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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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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严重犯罪嫌犯个人信息公开法》即将实行
新法明确信息披露范围

( 2024-01-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环球法治
  □ 本报驻韩国记者 王刚

  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遭遇歹徒袭击15天后重返政坛,并表示将尽最大努力履行国民赋予的责任。李在明1月17日上班途中在国会大楼前进行复职问候时作出上述表态。李在明2日在视察釜山加德岛新机场用地时遇袭,颈部被刺伤,随后接受手术和住院治疗,1月10日出院后接受居家治疗。与此同时,袭击事件发生后,围绕犯罪嫌疑人信息是否公开问题,韩国各界展开了新一轮争论。
重新上岗
  “如果用法律和笔(指舆论)不行就用刀杀人,但我是不会死的”,李在明17日上午在国会主持共同民主党最高会议时作出上述表态,同时认为过去两年本届政府的行动和表现没有达到公众预期,因此他们应该承担责任。
  李在明指出,当前韩国经济、国安和民生都变得更加艰难,几乎没有好转的地方。他表示,第22届国会议员选举是对现政府施政的中期评估,共同民主党将借此机会对政府施政进行问责。
  截至1月17日,韩国警方仍未公布袭击李在明嫌犯的具体信息,但初步调查其犯罪动机是“阻止李在明当选总统”。釜山警察厅在10日的记者会上表示,综合现有证据,因犯罪嫌疑人金某个人原因导致其实施了犯罪行为。警方称:“金某陈述称,为了阻止受害者成为总统,与此同时,在即将举行的议会选举中,阻止受害者所在党派拿下多数议席,遂下定决心实施杀害。”
  根据警方调查,金某为实施犯罪,于2023年4月在线上购买了登山刀。为了便于犯罪还对刀进行了改造,卸掉刀把,将部分刀刃磨得更加锋利。警方称,自去年6月起,金某跟随李在明参加了五次公开活动。警方称:“他甚至提前踩点等候犯罪时机,并于2日在釜山加德岛新机场用地现场实施了犯罪。”
隐私争议
  共同民主党和警方关于是否应该公开犯罪嫌疑人身份的争议正持续发酵。根据韩国《刑法》第126条规定,在确定犯罪之前,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等个人信息应该保密。因此,此前检方在搜查结束前很少有公开嫌犯个人信息的情况。
  20世纪八九十年代,虽有媒体公开社会关注案件嫌犯个人信息的情况发生,但随着1998年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作出“允许嫌犯因个人信息泄露而追责并索赔”的判决后,嫌犯个人信息外泄事件大为减少。但每当韩国社会发生暴力犯罪的时候,社会舆论又要求保障民众知情权,因此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关于暴力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信息往往被披露。
  回归此次李在明遇袭案,这种针对政治人物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应公开个人信息,则是第一次拿上“个人信息公开委员会”的会议桌。实际上,根据《惩治特定暴力犯罪特别法》,要公开犯罪嫌疑人的信息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一是必须是具体重大犯罪案件,犯罪手段残忍,造成严重损害;二是有充分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三是处于保证公众知情权、防止犯罪嫌疑人再次犯罪等必要公共目的;四是犯罪嫌疑人不是未成年人。
  尽管警方没有说明不公开袭击李在明嫌犯身份的具体原因,但专家认为,有可能是第一条“是否造成重大损害”方面存在争议空间。特别是韩国此前从未公布过杀人未遂案件嫌犯的个人信息,因此警方可能认为一旦公开李在明袭击案嫌犯的个人信息,或许会被外界认为“对政界人士进行特惠”。
堵住漏洞
  随着近期发生的一系列恶性事件,一些韩国法律专家认为,有必要对现行的嫌犯个人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韩国刑事司法政策研究院室长金大根认为,就现有的嫌疑人个人信息披露制度而言具体标准并不明确,不同的警察厅会根据各自判断加以任意解释,媒体关注程度也是一大变量。
  韩国刑事司法政策研究院博士尹海成表示:“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没有标准,因此受外界影响很大。”
  不过,这一情况即将得到改变。金大根表示,即将于本月25日生效的《严重犯罪嫌犯个人信息公开法》规定了相对具体的标准。该法将重伤、有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纳入个人信息披露范围,同时适用范围扩大到法院受审的被告人。此前根据警方内部方针设立的“个人信息公开委员会”也将被赋予法律基础。同时,这部法案法还允许在未经嫌疑人同意的情况下拍摄和发布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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