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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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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王 晨 张 彤
从今年春节前起,李钫多次跟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参与一起公益诉讼案件的走访调查。 李钫曾在生态环境领域工作多年,有着丰富的生态环境保护专业知识。2022年起,他有了新身份——“益心为公”志愿者。 从反映案件线索到提供咨询、辅助办案,能为守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助力,李钫深感自豪。 2022年7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启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让公益诉讼检察有了“千里眼”“顺风耳”。“益心为公”志愿者可以通过线索提报、专业咨询、公开听证、跟踪观察等方式,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有效弥补办案力量不足、专业知识欠缺等问题,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推动政法工作现代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随即招募具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特殊群体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专业背景、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加入“益心为公”志愿者队伍,不断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 同时,自治区检察院组织引导各分州市院和基层院,通过“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汇聚公众力量,合力打造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司法保护模式,更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一年多来,新疆各地“益心为公”志愿者积极履职,与检察官共同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借助“益心为公”志愿者力量,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发现渠道得以拓宽。今年1月,轮台县人民检察院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收到志愿者提供的线索后,对辖区某地建筑垃圾污染情况全面调查。 经充分固定证据、确认监管部门职责,轮台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对建筑垃圾堆积区域开展全面清理。 “益心为公”志愿者既是发现损害公益线索的“广角镜”,也是巩固办案成效的“监督员”。 2023年6月,在阿克苏地区某县某干渠周边,阿克苏地区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益心为公”志愿者蒋涛与阿克苏地区两级检察院相关检察官,对一起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危害河道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回头看”。 某预制厂未经审批在干渠旁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影响干渠安全。2022年,自治区检察院阿克苏分院立案调查,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查清涉案企业非法采砂量和采挖砂石料处置情况,根据实际开展行政执法;排查阿克苏地区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情况,严格查处破坏河道和水利工程保护行为。 为确保检察建议刚性落地,检察机关多次跟进监督,直至受损河道修复整改,验收评估合格。此次“回头看”中,蒋涛发现受损河道已修复到位,干渠周围设置了管理和保护范围标志,设立宣传板、公示牌和警戒桩等防护设施。 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以来,蒋涛先后4次与阿克苏检察分院检察官一同前往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现场,对共同保障河湖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向检察官提供专业意见。 有效联动、协作办案,“编外力量”助力实现公益保护最优化、社会治理效能最大化。 陶刚是新源县农业农村局执法队队长,也是新源县人民检察院首位“益心为公”志愿者,先后9次参与新源县检察院召开的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 在某镇随意丢弃动物尸体案公开听证中,陶刚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围绕案件事实,向听证员和参与旁听的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普及乱丢动物尸体的危害性和相关法律规定,增强了案件办理的科学性、适法性、合理性。 “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是志愿者参与检察工作的意义所在。”陶刚说。 截至目前,新疆共有2430名“益心为公”志愿者登录“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并完成注册,“益心为公”志愿者提报损害公益线索458条,参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9起,成为新疆检察机关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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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引入志愿者队伍不断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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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心为公”助力公益保护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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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0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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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王 晨 张 彤
从今年春节前起,李钫多次跟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参与一起公益诉讼案件的走访调查。 李钫曾在生态环境领域工作多年,有着丰富的生态环境保护专业知识。2022年起,他有了新身份——“益心为公”志愿者。 从反映案件线索到提供咨询、辅助办案,能为守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助力,李钫深感自豪。 2022年7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启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让公益诉讼检察有了“千里眼”“顺风耳”。“益心为公”志愿者可以通过线索提报、专业咨询、公开听证、跟踪观察等方式,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有效弥补办案力量不足、专业知识欠缺等问题,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推动政法工作现代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随即招募具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特殊群体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专业背景、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加入“益心为公”志愿者队伍,不断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 同时,自治区检察院组织引导各分州市院和基层院,通过“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汇聚公众力量,合力打造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司法保护模式,更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一年多来,新疆各地“益心为公”志愿者积极履职,与检察官共同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借助“益心为公”志愿者力量,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发现渠道得以拓宽。今年1月,轮台县人民检察院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收到志愿者提供的线索后,对辖区某地建筑垃圾污染情况全面调查。 经充分固定证据、确认监管部门职责,轮台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对建筑垃圾堆积区域开展全面清理。 “益心为公”志愿者既是发现损害公益线索的“广角镜”,也是巩固办案成效的“监督员”。 2023年6月,在阿克苏地区某县某干渠周边,阿克苏地区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益心为公”志愿者蒋涛与阿克苏地区两级检察院相关检察官,对一起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危害河道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回头看”。 某预制厂未经审批在干渠旁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影响干渠安全。2022年,自治区检察院阿克苏分院立案调查,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查清涉案企业非法采砂量和采挖砂石料处置情况,根据实际开展行政执法;排查阿克苏地区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情况,严格查处破坏河道和水利工程保护行为。 为确保检察建议刚性落地,检察机关多次跟进监督,直至受损河道修复整改,验收评估合格。此次“回头看”中,蒋涛发现受损河道已修复到位,干渠周围设置了管理和保护范围标志,设立宣传板、公示牌和警戒桩等防护设施。 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以来,蒋涛先后4次与阿克苏检察分院检察官一同前往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现场,对共同保障河湖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向检察官提供专业意见。 有效联动、协作办案,“编外力量”助力实现公益保护最优化、社会治理效能最大化。 陶刚是新源县农业农村局执法队队长,也是新源县人民检察院首位“益心为公”志愿者,先后9次参与新源县检察院召开的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 在某镇随意丢弃动物尸体案公开听证中,陶刚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围绕案件事实,向听证员和参与旁听的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普及乱丢动物尸体的危害性和相关法律规定,增强了案件办理的科学性、适法性、合理性。 “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是志愿者参与检察工作的意义所在。”陶刚说。 截至目前,新疆共有2430名“益心为公”志愿者登录“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并完成注册,“益心为公”志愿者提报损害公益线索458条,参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9起,成为新疆检察机关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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