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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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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是党中央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防范化解风险、保障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顶层设计,是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江西省鹰潭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和江西省委部署要求,不断健全完善风险评估体制机制,大力推进风险评估扩面提质增效,有力保障龙岗产业园改革、花桥水利枢纽征迁、端午节划龙舟活动等一大批重大决策事项平稳实施,既从源头上防范化解了一系列涉稳风险,又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市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 一、做实“三个强化”,提升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风险评估工作,将风险评估职责压紧压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凝聚起做好评估工作的强大合力。 强化党政主导。注重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将风险评估工作列入鹰潭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成立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20余个市直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形成了党委政府主导、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第三方积极参与、专家评审把关、政法委协调督导的工作格局。 强化工作支撑。立足发挥本地人才优势,在江西省率先开展“政府+高校”的风险评估新模式,以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依托,组建了第三方公益性风险评估机构——鹰潭市阳光稳评中心,吸纳多学科骨干人员参加。该中心先后完成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研究、风险评估报告范文集编撰等工作,有效促进了稳评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的有机结合。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在第三方机构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发展壮大第三方评估力量。 强化专家引领。从市直单位和律师事务所等机构,遴选熟悉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矛盾纠纷调处经验的机关干部、法律工作者等,组建风险评估专家库,并以开展学术研讨、邀请省外专家授课等方式,常态化组织业务培训,指导帮助本地专家开拓视野、提升素养。大力推动风险评估制度与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深度融合,积极引导法学专家参与风险评估、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提升风险评估法治化水平。 二、把牢“五个关口”,促进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化 严格执行风险评估各项要求,坚持把好申报、程序、备案、审批、决策5个关口,切实提升风险评估的精准度、时效性。 把牢申报关。建立风险评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政法委牵头组织发改、公安等单位,定期梳理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等重大决策事项,会商研判存在的涉稳风险,制定风险评估事项清单,督促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工作。2023年共向41个评估主体制发风险评估提示单105份,做到了应评尽评,所有经过风险评估的决策事项,均实现了矛盾零激化、安全零事故、群众零上访,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把牢程序关。进一步细化评估工作程序,明确“三个一”工作要求,即评估主体在重大决策实施前,要配齐一个评估小组、提交一份风险评估报告、制定一份应急处置预案。细化评估“七步工作法”,即制定评估方案、充分听取意见、全面分析论证、确定风险等级、编写评估报告、组织报告评审、评估报告备案,确保评估程序规范、数据真实、结果可靠。牢牢把握重大决策必须符合民情民意的原则,督促评估主体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两代表一委员”、村(社区)干部、群众代表等各方面意见建议,对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分析论证,综合认定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切实找准风险点、保障风险评估结论的科学性。 把牢备案关。对提交备案的评估报告,严格实行“六必查”,即审查评估主体是否合规、必评风险是否遗漏、评估程序是否到位、评估报告是否规范、评估结论是否明确、化解措施是否精准,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退回补正,杜绝评估工作“走过场”。2023年共退回补正风险评估项目7个,有效促进了评估工作规范开展。 把牢审批关。发改、公安等行政审批许可部门,按照审批权限和各自职能,依法依规做好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审核把关,防止“决策一出台、矛盾跟着来”。如公安机关在审核贵溪市某重大文旅活动时,发现其存在重大安全稳定隐患,依法不予批准,及时把涉稳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把牢决策关。将风险评估纳入市委决策程序和市政府工作规则,凡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未按规定开展评估的,一律不得提交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审议,做到管决策必须管风险。 三、用好“四个机制”,拧紧风险评估工作责任链 紧紧扭住责任这个“牛鼻子”,不断健全完善权责统一、利益关联、奖罚分明的责任体系。 用好“三色”预警机制。建立市本级平安报告月通报制度,将风险评估项目备案数纳入平安指数,实行“红橙黄”三色预警,每月定期通报各区(市)风险评估开展情况,对案例完成质量较高的予以肯定,对工作滞后、质量偏低的及时预警,倒逼后进地区迎头赶上。 用好集中宣传机制。依托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每年定期开展风险评估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融媒体宣传、优秀案例展播等方式,大力宣传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程序等,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对风险评估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为源头防范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氛围。 用好督查检查机制。把风险评估列入党委政府的日常督查内容。党委政法委结合维稳调研、综治检查等工作,定期组织力量对各地各部门开展风险评估情况进行督导,推动解决应评未评、虚假评估等问题。今年以来,共向评估主体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制发预警提示函3份,督促其限期整改。 用好奖惩考评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情况纳入平安鹰潭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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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风险评估 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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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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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小涛
