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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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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国强 韩宇 “打官司真方便!我虽只带了一张欠条,但也把案子立上了!” 由于薛老汉不太了解诉讼过程,仅拿了一张欠条就来到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要打官司。 诉讼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耐心指导薛老汉,借助民间借贷民事起诉状示范文本,顺利书写了起诉状。 2022年9月,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启全市两级法院民商事案件起诉状、答辩状规范化改革探索之路。 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适用诉答文书规范化模板审理案件3.5万件,适用案由从最初的10类扩展到33类。 鞍山中院的诉答文书“小切口”实践带来了审判质效大提升。数据显示,全市两级法院最先适用诉答文书的10类简易民商事案件一次庭审完毕率达90%以上,一审平均审理时长同比缩短30%。 鞍山法院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引起最高人民法院关注。 今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布《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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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级律师协会充分认识起诉状、答辩状规范化工作的重要作用,通过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实现“公平与效率”工作目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直面问题 推行诉答文书改革 “有的起诉状讲了很多过往恩怨,却对事实和理由一笔带过;有的上诉状甚至还有大量对一审法官的不满;有的答辩状自说自话,没有形成问题焦点;起诉状和答辩状随意修改更是屡见不鲜,导致争议焦点和证明对象难以及时准确确定。”实践中,鞍山两级法院梳理发现了上述问题。 此外,不提交答辩状的情况更普遍。这让法官无法及时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多次开庭,直接影响审判质量和效率。 究其原因,鞍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林分析说:“一是法律规定较笼统,二是当事人重视程度不够,三是法官引导不力。” 对此,2022年9月,鞍山中院开始在全市两级法院大力推行民商事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工作。 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对象虽然是两类文书,但文书主要执笔人是律师,没有律师的积极参与,改革很难取得预期效果。 “我们与市律协联手,首先选择在民间借贷纠纷等10类简易案件中推行这一改革。”鞍山中院立案一庭庭长孟丽宏介绍说,推出的文书样式模板对诉讼主体、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等要素进行填充式设计,指引原告在起诉状中记载“事实与理由”时,达到最低限度的必要事实,并足以支持诉讼请求;被告答辩时针对起诉状中的“事实与理由”逐项表态,明确承认、否认或抗辩,否认的事项附理由及证据,抗辩具备实质性内容。另一大亮点是,归纳了这10类案由的案件应该具备的基本证据,并在每一类诉答文书模板中添附证据清单,供当事人参考适用。 鞍山市律协先后选派75名青年律师进驻两级法院立案窗口值班,指导当事人等适用诉答文书模板。 效果显著 简单案件提质增效 因遭电击,电焊工齐某在工作中不幸去世。悲剧发生后,齐某所在企业把拒绝赔付赔偿金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此案诉前调解阶段,我引导当事双方对诉答文书进行规范化填写,了解到争议焦点,最终促成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当天支付了赔偿金。”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徐少春介绍说,这起案件中条理清晰、攻防对应的文书展示,更能校正当事人的心理预期,也给案件调解带来了更大可能性。 徐少春办理的这起案件只是鞍山两级法院通过诉答文书规范化应用促成诉前调解的2.8万余件案件之一。2024年1月至5月,鞍山两级法院通过此类应用促成诉前调解案件6939件,同比增长34%,应用效果显著。 简易案件的审理,也因诉答文书规范化应用变得顺畅。截至目前,鞍山两级法院最先适用诉答文书的10类简易民商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2.79%,同比上升2.86%;一审、二审平均调撤率为58.92%,同比上升1.21%。审判质效和群众满意度实现“双提升”。 在一起简易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海城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承办法官陈妍通过当事双方提交的规范化诉答文书,在庭前会议有效核对赔偿项目、赔偿明细及相应证据,仅用20分钟就结束庭审。 陈妍说:“此类案件以前需要法官在庭审中逐一核对赔偿数额及相应证据,但在适用规范化诉答文书后,法官通过诉答文书交换及庭前会议等方式确认案件的无争议事实和争议焦点,提高了庭审效率。” 诉答文书规范化书写不仅对提升简易案件审判质效作用明显,随着适用范围不断扩大,法官在较为复杂的案件中同样感受颇深。 海城市法院审理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时,涉及6名被告,案情和证据纷繁复杂,法官通过诉答文书规范化固定争议焦点,开一次庭就审结了案件。 释放效能 实践助推理论研究 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产生的“蝴蝶效应”,还延伸到了审委会工作。 此项改革开展以来,鞍山中院召开审委会会议研究讨论案件350余件。这些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以往在案情汇报时要消耗大量时间,如今,法官的争议焦点整理意识强化,让讨论更有的放矢。 在鞍山中院前不久召开的一次审委会上,法官按照双方诉请、事实理由、证据等思路梳理汇报一起复杂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10分钟就将30多页的审理报告讲明,审委会委员很快作出表决。 正是由于“蝴蝶效应”释放的巨大效能,2023年10月,鞍山中院、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沈阳市律协、鞍山市律协联合申报的课题《司法改革中简易民商事案件诉答文书的战略实践》获批辽宁省法学会年度立项。 目前,课题中期验收对课题结项报告及各项工作展开全面细致部署。课题关于诉答文书共收录41篇论文,均阐述了诉答文书规范化的便利以及实务操作,多角度、多维度、多方面探讨诉答文书规范化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律师和法官要凝聚法律职业共同体合作共识,共同加强运用最高人民法院11类案由诉答示范文本及鞍山法院、律协推行的33个案由诉答文书模板的应用实践,进而达到诉答充分对应、争议焦点有效交锋、审判方向集中、审判效率提升的良好效果。”