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法治
|
|
核心阅读 低空经济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空间极为广阔。下一步,中国民用航空局将立足自身职责,在航空器适航审定、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市场准入、安全监管等方面加强研究和谋划。 □ 本报记者 刘欣
低空经济是以各种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俗称无人机)的各类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低空经济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空间极为广阔。据测算,2023年我国低空经济规模超5000亿元,2030年有望达到2万亿元。 记者近日从中国民用航空局获悉,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民航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围绕推动通用航空、无人机等低空经济相关业态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高度重视低空经济发展 民航局综合司副司长孙文生介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低空经济发展,在宏观层面和顶层设计上不断作出战略部署。 202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将低空经济纳入了发展规划。2023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今年1月1日实施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进一步规范了低空经济无人机产业发展。今年2月23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围绕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强调鼓励发展与平台经济、低空经济、无人驾驶等结合的物流新模式。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孙文生说,这是低空经济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孙文生表示,下一步,民航局将立足自身职责,在航空器适航审定、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市场准入、安全监管等方面加强研究和谋划。 据介绍,民航局将继续配合做好国家低空改革相关工作,加快推进空域分类管理落地实施,落实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健全完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功能,协调相关方面共同加强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持续改善低空飞行活动的计划审批、空管、气象、通信、监视等服务保障。 同时,针对低空经济发展对基础设施的新需求,进一步完善通用机场建设和运行标准,推动通用机场和临时起降点建设;进一步提升适航审定能力,优化航空器适航标准、审定模式与技术,加强无人机适航审定体系和能力的建设,探索创新无人机适航审定模式,更好地适应低空经济发展所需的适航审查需求;总结通用航空管理改革相关经验,组织协调好传统通用航空、无人驾驶航空等低空经济各业态的市场发展政策;迭代升级低空飞行的安全监管体系,针对未来低空运行态势,健全完善运输航空、通用航空、无人驾驶航空等融合运行场景下各类飞行活动的安全运行规则、标准以及相关监管政策,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在奋力开辟低空经济新赛道中贡献民航力量。 通用航空实现较快发展 近年来,民航局聚焦新时代通用航空高质量发展,做好加强组织领导、树立分类管理理念、刀刃向内深化改革、试点创新、建设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协同联动等方面工作,开创了通用航空工作崭新局面。 通用航空与运输航空共同构成了民用航空运输体系的“两翼”。据民航局运输司副司长商可佳介绍,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以来,民航局将“两翼齐飞”纳入总体工作思路,成立通用航空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十三五、十四五通航发展专项规划,分解任务,压茬推进。 商可佳表示,在通用航空领域,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引入告知承诺制审批,建立诚信体系,倡导行业自律。试点推广经营许可和运行许可双证联合审定,降低制度成本。开展行业督查,聚焦督查发现的问题一揽子制修订30余部民航规章,改变了套用运输航空标准监管通航的制度环境。取消通航企业赴境外作业审批、非经营性通航活动登记、通用航空器引进审批等许可事项,为企业减负,释放市场活力。 在多方合力共促下,通用航空近年来实现较快发展,传统通航稳中有进,无人机新业态蓬勃发展,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安全水平稳定可控。其中,在传统通航方面,截至2023年末,全国注册通航企业690家,运营航空器2900架,月均飞行11.4万小时,分别是2015年的2.5倍、1.5倍和1.8倍。 在通用机场建设方面,商可佳介绍,近年来,民航局扎实推进通用机场管理改革,成效明显。通用机场数量快速增长,由《意见》发布前的61个增加至目前的453个。 为加强通用机场建设,民航局下阶段将加快推动《通用机场管理规定》等行业管理规章发布实施,进一步优化通用机场分类分级管理框架,明确机场建设、许可、备案、运行和监管要求;研究出台通用机场样板间建设指南,有序引导地方政府合理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低成本、简易型通用机场;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建设,抓紧推进《民用水上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通用机场建设指南》等标准制修订,联合相关管理部门,推进规范航空障碍物和障碍灯标识。