江西省鹰潭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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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是党中央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防范化解风险、保障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顶层设计,是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江西省鹰潭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和江西省委部署要求,不断健全完善风险评估体制机制,大力推进风险评估扩面提质增效,有力保障龙岗产业园改革、花桥水利枢纽征迁、端午节划龙舟活动等一大批重大决策事项平稳实施,既从源头上防范化解了一系列涉稳风险,又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市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 一、做实“三个强化”,提升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风险评估工作,将风险评估职责压紧压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凝聚起做好评估工作的强大合力。 强化党政主导。注重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将风险评估工作列入鹰潭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成立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20余个市直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形成了党委政府主导、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第三方积极参与、专家评审把关、政法委协调督导的工作格局。 强化工作支撑。立足发挥本地人才优势,在江西省率先开展“政府+高校”的风险评估新模式,以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依托,组建了第三方公益性风险评估机构——鹰潭市阳光稳评中心,吸纳多学科骨干人员参加。该中心先后完成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研究、风险评估报告范文集编撰等工作,有效促进了稳评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的有机结合。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在第三方机构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发展壮大第三方评估力量。 强化专家引领。从市直单位和律师事务所等机构,遴选熟悉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矛盾纠纷调处经验的机关干部、法律工作者等,组建风险评估专家库,并以开展学术研讨、邀请省外专家授课等方式,常态化组织业务培训,指导帮助本地专家开拓视野、提升素养。大力推动风险评估制度与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深度融合,积极引导法学专家参与风险评估、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提升风险评估法治化水平。 二、把牢“五个关口”,促进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化 严格执行风险评估各项要求,坚持把好申报、程序、备案、审批、决策5个关口,切实提升风险评估的精准度、时效性。 把牢申报关。建立风险评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政法委牵头组织发改、公安等单位,定期梳理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等重大决策事项,会商研判存在的涉稳风险,制定风险评估事项清单,督促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工作。2023年共向41个评估主体制发风险评估提示单105份,做到了应评尽评,所有经过风险评估的决策事项,均实现了矛盾零激化、安全零事故、群众零上访,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把牢程序关。进一步细化评估工作程序,明确“三个一”工作要求,即评估主体在重大决策实施前,要配齐一个评估小组、提交一份风险评估报告、制定一份应急处置预案。细化评估“七步工作法”,即制定评估方案、充分听取意见、全面分析论证、确定风险等级、编写评估报告、组织报告评审、评估报告备案,确保评估程序规范、数据真实、结果可靠。牢牢把握重大决策必须符合民情民意的原则,督促评估主体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两代表一委员”、村(社区)干部、群众代表等各方面意见建议,对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分析论证,综合认定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切实找准风险点、保障风险评估结论的科学性。 把牢备案关。对提交备案的评估报告,严格实行“六必查”,即审查评估主体是否合规、必评风险是否遗漏、评估程序是否到位、评估报告是否规范、评估结论是否明确、化解措施是否精准,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退回补正,杜绝评估工作“走过场”。2023年共退回补正风险评估项目7个,有效促进了评估工作规范开展。 把牢审批关。发改、公安等行政审批许可部门,按照审批权限和各自职能,依法依规做好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审核把关,防止“决策一出台、矛盾跟着来”。如公安机关在审核贵溪市某重大文旅活动时,发现其存在重大安全稳定隐患,依法不予批准,及时把涉稳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把牢决策关。将风险评估纳入市委决策程序和市政府工作规则,凡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未按规定开展评估的,一律不得提交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审议,做到管决策必须管风险。 三、用好“四个机制”,拧紧风险评估工作责任链 紧紧扭住责任这个“牛鼻子”,不断健全完善权责统一、利益关联、奖罚分明的责任体系。 用好“三色”预警机制。建立市本级平安报告月通报制度,将风险评估项目备案数纳入平安指数,实行“红橙黄”三色预警,每月定期通报各区(市)风险评估开展情况,对案例完成质量较高的予以肯定,对工作滞后、质量偏低的及时预警,倒逼后进地区迎头赶上。 用好集中宣传机制。依托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每年定期开展风险评估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融媒体宣传、优秀案例展播等方式,大力宣传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程序等,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对风险评估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为源头防范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氛围。 用好督查检查机制。把风险评估列入党委政府的日常督查内容。党委政法委结合维稳调研、综治检查等工作,定期组织力量对各地各部门开展风险评估情况进行督导,推动解决应评未评、虚假评估等问题。今年以来,共向评估主体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制发预警提示函3份,督促其限期整改。 用好奖惩考评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情况纳入平安鹰潭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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