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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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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冲 □ 本报通讯员 李博
主营国内生态修复及环境治理领域的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一度严重资不抵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如果2023年12月31日前企业无法完成重整,将面临被强制退市风险。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通过一场与时间赛跑的破产重整,一年之内,企业不仅成功摆脱危困,还实现了转型新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上市公司重整领域给出了司法护航实体经济发展的典型案例。 上市公司艰难求存 1993年,京蓝科技公司初创,四年后成功上市,先后承担几十项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主营业务包括节水灌溉、水生态及土壤修复、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领域。 发展过程中,京蓝科技公司一名原高管曾对环保产业的高风险属性表示了隐隐担忧:“投资大、回报周期长,受宏观调控、政策法规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较多,对企业资金保障和持续经营能力要求较高。一旦流动性吃紧、资金链断裂,已经铺开的项目便将‘夭折’,前期投入可能都要‘打水漂’。” 2019年起,京蓝科技公司连年亏损,逐步陷入流动性危机和债务危机,到了2022年,已是债务缠身、现金断流、面临退市危机。 “我们试图通过募集资金、自行重组等方式缓解风险,但终因融资渠道有限、财务成本过高、资本市场信心不足等原因,未能成行。”尝试多种方案自救无果,京蓝科技公司万般无奈之下,决定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向法院申请重整。 人民法院蹚出新路 2023年3月18日,收到债权人对京蓝科技公司的重整申请后,哈尔滨中院配齐配强审判力量,选派业务骨干组成合议庭。在破产专班会议上,哈尔滨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银滨提出,对京蓝科技公司进行预重整,“以解决重整‘开弓没有回头箭’的制度僵局,进一步发挥司法纾困解困、‘救死扶伤’的重要价值。” 随后,合议庭先行摸底准备,采取许可继续经营、中止强制措施等举措,稳住企业基本面,同时指导临时管理人迅速全面开展清产核资、核查债权、广寻投资、沟通谈判等工作。“预重整+重整”模式有效避免企业因重整程序不可逆性最终走向破产清算败局,并为后续重整程序高效运行争取宝贵时间。 “牵扯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社会影响广泛、法律关系复杂。”主审法官王琦玮同时精准指出破产重整案件的审理特点和难点。为保障重整平稳顺利进行,哈尔滨中院强化多方联动,及时充分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反复协调地方党委、政府和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支持,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从条线到部门的工作体系,力求合力解决重整涉及的债务处理、信用修复、社会稳定等复杂问题。 在京蓝科技公司一息尚存之际,哈尔滨中院对其启动预重整程序,搭建一体化工作机制,为企业打开了重生之门。 危困企业重获新生 2023年6月5日,在层报取得最高人民法院同意京蓝科技公司重整复函当日,哈尔滨中院裁定受理该案,预重整与重整模式紧密衔接,企业重整正式拉开大幕。 时间紧迫,分秒必争。16家债权人联合申请指定管理人后,合议庭第一时间指导管理人创新清偿思路,采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库存回购股票抵债等多种方式,增创偿债资源;在出现资金链断裂、现金流枯竭时,立即进行共益债融资,保障企业正常运转;启动公开招募程序,吸引13家意向投资主体参与竞争,并最终确定战略投资人,成功签署投资协议;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及时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召开债权人大会……在这场与时间赛跑的拯救中,企业从“山穷水尽”一步步走向了“柳暗花明”。 同年11月27日,在京蓝科技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重整计划草案获高票通过。一个月后,重整计划规定的执行完毕标准成就,哈尔滨中院裁定终结京蓝科技公司破产程序,该案高质高效审结。 一次性引入战略投资9.59亿元,妥善化解债务88亿元,有效盘活资产30亿元,依法保护4万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整后的京蓝科技公司轻装上阵,资产负债率大幅下降,资本结构明显改善,商业模式不断优化,逐步进入良性发展的新阶段。 更令人振奋的是,就在前不久,合议庭在监督重整企业作出业绩承诺的过程中了解到,京蓝科技公司目前成功实现战略转型,正在筹备自建ITO靶材项目,拓展铟赛道业务,以新质生产力激发产业创新动能。 “该案是冰城法院做实做优破产审判、助力企业赋能重生的典型案例,也是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地方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大局的生动实践。”哈尔滨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喜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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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间赛跑的“逆袭”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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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1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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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冲 □ 本报通讯员 李博
