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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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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执行案件平均结案时间减少近十九天

浙江长兴县法院探索将执行专业化与群众路线相结合
去年执行案件平均结案时间减少近十九天

( 2024-01-3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经纬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吕佳慧 俞冲

  三级书记抓执行、基层干部参与执行、发起执前督促……为对标“兑现最实”,回应群众期待,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人民法院探索“将执行的专业化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推动党委构建县镇村三级联动共治执行新局面。
  何谓“三级联动”?就是在县委领导下,通过将所有执行案件和执前督促履行案件归集到义务人户籍地(注册登记地)所在镇村,由镇村和相关部门协助法院开展查人找物、文书送达、约谈督促、执行和解等工作,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协同、镇村全面参与”的综合治理大格局。
  2023年,长兴县法院新收执行案件同比下降5.9%,执结案件3173件,执行到位金额2.79亿元,自动履行率同比上升12.22%,执行案件平均结案时间减少18.74天。
  “长兴以‘三级联动’为切入点,把破解‘执行难’置于‘优化社会治理、解决社会难题’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跳出法院看执行,切实调动镇村两级的积极性,推动职能部门紧密配合,不断提升治理效能,有效缓和强制执行的矛盾对抗问题,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肖国耀说。
党委领导优势
成为执行破难胜势

  执行工作的好与不好,极大影响着司法的公信和权威,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但多年来,各级各地法院都面临“执行难”问题。
  在长兴,怎样破题?
  “我们认为‘执行难’难就难在合力的形成。‘执行难’是一项司法难题,更是一项社会难题。要把执行破难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才能真正切实解决。”长兴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纪汉说。
  一场三级书记抓执行、同抓共管促执行的变革正在长兴发生:县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抓,专题召开县委三级联动工作推进会;全县16个乡镇街道在3个月内全部出台工作方案并召开动员部署会;152个村居召开执行大会,引导督促义务人主动申报财产、诚信履行义务。
  有了党委“撑腰鼓劲”,自上而下层层贯彻,层层落实。在基层,每天都有执行的故事上演。
  “张委员,据我们了解,楼某也在本次拆迁范围内,但这个人我们一直联系不到。”长兴县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卢峰来到吕山乡,向乡党委委员张治锋提出了求助。
  原来,被执行人楼某是吕山乡金村村的一个村民。金村村近期有搬迁安置政策,但楼某怕房子款项会被法院全部执行,拒绝签署拆迁合同从而躲避执行,甚至还影响周边亲属不配合,拖延全村整体搬迁安置工程的进度。
  与吕山乡进行联动后,工作人员通过村委会找到了楼某,并一同向楼某讲清政策、释明法律,消除当事人顾虑。最终在保障被执行人楼某基本生存权利的前提下,成功实现7个案件一揽子化解,并保障了整村搬迁项目顺利完成。
  “乡镇属于‘熟人社会’,让最了解当事人情况的镇村干部参与到执行中,大幅度降低了查人找物困难。同时,村社干部在教育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引导作用,督促、劝导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推进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长兴县法院执行局局长余有国说。
  长兴县法院对1.5万余件历年未执行完毕的案件进行梳理划分。村社了解被执行人财产、就业、收入、下落信息后,向法院填写了反馈表,同时引导被执行人填写了财产报告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查人找物的优势与作用。“这是一场‘大起底’,尽管耗时耗力,但实现了一轮对被执行人信息情况的‘大排查’,为后续‘大治理’打下基础。”长兴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闵海峰说。
  机制建立以来,长兴县委政法委、乡镇街道党(工)委帮助协调个案执行382次,镇村和县级部门协助查人找物、提供财产线索420余次,协助送达290余次、约谈督促1785次。
  从法院“单打独斗”到三级综合治理,长兴真正把执行工作纳入基层治理的“大盘子”,让党委领导优势成为执行破难胜势。
三级同商共治
促进双赢多赢共赢