同时,民航局还将协助各地方政府,进一步做好通用机场规划布局、选址、建设、审批、运行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 普遍看好无人机应用前景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无人驾驶航空飞行活动在我国发展呈现良好态势。截至2023年底,国内注册无人机126.7万架,同比增长32.2%;无人机运营企业1.9万家;持无人机操控员执照19.4万人;有统计的民用无人机全年飞行2311万小时,同比增长11.8%。 据民航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骆洪江介绍,我国民用无人机已在农林牧渔和娱乐航拍领域率先实现行业普及;城市场景和物流应用的管理模式与技术标准已初步具备广泛推广的基础,海岛、山区、沙漠等运行实践持续开展,有人/无人协同运行、载人飞行等已进入试验验证阶段;当前,无人机物流配送业务已延伸到城市商圈与社区,电动垂直起降(eVTOL)机型的适航审定工作也正在稳步推进,无人机应用的前景被社会普遍看好。 “通过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技术赋能,将实现以智慧空中出行(SAM)为代表的综合立体交通和低空融合飞行,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引擎。”骆洪江说。 近年来,民航局按照“面向运行场景,基于运行风险实施分级管理”的思路,在运行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开展多项无人机试运行,从实际需求出发,逐步规范安全风险较高的无人机运行。民航局推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政策文件,截至目前,累计批准建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17个试验区和3个试验基地,实现了城市场景、海岛场景、支线物流和综合应用拓展等典型运行场景和应用的覆盖。 骆洪江表示,下一步,民航局将加强规划、资源和业务统筹。以城市场景为重点开展城市空中交通试点示范;结合传统空管保障体系和通航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航行服务体系构建,不断提升我国低空航行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优先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亚太地区的技术合作,力争形成区域性的技术同盟,扩大“朋友圈”,多层次参与国际组织工作和国际合作,逐步实现“技术、产品、标准、国际化”四位一体系统推进。
|
2023年我国低空经济规模超5000亿元
|
低空经济开启万亿规模新赛道
|
|
|
|
( 2024-04-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经济法治 |
|
核心阅读 低空经济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空间极为广阔。下一步,中国民用航空局将立足自身职责,在航空器适航审定、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市场准入、安全监管等方面加强研究和谋划。 □ 本报记者 刘欣
低空经济是以各种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俗称无人机)的各类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低空经济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空间极为广阔。据测算,2023年我国低空经济规模超5000亿元,2030年有望达到2万亿元。 记者近日从中国民用航空局获悉,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民航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围绕推动通用航空、无人机等低空经济相关业态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高度重视低空经济发展 民航局综合司副司长孙文生介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低空经济发展,在宏观层面和顶层设计上不断作出战略部署。 202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将低空经济纳入了发展规划。2023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今年1月1日实施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进一步规范了低空经济无人机产业发展。今年2月23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围绕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强调鼓励发展与平台经济、低空经济、无人驾驶等结合的物流新模式。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孙文生说,这是低空经济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孙文生表示,下一步,民航局将立足自身职责,在航空器适航审定、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市场准入、安全监管等方面加强研究和谋划。 据介绍,民航局将继续配合做好国家低空改革相关工作,加快推进空域分类管理落地实施,落实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健全完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功能,协调相关方面共同加强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持续改善低空飞行活动的计划审批、空管、气象、通信、监视等服务保障。 