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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以法治促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 编者按
·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须落实到位
· 发展新能源让生活更美好
· 司法助力呵护孩子健康成长
· 以和为贵
· 空调“翻新”造假乱象亟待整治
· 课桌椅要跟着学生一起“长”

发展新能源让生活更美好

( 2024-06-0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声音
  □ 宋冬冬

  美丽中国建设赋予能源转型新任务。我国风电、光伏等资源丰富,发展新能源潜力巨大。发展新能源能够有效减少环境污染,协调推进绿色交通发展,有力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可持续的能源支持。
  新能源的发展离不开法治的规范和保障。近年来,围绕新能源发展,我国不断加强立法,并制定了一系列规划和政策予以支持。目前基本形成了以可再生能源法为主干,辅以电力法、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相关法律以及若干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立法等在内的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等文件,从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提高国际化水平等方面为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和引导。
  在法治的保障下,经过持续攻关和积累,我国新能源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达15.16亿千瓦。2023年,风电机组等关键零部件的产量占到全球市场的70%以上,光伏多晶硅、硅片、电池片和组件产量占全球比重均超过80%;新能源汽车产销累计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
  实现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是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环节。虽然当前我国新能源产业成果颇丰,但也面临产业发展不平衡、新能源电力利用率不高、自主创新能力弱等问题,需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以科技创新推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
  首先,进一步建立健全新能源法律体系。在宏观层面,统筹好中央规划目标与地方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确保新能源产业布局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在中观层面,加强区域间新能源产业的合作与交流,推动产业协同发展;在微观层面,制定完善新能源行业发展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行业标准化工作,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其次,不断开发和丰富新能源类型。新能源的“新”主要体现为可再生性,具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巨大潜力,应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财政、金融、产业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激励并引导更多市场主体投身新能源行业发展,把能源的“饭碗”始终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再次,不断提高新能源的使用效率。在使用新能源的过程中,由于光电、风电存在波动性、间歇性等不足,无法为用户提供稳定的能源供给,成为制约其进一步扩大使用规模的主要障碍。在此情形下,确保新能源供给与用户使用的稳定性,必须加快发展储能技术,结合新能源类型与发展需要,因地制宜推进物理机械储能、电化学储能、电气储能、热储能等不同类型的储能项目建设,布局配置储能的新能源电站,保障新能源高效消纳,为电力系统提供容量支撑及调峰能力。
  值得关注的是,国务院近日印发的《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外送通道,提升跨省跨区输电能力;加快配电网改造,提升分布式新能源承载力;积极发展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这对于进一步优化能源网络,确保新能源稳定接入电网,实现区域内能源共享和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加大核心技术研发扶持力度。核心技术的研发可以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有效应对新能源领域“卡脖子”技术风险,维护新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上述行动方案也提出强化科技引领,充分发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作用,集中攻关一批节能降碳关键共性技术。对此,要鼓励央企和骨干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实施重大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示范项目。依托新能源重大技术研发,构建安全可靠的产业生态,及时将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上,切实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
  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是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美丽中国的有力支撑。我们要在法治轨道上,瞄准世界能源科技前沿,聚焦能源关键领域和重大需求,加强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强化科研成果转化运用,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使新能源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让生活更美好。
  (作者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法学系副主任、自然资源部法治研究重点实验室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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