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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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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瑱:守护道路交通安全的调查专家

( 2024-03-0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本报记者 张晨 马艳
  
  公路“挂”在悬崖上,崎岖蜿蜒,极易造成车辆翻坠、人员伤亡。过去,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高发,司机谈路色变。如今,局面已被根本扭转。2022年,河池市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数为近22年来历史最低,事故死伤比连续低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连续10年“零发生”。
  推动这一巨变的,是一代又一代河池交警的付出。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科科长罗瑱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2003年,罗瑱从派出所民警转岗为基层交警,在交通事故处理岗一干就是20余年。“从抽丝剥茧、抓住关键点开始,撬动整个体系。”罗瑱概括了初期的工作思路,“我们以深度调查为抓手,推动压实各方责任,铸牢交通安全共同体。”
  2018年3月,河池某运输公司一客车冲下车道,造成4死8伤。当年8月,该公司又有客车发生事故,造成1死6伤。罗瑱通过深度调查,发现该公司管理不严、安全教育弄虚作假。她在调查报告上一针见血地写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之后,该公司被处罚80万元,17名责任人被处理,并被责令立行立改。接下来的日子,该公司汲取教训,扛起主体责任强化管理,车辆发生有责任的亡人道路交通事故大幅下降。“事故调查如猛击一掌,让我们明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公司负责人对此深有感触。
  2018年9月,在巴马瑶族自治县境内一辆货车侧翻,致路人2死3伤。为了“查办一起案件、警醒一个群体、规范一个行业”,罗瑱从肇事货车超载入手开展深度调查,她查阅上百份材料,走访20多家单位,查实了大货车严重超载,牵引车、后挂车分别挂靠在不同企业,但两家企业都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在罗瑱的精准调查和积极推动下,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等4人被判犯重大责任事故罪,12家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被问责。这是广西首次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对企业人员追究刑责,形成强烈震慑。“开展深度调查督促追责担责,这是公安交警的职责。”罗瑱说。
  水南公路坡长弯多,大货车在长下坡路段刹车失灵导致翻坠事故时有发生。罗瑱和同事们经过不懈努力,深入调查撰写了70多份隐患整改报告,促成修建降温水槽、避险车道,防患于未然。
  2022年,罗瑱牵头起草《河池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十条细则》,优化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从人、车、路、企、管五个方面建立事故综合预防机制,将细则纳入县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倒逼基层单位和监管部门履职尽责,构筑共建共管的安全管理新模式。
  为将事故综合预防机制落到实处,罗瑱牵头研发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信息系统,由群众、基层干部等搜集上报交通安全隐患,隐患线索自动推送到相关部门,压实责任限时整改。
  由此,罗瑱和同事扭住责任这个“牛鼻子”,在全区首创“细则+系统”责任支撑体系。2022年,自治区推广“深化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筑牢交通事故预防源头屏障”的河池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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