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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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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 把全面依法治市摆在重要位置
·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小案”
· 推动强制报告制度立体落实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小案”

( 2023-11-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徐振华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第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检察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其内在要求是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效率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既要通过履职办案实现公平正义,也要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还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要深刻理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内在要求,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新期待出发,从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出发,高质效办好群众身边每一个“小案”,用“小案不小办”的生动实践彰显检察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传递司法办案的力度和温度。
  一、“小案”办理要有更高质量
  案件质量是检察办案的生命线。要把公正司法落细落实到办好每一个“小案”中,增进人民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高度认同。
  “小案”要从政治上看。群众身边看似普通的案件不可小看,桩桩件件都连着群众的“急难愁盼”。我们要善于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着眼,把“小案”放在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来办,把“小案”放在关系民生福祉、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中见行见效,用心用情赢得民心。
  把“小案”当大案办。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办案政绩观,以“如我在诉”的法治担当,把群众身边的“小案”当成大案来办,提高办案的能动性和亲历性,变“坐堂审案”为“到群众家门口办案”,将严格依法办案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严格把控事实认定、证据运用、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关键环节。要把占比大、关乎群众利益的案件作为案件质量评查的重点,倒逼“小案”精办,切实守好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防止“小案”机械办。坚决纠正就事论事、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错误做法,让每个案件都经受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这方面我们在办案中深有体会,如在一起当事人诉公安机关强制传唤行政监督案件中,检委会综合研判当事人历经三审败诉拖入诉累的实际和切身感受,作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决定,仅用了两天就促成警民握手言和,又快又好解开当事人心结法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二、“小案”办理要有更快效率
  办案效率不高、案件久拖不决,不仅会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还会损耗司法权威、影响司法公信。对此,我们要始终坚持以质促效,推动“小案”高效办理。
  促进“小案”快办。以提高办案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为目标,推动业务流程再造重塑,推进各类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健全完善“捕诉一体”、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等机制,以远程提审、无人机取证、数据赋能、公开听证、“一站式”询问等方式提高办案效率,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送达。
  推动“小案”降本增效。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出罪入罪标准,落实指导性案例强制检索制度,更加精准高效提出量刑建议。推动检察一体化履职,完善横向协调、纵向协同的“一盘棋”履职新模式,向内挖潜要效率,让“内部多跑腿、群众少跑腿”。探索完善“异地阅卷、互联网阅卷、现场阅卷”三位一体的律师约见服务保障机制,在节约司法资源中提高服务效率。
  用“小案”撬动“大治理”。坚持“以诉源治理抓前端治未病”,防止就法律谈法律、就检察谈检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善于通过“小案”办理来分析类案成因,提出治本之策,形成治罪与治理并重的办案集约化效应,推动构建治未病的“大质效”观,以诉源治理减少衍生案件,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效率和现代化水平。
  三、“小案”办理要有更实温度
  确保案件质效是司法机关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重要内容。必须把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有机统一于每一个“小案”办理中,让法条饱含的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个鲜活的案件里。
  统筹好“小案”情理法。聚焦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在法律这个定量中,要把理、情这两个变量融合进去,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让法律的理解和适用更加符合社会生活实际,更好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民群众的道德情感,更能实现良法善治的要求。
  办好“小案”暖人心。对可能增加当事人诉累的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应当充分考虑群众诉求和监督效果,从诉讼程序效率、高质效化解纠纷等角度对监督手段的选择予以考量,通过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方式,促成案件实质性化解,实现最佳监督效果。把信访工作作为送上门的群众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落实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制度,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综合运用多元化帮扶措施,开展个性化、定制式救助,用法治智慧帮助群众解决揪心事、烦心事。
  打造一批价值引领“小案”。树牢办精品案意识,防止对重复出现的“小案”产生“职业倦怠”,精心办理好一批典型性、引领性案件,健全典型案例选用机制,通过更多层次和类型的“小案”典型案例引领法治风尚。
  四、“小案”办理要有更强保障
  高质效办理好每一个“小案”,要以提升服务群众本领为坚强保障,不断强化检察队伍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
  转变办“小案”工作作风。深入贯彻“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要求,引导干警站稳群众立场,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切实把自己当成群众的一员,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以办好“小案”体现服务民生“大担当”。
  做实办好“小案”亲历性。领导干部要经常带案下基层调研,以亲历性示范引领来锤炼干警见微知著的眼力、深耕基层的脚力、破解难题的脑力,真正用好调查研究这把纾困解难的“金钥匙”。
  在增能力强素质上下功夫。针对“小案”多发在基层的特点,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把提升辖区干警办案能力作为贯通一体化履职的重要抓手,创新以“分市院+辖区院”“业务指导+答疑解惑”“控辩赛+模拟法庭”等方式,围绕案例“教学练战”,常态化开展“以案代训”,最大化、最快速形成专业化战斗力。要多渠道发挥“传帮带”作用,邀请辖区院检察官列席检委会讨论涉辖区院案件、参与请示案件讨论、交办案件指导、常态化跟班学习,不断补齐素质短板、强化能力弱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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