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满意率。”洪秋凉介绍说。 截至目前,泉州市今年共派员旁听法律援助案件庭审179件,回访受援人61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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