  虹星桥镇位于长兴县中部偏东南,农田饶沃,村居整洁,整个小镇临水而居。“三级联动”在这里率先试点。
  走进该镇港口村的共享法庭,村书记裴昌良向记者讲述起“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开展初期的故事:为了“试水”镇村参与执行案件化解工作,裴昌良通知9名被执行人来参加集中执行大会。会上,裴昌良亲自上阵动员,宣传教育,7名到会的被执行人全部现场填写了财产收入申报表,当场履行完毕2件,达成分期履行方案3件。
  “没想到,大部分人还是配合的,进行沟通后,愿意面对面解决问题。”裴昌良说。
  2023年9月的一天,在虹星桥镇白水村的共享法庭里,村干部与执行法官共同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双方开展调解。
  “我的欠款比较多,强制执行的话我也很困难,好在村里帮我出面,留了一点余地给我,我准备在外面抓紧挣钱,赶紧把欠下的钱还掉。”被执行人朱某眼神里闪烁着坚定与真诚。当天,朱某履行了部分欠款,并签下分期还款协议。
  “很多执行案件是由于被执行人确实存在困难暂时无法履行所导致的,缺乏面对债务的勇气和决心,面对强制手段选择逃避。”白水村党总支书记钱佰安说。
  通过“三级联动”,镇村在基层架起执行工作的沟通桥梁。
  让最熟悉群众情况的基层干部参与执行,作为“中间人”穿针引线,共商共治心平气和解决问题,让执行“硬措施”在基层“软着陆”,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以前,看到法院警车呜啦呜啦进村抓人,村镇干部可能还会有‘顾面子、护犊子’心理。”长兴县虹星桥镇党委副书记丁火平告诉记者,通过“三级联动”,法院逐一到村讲政策、消疑虑,推动基层干部成为执行工作的宣讲者、推动者和协调者,更好地引导义务人从被动应付、躲避甚至抗拒转变为主动配合。
  据了解,2023年以来,已有703名义务人主动找到村居要求履行义务或与申请人和解,其中672件促成宽限或和解,12起因义务人年老、残疾等失去履行能力的案件退出执行程序,对642名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在执行中既让当事人感受到“力度”,也感受到“温度”。
抓前端治未病
做深做实执源治理

  “你是不是在法院有案子?因为你是我们村的人,所以法院会自动关联到我这里,你是做生意的,最重要的就是讲究诚信,赶紧主动履行掉。”在长兴县西峰坝村社会治理中心,党支部副书记朱金永收到了长兴县法院同步过来的一条案件督促信息,显示西峰坝村一村民的案件已生效,需要归还相应欠款。
  经过一番劝导,义务人同意主动履行,该案件未进入执行阶段。
  在长兴,“判后”工作流程被重塑。裁判文书一生效,承办法官就会向义务人发起执前督促。同一时间,义务人户籍地所在镇村的联合执行团队工作人员,以及案件的权利人也会收到相应反馈短信。
  过去,只有当事人申请执行,才会开展相关工作。“三级联动”聚焦判决后到执行前的时间空白,通过业务重构、流程再造,把督促工作前移,变被动收案为主动督促,切实强化“审执一体”推进执源治理,加速公平正义提前到达。
  据了解,截至目前长兴县法院已主动发起督促案件3420件,通过“三级联动”促成执前履行完毕422件,履行到位金额3620余万元。
  审理案件的法官引导督促“案结事了”,而不是“结案了事”,也促使法官在审判时多考虑执行的可能性,尽力避免“只管判不管执”。与此同时,审判管理迅速反应,优化考核内生动力,经督促自动履行的案件,对审理法官考核时1件计为1.5件,从而提升执前督促工作积极性。
  为实现为改革减负增效,长兴县法院配套研发“执源治理”在线应用,嵌入履行评估、履行督促等“3+1”功能模块,将近三年已生效的案件全部导入应用进行梳理并发起线上督促。当事人、镇村等主体均可登录查看案件进度,进行沟通和开展工作,实现全流程在线协同。
  “我还没申请,法官就发起了督促,并实时向我推送案件进展,一看就知道法院没有应付我,心里踏实了。”一起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权利人陈某说。
  同时,通过“执源治理”数字驾驶舱,动态监测、预警各乡镇街道执源治理情况,截至目前已预警41次。依托系统加强对纠纷类型与成因、辖区失信率的统计分析,已发送司法建议15份,更好地推动源头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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