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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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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一个持之以恒的阅读者
· 以开放的姿态开始大学生活
· 清代李毓昌案中的司法检验智慧
· 需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 需要整体性前瞻性的规划与设计

以开放的姿态开始大学生活

( 2023-09-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张志铭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

  寒窗苦读,鲤鱼跳龙门,何等光荣;三尺讲台,聚天下英才而教之,何等幸福!如何从两相许到两相悦,教学相长,互不辜负,共同成长,是我们要思考和处理好的问题。
  老生常谈的建议是,尽快熟悉自己学习和生活的环境。熟悉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条件,了解学校和学院的历史、现状和愿景,从中不断获取滋养——“求实创造,为人师表”“奉法守正,知行合一”。学习生活并非坦途,有崎岖有挫折,但要记得,你不是一个人在努力、在战斗。同舟共济,使自己的每个笑声有回应,每滴泪水有着落。
  如何实现从一名中学生向大学法科生的身份转化,如何助力一名大学法科生走向社会,参与社会分工,进入法律职业,关键在于处理好认知的确定性和认知的开放性的关系。大学教育有诸般特征,但最根本的特性应该在于开放性。这是现代社会复杂多样性在大学教育、大学人才培养上的投影。因为事物的多样态、因为人生社会的多元复杂,唯有以开放的姿态加以应对,以包容的方式加以处理。开放性的大学教育在各种意义上显然不同于大家熟悉的应试教育。在认知的意义上,这里已经没有了那么多的标准答案,没有了那么多的唯一正确,没有了盲目的顺从,没有了那么快的闭合,也没有了那么多的指令独断。认知的开放性,促使主体意识的觉醒,孕育了想象力创造力。
  大学法科生是大学生,还是法科大学生。这个问题是要思考和处理好通识与专识、素质教育与专业(职业)训练之间的关系。法科生培养的标准形态是进入社会从事法律职业,法律职业是有自己的职业门槛的。因此,从大学一年级到四年级,在课程教学和人才培养上,应该有一个从更偏重通识和素质教育到更偏重专识和职业训练的反向调整过程。作为大学法科生应该有一种紧迫感,你可能很快就会被视为纠纷解决的法律专家,视为社会生活秩序构建的工程师。我们要尽快拉撑开自己的筋骨,争取有一个更快更好的成长。
  对于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你们从大学本科生到硕士研究生再到博士研究生,是一个不断地从注重知识获取到注重知识运用的递进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个阶段都有每个阶段的学业要求。大家要自省之,看自己是不是以开放性的姿态完成了自己在大学前一阶段的学业,是不是以开放的姿态彰显主体自觉地构建了自己的知识结构。如果做得不到位,则要加以调整补强,要踩着每个阶段的节点,进入每个阶段的学业轨道。
  “而今迈步从头越”,春华秋实,你们要发奋努力,在这个秋季学期,收获自己崭新大学生活的第一枚硕果。
  (文章为作者在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2023级新生开学典礼上的致辞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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