主营国内生态修复及环境治理领域的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一度严重资不抵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如果2023年12月31日前企业无法完成重整,将面临被强制退市风险。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通过一场与时间赛跑的破产重整,一年之内,企业不仅成功摆脱危困,还实现了转型新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上市公司重整领域给出了司法护航实体经济发展的典型案例。 上市公司艰难求存 1993年,京蓝科技公司初创,四年后成功上市,先后承担几十项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主营业务包括节水灌溉、水生态及土壤修复、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领域。 发展过程中,京蓝科技公司一名原高管曾对环保产业的高风险属性表示了隐隐担忧:“投资大、回报周期长,受宏观调控、政策法规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较多,对企业资金保障和持续经营能力要求较高。一旦流动性吃紧、资金链断裂,已经铺开的项目便将‘夭折’,前期投入可能都要‘打水漂’。” 2019年起,京蓝科技公司连年亏损,逐步陷入流动性危机和债务危机,到了2022年,已是债务缠身、现金断流、面临退市危机。 “我们试图通过募集资金、自行重组等方式缓解风险,但终因融资渠道有限、财务成本过高、资本市场信心不足等原因,未能成行。”尝试多种方案自救无果,京蓝科技公司万般无奈之下,决定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向法院申请重整。 人民法院蹚出新路 2023年3月18日,收到债权人对京蓝科技公司的重整申请后,哈尔滨中院配齐配强审判力量,选派业务骨干组成合议庭。在破产专班会议上,哈尔滨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银滨提出,对京蓝科技公司进行预重整,“以解决重整‘开弓没有回头箭’的制度僵局,进一步发挥司法纾困解困、‘救死扶伤’的重要价值。” 随后,合议庭先行摸底准备,采取许可继续经营、中止强制措施等举措,稳住企业基本面,同时指导临时管理人迅速全面开展清产核资、核查债权、广寻投资、沟通谈判等工作。“预重整+重整”模式有效避免企业因重整程序不可逆性最终走向破产清算败局,并为后续重整程序高效运行争取宝贵时间。 “牵扯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社会影响广泛、法律关系复杂。”主审法官王琦玮同时精准指出破产重整案件的审理特点和难点。为保障重整平稳顺利进行,哈尔滨中院强化多方联动,及时充分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反复协调地方党委、政府和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支持,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从条线到部门的工作体系,力求合力解决重整涉及的债务处理、信用修复、社会稳定等复杂问题。 在京蓝科技公司一息尚存之际,哈尔滨中院对其启动预重整程序,搭建一体化工作机制,为企业打开了重生之门。 危困企业重获新生 2023年6月5日,在层报取得最高人民法院同意京蓝科技公司重整复函当日,哈尔滨中院裁定受理该案,预重整与重整模式紧密衔接,企业重整正式拉开大幕。 时间紧迫,分秒必争。16家债权人联合申请指定管理人后,合议庭第一时间指导管理人创新清偿思路,采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库存回购股票抵债等多种方式,增创偿债资源;在出现资金链断裂、现金流枯竭时,立即进行共益债融资,保障企业正常运转;启动公开招募程序,吸引13家意向投资主体参与竞争,并最终确定战略投资人,成功签署投资协议;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及时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召开债权人大会……在这场与时间赛跑的拯救中,企业从“山穷水尽”一步步走向了“柳暗花明”。 同年11月27日,在京蓝科技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重整计划草案获高票通过。一个月后,重整计划规定的执行完毕标准成就,哈尔滨中院裁定终结京蓝科技公司破产程序,该案高质高效审结。 一次性引入战略投资9.59亿元,妥善化解债务88亿元,有效盘活资产30亿元,依法保护4万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整后的京蓝科技公司轻装上阵,资产负债率大幅下降,资本结构明显改善,商业模式不断优化,逐步进入良性发展的新阶段。 更令人振奋的是,就在前不久,合议庭在监督重整企业作出业绩承诺的过程中了解到,京蓝科技公司目前成功实现战略转型,正在筹备自建ITO靶材项目,拓展铟赛道业务,以新质生产力激发产业创新动能。 “该案是冰城法院做实做优破产审判、助力企业赋能重生的典型案例,也是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地方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大局的生动实践。”哈尔滨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喜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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