在鞍山中院与市律协近日召开的诉答文书规范化应用推进座谈会上,陈林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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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切口”实践带来审判质效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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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法院创推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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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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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国强 韩宇 “打官司真方便!我虽只带了一张欠条,但也把案子立上了!” 由于薛老汉不太了解诉讼过程,仅拿了一张欠条就来到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要打官司。 诉讼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耐心指导薛老汉,借助民间借贷民事起诉状示范文本,顺利书写了起诉状。 2022年9月,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启全市两级法院民商事案件起诉状、答辩状规范化改革探索之路。 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适用诉答文书规范化模板审理案件3.5万件,适用案由从最初的10类扩展到33类。 鞍山中院的诉答文书“小切口”实践带来了审判质效大提升。数据显示,全市两级法院最先适用诉答文书的10类简易民商事案件一次庭审完毕率达90%以上,一审平均审理时长同比缩短30%。 鞍山法院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引起最高人民法院关注。 今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布《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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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级律师协会充分认识起诉状、答辩状规范化工作的重要作用,通过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实现“公平与效率”工作目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直面问题 推行诉答文书改革 “有的起诉状讲了很多过往恩怨,却对事实和理由一笔带过;有的上诉状甚至还有大量对一审法官的不满;有的答辩状自说自话,没有形成问题焦点;起诉状和答辩状随意修改更是屡见不鲜,导致争议焦点和证明对象难以及时准确确定。”实践中,鞍山两级法院梳理发现了上述问题。 此外,不提交答辩状的情况更普遍。这让法官无法及时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多次开庭,直接影响审判质量和效率。 究其原因,鞍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林分析说:“一是法律规定较笼统,二是当事人重视程度不够,三是法官引导不力。” 对此,2022年9月,鞍山中院开始在全市两级法院大力推行民商事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工作。 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对象虽然是两类文书,但文书主要执笔人是律师,没有律师的积极参与,改革很难取得预期效果。 “我们与市律协联手,首先选择在民间借贷纠纷等10类简易案件中推行这一改革。”鞍山中院立案一庭庭长孟丽宏介绍说,推出的文书样式模板对诉讼主体、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等要素进行填充式设计,指引原告在起诉状中记载“事实与理由”时,达到最低限度的必要事实,并足以支持诉讼请求;被告答辩时针对起诉状中的“事实与理由”逐项表态,明确承认、否认或抗辩,否认的事项附理由及证据,抗辩具备实质性内容。另一大亮点是,归纳了这10类案由的案件应该具备的基本证据,并在每一类诉答文书模板中添附证据清单,供当事人参考适用。 鞍山市律协先后选派75名青年律师进驻两级法院立案窗口值班,指导当事人等适用诉答文书模板。 效果显著 简单案件提质增效 因遭电击,电焊工齐某在工作中不幸去世。悲剧发生后,齐某所在企业把拒绝赔付赔偿金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此案诉前调解阶段,我引导当事双方对诉答文书进行规范化填写,了解到争议焦点,最终促成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当天支付了赔偿金。”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徐少春介绍说,这起案件中条理清晰、攻防对应的文书展示,更能校正当事人的心理预期,也给案件调解带来了更大可能性。 徐少春办理的这起案件只是鞍山两级法院通过诉答文书规范化应用促成诉前调解的2.8万余件案件之一。2024年1月至5月,鞍山两级法院通过此类应用促成诉前调解案件6939件,同比增长34%,应用效果显著。 简易案件的审理,也因诉答文书规范化应用变得顺畅。截至目前,鞍山两级法院最先适用诉答文书的10类简易民商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2.79%,同比上升2.86%;一审、二审平均调撤率为58.92%,同比上升1.21%。审判质效和群众满意度实现“双提升”。 在一起简易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海城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承办法官陈妍通过当事双方提交的规范化诉答文书,在庭前会议有效核对赔偿项目、赔偿明细及相应证据,仅用20分钟就结束庭审。 陈妍说:“此类案件以前需要法官在庭审中逐一核对赔偿数额及相应证据,但在适用规范化诉答文书后,法官通过诉答文书交换及庭前会议等方式确认案件的无争议事实和争议焦点,提高了庭审效率。” 诉答文书规范化书写不仅对提升简易案件审判质效作用明显,随着适用范围不断扩大,法官在较为复杂的案件中同样感受颇深。 海城市法院审理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时,涉及6名被告,案情和证据纷繁复杂,法官通过诉答文书规范化固定争议焦点,开一次庭就审结了案件。 释放效能 实践助推理论研究 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产生的“蝴蝶效应”,还延伸到了审委会工作。 此项改革开展以来,鞍山中院召开审委会会议研究讨论案件350余件。这些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以往在案情汇报时要消耗大量时间,如今,法官的争议焦点整理意识强化,让讨论更有的放矢。 在鞍山中院前不久召开的一次审委会上,法官按照双方诉请、事实理由、证据等思路梳理汇报一起复杂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10分钟就将30多页的审理报告讲明,审委会委员很快作出表决。 正是由于“蝴蝶效应”释放的巨大效能,2023年10月,鞍山中院、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沈阳市律协、鞍山市律协联合申报的课题《司法改革中简易民商事案件诉答文书的战略实践》获批辽宁省法学会年度立项。 目前,课题中期验收对课题结项报告及各项工作展开全面细致部署。课题关于诉答文书共收录41篇论文,均阐述了诉答文书规范化的便利以及实务操作,多角度、多维度、多方面探讨诉答文书规范化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律师和法官要凝聚法律职业共同体合作共识,共同加强运用最高人民法院11类案由诉答示范文本及鞍山法院、律协推行的33个案由诉答文书模板的应用实践,进而达到诉答充分对应、争议焦点有效交锋、审判方向集中、审判效率提升的良好效果。”在鞍山中院与市律协近日召开的诉答文书规范化应用推进座谈会上,陈林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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