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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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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法院化解“三农”纠纷护航乡村振兴

( 2023-04-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林  繁 王  沁
  
  “多亏法官上次调解了一起类似案件,让这次的鱼塘纠纷顺利化解。”广东省阳春市合水镇竹园村党支部书记陈小环感慨道。
  在法官的调解下,竹园村过去一年里先后化解两起土地纠纷,村民自觉把占用村集体的土地(鱼塘)归还给村里用于乡村建设,成为基层法庭参与法治乡村建设的生动缩影。
  为发挥好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法治乡村建设中的作用,2022年4月,阳春市人民法院探索推出《人民法庭服务全面乡村振兴、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意见》,部署全市4个人民法庭全面参与乡村纠纷调解、服务基层法治建设,加大与镇(街)综治中心、司法所、村干部等各方力量联动,以专业司法服务助力农村土地、财产、邻里等各类“三农”纠纷化解,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粤西山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22年4月,竹园村一对堂兄弟闹得不可开交,两家是邻居,都声称屋前一块10余平方米的空地是自家的,互不相让。陈小环实地了解情况后,联系阳春法院合水人民法庭,请求给予专业的法律调解意见。
  该庭庭长陈文君经实地走访了解,争议空地不属于宅基地范围,未确定权属,并不属于两家任何一方。“按照法律规定,村民住房门前空地未经确权的,应属于村集体所有。”陈文君向村民解释道。
  当时恰逢竹园村纳入当地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正大力进行人居环境提升。“与其让这块地荒在这里,不如还给村集体建设‘四小园’,不用你们出钱,还美化了你们两家的屋前环境。”陈小环建议。
  有了法官的释法说理,两兄弟答应将土地交回村集体。
  该案在当地引起较大反响,也促成该村另一宗鱼塘纠纷的化解。目前,竹园村申请了专项资金,将鱼塘开发建成垂钓园。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加大“类案指导”,注重运用法院典型案例或调解实例推动同类型纠纷化解,是阳春市法院基层法庭参与基层治理的一项创新之举。
  例如,春城法庭针对辖区交通事故纠纷占比较高的特点,收集整理交通事故法院典型案例以及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法律规定,指导交通事故纠纷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春湾、潭水法庭法官总结整理农村婚姻家庭纠纷中常见的财产分割、小孩抚养权归属等相关判例和相应法律条文,引导婚姻双方依法化解家庭矛盾。
  “有同类型的案例作参考,又有法官现场说法,纠纷调解起来更加顺利。”阳春市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同时,阳春各基层法庭通过设立驻村(社区)法官工作室、下乡办案、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等,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法庭加大与职能部门、镇、村协作,构建线上线下联调平台,形成基层矛盾化解强大合力。
  2022年8月,阳春市河㙟镇一木材采伐场发生因欠薪引发的纠纷。木材场老板卢某将工人砍伐的木材卖给了收购商廖某,廖某来运木材时,受到木材场30多名工人的阻挠。原来,木材场已拖欠工人17万余元工资,而此时卢某已经回了老家,工人们担心木材售卖后再也找不到卢某,因此阻止收购商拉走木材。
  春湾法庭得知情况后,立即与当地镇党委政府、司法所等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处理。在随后的一周内,由法庭牵头,通过线上联调平台,召集卢某、廖某、农民工代表等进行多轮线上、线下调解。最终,三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廖某先行垫付卢某拖欠工人的17万余元工资并交由第三方(村委会)保存后,可以将木材转运,待卢某赶回伐木场后再将工资支付给工人。工人权益得到了保障,木材销售也不受影响,该起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
  为了让基层法庭更好参与乡村治理,阳春市法院将参与乡村纠纷调解、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基层法庭考核重点,鼓励法庭法官主动下沉服务乡村(社区)一线。
  记者了解到,阳春法院将4个基层法庭均联入了诉源治理云平台,构建以法庭为中心,延伸至乡镇、村(居)委会的联合调解体系,实现多层级联动调解,形成多元化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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