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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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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吴良艺 □ 本报通讯员 刘丹妮 当下,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形势不断发展变化。如何使司法办案和社会工作保持有效衔接,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是检察机关开展未检工作必须面对的时代课题。 2023年2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16周岁的赵某某伙同陈某某、邓某某(两人另案处理)盗窃一辆二轮摩托车。案发后,赵某某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六个月,2023年12月25日作出不起诉决定。 八步区检察院与社工同步调查,深入分析赵某某的犯罪动机、心理状况及问题根源,会同八步区妇联、团委根据赵某某矫治需求制定帮教计划。由社工陪同赵某某进行法律知识、思想品德学习,辅以心理疏导,提升赵某某的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感和共情力,还根据赵某某喜欢改装摩托车的特点,帮助其做好职业引导和规划。同时,八步区检察院向赵某某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协调八步区妇联安排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让他们改变以打压指责代替教育、把溺爱纵容当作关爱的教育方式,帮助赵某某父母提升监护教育能力。 经过帮教,赵某某与父母的关系明显改善,同时入职本地一家电动车店,负责电动车组装工作,实现了回归社会的目标。该案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民政厅、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妇联评为广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典型案例。 2018年以来,八步区检察院精心打造“春晓”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充分发挥社会支持体系的力量,凝聚合力夯实未成年人保护全方位防线,推动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保护有效衔接。 “我们自主扶持培育了一批本土司法社工,联合教育部门选派一批小学教师,成立‘女童保护’志愿者讲师团,同时吸纳大学教授、律师等专家加入,目前已联合相关单位、社会组织建成一支含心理咨询、安全保护、法律服务等专业人员共80余人在内的社会力量队伍,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八步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陈婷婷介绍,让社会专业力量贯通未成年人帮教矫治、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家庭教育指导等多环节工作,能够将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支持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 与此同时,八步区检察院还联合相关部门共建未成年人综合救助制度:与八步区妇联签订《关于对困境妇女儿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和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与八步公安分局、贺州市人民医院共建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中心,会签2项工作机制,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实行一次性取证、提前介入,避免二次伤害;针对智障人士易被侵害的情况,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八步区残疾人联合会有效落实残疾人普惠特惠政策。 学校是青少年活动的主要场所。八步区检察院在辖区中小学校先后挂牌运行109个“春晓工作室”,作为连接校园的桥梁纽带,广泛接受校内学生、家长关于未成年人欺凌、网瘾、厌学等求助线索,及时转介、链接相关社会服务。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法治教育课是未成年人必须上好的第一课。2016年,八步区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揭牌成立,这是该院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有力实体阵地,也是广西首个检察机关法治教育基地。 基地内不仅有关于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家庭保护、自我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科普宣传,也有知识竞答互动课堂、人体扫描机、模拟游戏诈骗平台、线上“VR+H5”等“沉浸式”体验设备。 “近年来,我们结合案件办理与社会热点,不断改进升级基地,让青少年们能够多形式、感兴趣地在基地内学习到法治知识,特别是最新打造的线上‘VR+H5’法治教育展厅,将法治教育宣传的触角向农村偏远地区延伸,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有效引导未成年人提升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陈婷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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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好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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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八步检察院推动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保护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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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青少年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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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吴良艺 □ 本报通讯员 刘丹妮 当下,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形势不断发展变化。如何使司法办案和社会工作保持有效衔接,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是检察机关开展未检工作必须面对的时代课题。 2023年2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16周岁的赵某某伙同陈某某、邓某某(两人另案处理)盗窃一辆二轮摩托车。案发后,赵某某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六个月,2023年12月25日作出不起诉决定。 八步区检察院与社工同步调查,深入分析赵某某的犯罪动机、心理状况及问题根源,会同八步区妇联、团委根据赵某某矫治需求制定帮教计划。由社工陪同赵某某进行法律知识、思想品德学习,辅以心理疏导,提升赵某某的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感和共情力,还根据赵某某喜欢改装摩托车的特点,帮助其做好职业引导和规划。同时,八步区检察院向赵某某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协调八步区妇联安排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让他们改变以打压指责代替教育、把溺爱纵容当作关爱的教育方式,帮助赵某某父母提升监护教育能力。 经过帮教,赵某某与父母的关系明显改善,同时入职本地一家电动车店,负责电动车组装工作,实现了回归社会的目标。该案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民政厅、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妇联评为广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典型案例。 2018年以来,八步区检察院精心打造“春晓”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充分发挥社会支持体系的力量,凝聚合力夯实未成年人保护全方位防线,推动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保护有效衔接。 “我们自主扶持培育了一批本土司法社工,联合教育部门选派一批小学教师,成立‘女童保护’志愿者讲师团,同时吸纳大学教授、律师等专家加入,目前已联合相关单位、社会组织建成一支含心理咨询、安全保护、法律服务等专业人员共80余人在内的社会力量队伍,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八步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陈婷婷介绍,让社会专业力量贯通未成年人帮教矫治、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家庭教育指导等多环节工作,能够将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支持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 与此同时,八步区检察院还联合相关部门共建未成年人综合救助制度:与八步区妇联签订《关于对困境妇女儿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和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与八步公安分局、贺州市人民医院共建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中心,会签2项工作机制,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实行一次性取证、提前介入,避免二次伤害;针对智障人士易被侵害的情况,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八步区残疾人联合会有效落实残疾人普惠特惠政策。 学校是青少年活动的主要场所。八步区检察院在辖区中小学校先后挂牌运行109个“春晓工作室”,作为连接校园的桥梁纽带,广泛接受校内学生、家长关于未成年人欺凌、网瘾、厌学等求助线索,及时转介、链接相关社会服务。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法治教育课是未成年人必须上好的第一课。2016年,八步区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揭牌成立,这是该院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有力实体阵地,也是广西首个检察机关法治教育基地。 基地内不仅有关于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家庭保护、自我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科普宣传,也有知识竞答互动课堂、人体扫描机、模拟游戏诈骗平台、线上“VR+H5”等“沉浸式”体验设备。 “近年来,我们结合案件办理与社会热点,不断改进升级基地,让青少年们能够多形式、感兴趣地在基地内学习到法治知识,特别是最新打造的线上‘VR+H5’法治教育展厅,将法治教育宣传的触角向农村偏远地区延伸,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有效引导未成年人提升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陈婷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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