同时,针对低空经济发展对基础设施的新需求,进一步完善通用机场建设和运行标准,推动通用机场和临时起降点建设;进一步提升适航审定能力,优化航空器适航标准、审定模式与技术,加强无人机适航审定体系和能力的建设,探索创新无人机适航审定模式,更好地适应低空经济发展所需的适航审查需求;总结通用航空管理改革相关经验,组织协调好传统通用航空、无人驾驶航空等低空经济各业态的市场发展政策;迭代升级低空飞行的安全监管体系,针对未来低空运行态势,健全完善运输航空、通用航空、无人驾驶航空等融合运行场景下各类飞行活动的安全运行规则、标准以及相关监管政策,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在奋力开辟低空经济新赛道中贡献民航力量。 通用航空实现较快发展 近年来,民航局聚焦新时代通用航空高质量发展,做好加强组织领导、树立分类管理理念、刀刃向内深化改革、试点创新、建设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协同联动等方面工作,开创了通用航空工作崭新局面。 通用航空与运输航空共同构成了民用航空运输体系的“两翼”。据民航局运输司副司长商可佳介绍,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以来,民航局将“两翼齐飞”纳入总体工作思路,成立通用航空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十三五、十四五通航发展专项规划,分解任务,压茬推进。 商可佳表示,在通用航空领域,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引入告知承诺制审批,建立诚信体系,倡导行业自律。试点推广经营许可和运行许可双证联合审定,降低制度成本。开展行业督查,聚焦督查发现的问题一揽子制修订30余部民航规章,改变了套用运输航空标准监管通航的制度环境。取消通航企业赴境外作业审批、非经营性通航活动登记、通用航空器引进审批等许可事项,为企业减负,释放市场活力。 在多方合力共促下,通用航空近年来实现较快发展,传统通航稳中有进,无人机新业态蓬勃发展,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安全水平稳定可控。其中,在传统通航方面,截至2023年末,全国注册通航企业690家,运营航空器2900架,月均飞行11.4万小时,分别是2015年的2.5倍、1.5倍和1.8倍。 在通用机场建设方面,商可佳介绍,近年来,民航局扎实推进通用机场管理改革,成效明显。通用机场数量快速增长,由《意见》发布前的61个增加至目前的453个。 为加强通用机场建设,民航局下阶段将加快推动《通用机场管理规定》等行业管理规章发布实施,进一步优化通用机场分类分级管理框架,明确机场建设、许可、备案、运行和监管要求;研究出台通用机场样板间建设指南,有序引导地方政府合理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低成本、简易型通用机场;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建设,抓紧推进《民用水上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通用机场建设指南》等标准制修订,联合相关管理部门,推进规范航空障碍物和障碍灯标识。同时,民航局还将协助各地方政府,进一步做好通用机场规划布局、选址、建设、审批、运行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 普遍看好无人机应用前景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无人驾驶航空飞行活动在我国发展呈现良好态势。截至2023年底,国内注册无人机126.7万架,同比增长32.2%;无人机运营企业1.9万家;持无人机操控员执照19.4万人;有统计的民用无人机全年飞行2311万小时,同比增长11.8%。 据民航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骆洪江介绍,我国民用无人机已在农林牧渔和娱乐航拍领域率先实现行业普及;城市场景和物流应用的管理模式与技术标准已初步具备广泛推广的基础,海岛、山区、沙漠等运行实践持续开展,有人/无人协同运行、载人飞行等已进入试验验证阶段;当前,无人机物流配送业务已延伸到城市商圈与社区,电动垂直起降(eVTOL)机型的适航审定工作也正在稳步推进,无人机应用的前景被社会普遍看好。 “通过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技术赋能,将实现以智慧空中出行(SAM)为代表的综合立体交通和低空融合飞行,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引擎。”骆洪江说。 近年来,民航局按照“面向运行场景,基于运行风险实施分级管理”的思路,在运行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开展多项无人机试运行,从实际需求出发,逐步规范安全风险较高的无人机运行。民航局推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政策文件,截至目前,累计批准建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17个试验区和3个试验基地,实现了城市场景、海岛场景、支线物流和综合应用拓展等典型运行场景和应用的覆盖。 骆洪江表示,下一步,民航局将加强规划、资源和业务统筹。以城市场景为重点开展城市空中交通试点示范;结合传统空管保障体系和通航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航行服务体系构建,不断提升我国低空航行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优先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亚太地区的技术合作,力争形成区域性的技术同盟,扩大“朋友圈”,多层次参与国际组织工作和国际合作,逐步实现“技术、产品、标准、国际化”四位一体系统推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