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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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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中全 □ 本报见习记者 张美欣 文/图
打开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最新文件、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板块赫然在列,具体文件、实施日期、是否有效等信息一目了然…… 前不久,在中央依法治国办公布的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上,吉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项目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近年来,我们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为核心、以强化红头文件监管为基础、以信息化监督管理平台应用为载体,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体制机制。”近日,吉林市司法局局长于文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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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吉林市已构建形成工作制度健全、业务办理规范、监督管理有力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体系,使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法治化、精细化、标准化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提高站位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走向法治化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市委、市政府坚持把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于文说,该项工作已经纳入法治政府建设5年规划和年度重点目标任务,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督查任务清单,纳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年度考核工作之中,通过强化考核导向引领,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行稳致远。 “坚持从制度层面夯实基础,建立和完善一批打基础、管长远的制度机制。”吉林市司法局备案审查处处长宋玉欣说,该市先后出台了《吉林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和《吉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三部政府规章,配套制定了《吉林市规范性文件公布办法》《吉林市规范性文件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评估与清理、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为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在文件制发方面,对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进行全面审核,公布吉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确定39个制定主体,有效防止政出多门。在审查程序方面,把听取专业律师和法律组织的意见、向有关机关和专业组织函询、召开论证会、听证会等作为审查的重要程序。在事后监督方面,推行“季报告”制度,各单位每季度向备案机关报告备案情况和行政发文目录,备案机关对相关文件进行核查,有效避免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漏备问题。 强化监管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走向精细化 2021年7月,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吉林市城区居民供热室温检测及热费退还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并报送吉林市司法局进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我们牢固树立‘民生问题无小事’观念,围绕规范性文件设定内容是否减损公民权益等方面进行重点审核。”宋玉欣说,审核发现《办法》存在限制测温区域、测温值不达标的规定模糊等减损热用户权益的条款,以及适用范围、施行日期规定不当等内容。 针对文件存在的突出问题,吉林市司法局组织召开论证会,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行业专家“智囊团”作用,提出具体解决措施。经研判审定后,向送审单位送达了审核意见。送审单位认真采纳审核意见,对问题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在确保文件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制发并公布实施。 “为确保合法性审核制度落地见效,所有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拟由市政府或办公机构发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核,方可进入后续的集体审议、审签环节。”宋玉欣说,加强发文后的备案审查,依法审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在规定时限内向报备单位反馈审查结果,并根据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修改意见,指导监督报备单位及时纠正。 “近年来,通过强化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全市报备文件的纠错率逐年下降,文件质量稳步提升。”于文说。 吉林市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即时清理制度,先后开展涉及“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处罚法等方面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10余次。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对全市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每隔两年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自2019年以来,全市已累计修改规范性文件16件,废止177件,宣布失效214件。 档案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走向标准化 “我们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双管理制度,落实纸质档案长期保存、电子档案永久保存的总要求,设置行政规范性文件专业档案室,做到一文一档、分类保存、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宋玉欣说。 截至目前,整理保存市政府规章167卷,行政规范性文件2037卷。通过档案规范化管理机制创新,实现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的全流程、可追溯管理,成为检验政府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的重要参考依据。 吉林市坚持以信息化赋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吉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布、监督管理、清理等管理功能,并结合实际应用情况进行系统升级,加快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平台管理功能全覆盖进程。截至目前,纳入平台管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已达3200余件。 “我们结合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实践,统一文书标准,制作监督文书样本30种、档案文书样本20种,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备案归档等程序规范固化下来,在全市推行使用。”宋玉欣说,以统一监督文书为契机,将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文书使用情况纳入依法治市考核,并连续多年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和考评,为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
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形象。吉林市通过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切实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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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红头文件监管 深入探索多点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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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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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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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开设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设立政策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板块。图为工作人员利用该网整理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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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中全 □ 本报见习记者 张美欣 文/图
打开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最新文件、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板块赫然在列,具体文件、实施日期、是否有效等信息一目了然…… 前不久,在中央依法治国办公布的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上,吉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项目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近年来,我们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为核心、以强化红头文件监管为基础、以信息化监督管理平台应用为载体,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体制机制。”近日,吉林市司法局局长于文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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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吉林市已构建形成工作制度健全、业务办理规范、监督管理有力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体系,使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法治化、精细化、标准化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提高站位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走向法治化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市委、市政府坚持把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于文说,该项工作已经纳入法治政府建设5年规划和年度重点目标任务,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督查任务清单,纳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年度考核工作之中,通过强化考核导向引领,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行稳致远。 “坚持从制度层面夯实基础,建立和完善一批打基础、管长远的制度机制。”吉林市司法局备案审查处处长宋玉欣说,该市先后出台了《吉林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和《吉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三部政府规章,配套制定了《吉林市规范性文件公布办法》《吉林市规范性文件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评估与清理、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为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在文件制发方面,对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进行全面审核,公布吉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确定39个制定主体,有效防止政出多门。在审查程序方面,把听取专业律师和法律组织的意见、向有关机关和专业组织函询、召开论证会、听证会等作为审查的重要程序。在事后监督方面,推行“季报告”制度,各单位每季度向备案机关报告备案情况和行政发文目录,备案机关对相关文件进行核查,有效避免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漏备问题。 强化监管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走向精细化 2021年7月,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吉林市城区居民供热室温检测及热费退还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并报送吉林市司法局进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我们牢固树立‘民生问题无小事’观念,围绕规范性文件设定内容是否减损公民权益等方面进行重点审核。”宋玉欣说,审核发现《办法》存在限制测温区域、测温值不达标的规定模糊等减损热用户权益的条款,以及适用范围、施行日期规定不当等内容。 针对文件存在的突出问题,吉林市司法局组织召开论证会,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行业专家“智囊团”作用,提出具体解决措施。经研判审定后,向送审单位送达了审核意见。送审单位认真采纳审核意见,对问题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在确保文件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制发并公布实施。 “为确保合法性审核制度落地见效,所有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拟由市政府或办公机构发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核,方可进入后续的集体审议、审签环节。”宋玉欣说,加强发文后的备案审查,依法审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在规定时限内向报备单位反馈审查结果,并根据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修改意见,指导监督报备单位及时纠正。 “近年来,通过强化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全市报备文件的纠错率逐年下降,文件质量稳步提升。”于文说。 吉林市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即时清理制度,先后开展涉及“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处罚法等方面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10余次。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对全市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每隔两年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自2019年以来,全市已累计修改规范性文件16件,废止177件,宣布失效214件。 档案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走向标准化 “我们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双管理制度,落实纸质档案长期保存、电子档案永久保存的总要求,设置行政规范性文件专业档案室,做到一文一档、分类保存、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宋玉欣说。 截至目前,整理保存市政府规章167卷,行政规范性文件2037卷。通过档案规范化管理机制创新,实现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的全流程、可追溯管理,成为检验政府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的重要参考依据。 吉林市坚持以信息化赋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吉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布、监督管理、清理等管理功能,并结合实际应用情况进行系统升级,加快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平台管理功能全覆盖进程。截至目前,纳入平台管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已达3200余件。 “我们结合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实践,统一文书标准,制作监督文书样本30种、档案文书样本20种,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备案归档等程序规范固化下来,在全市推行使用。”宋玉欣说,以统一监督文书为契机,将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文书使用情况纳入依法治市考核,并连续多年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和考评,为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
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形象。吉林市通过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切实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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