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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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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许小兰 近日,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以“微信表情包”为案件证据,审结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以真实案例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2018年至2022年4月,郑州某救援公司先后7次对郑州某汽车公司进行出车救援,救援费合计17.6万元,已付13.9万元,剩余应付3.7万元。 2022年4月8日11时30分,河南某汽车公司林某向郑州某救援公司总经理黄某发送微信,其内容为:“经你我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我郑州某汽车公司支付你(黄某)3.7万元拖车费后,双方彻底清账,互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在此之前所有的协定全部作废,以本次协定为准,2022年4月8日。对上述协定无异议请您回复:同意。” 林某当即以微信转账方式分两笔支付给黄某,当日13时5分,黄某接收该笔转账3.7万元,林某回复“握手”表情,黄某回复“保佑”表情。后来,郑州某救援公司以河南某汽车公司未支付相应拖车服务费用为由,向其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扶沟县法院提起诉讼。 扶沟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握手”是微信的表情包之一,代表有同感、友好、赞同对方意见的意思;微信中“保佑”的表情是一个双手合十的动作,在平常生活中,一般用来祈祷、祝福,或表示感谢、感恩等。承办法官根据日常交流习惯和聊天语境综合分析判断,黄某接收林某的微信转账3.7万元并回复“保佑”表情,且郑州某救援公司提交的证据包含在郑州某汽车公司提交的证据中,应视为黄某对双方拖车费全部结清的认可,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故依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原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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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法院微信表情包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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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1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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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许小兰 近日,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以“微信表情包”为案件证据,审结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以真实案例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2018年至2022年4月,郑州某救援公司先后7次对郑州某汽车公司进行出车救援,救援费合计17.6万元,已付13.9万元,剩余应付3.7万元。 2022年4月8日11时30分,河南某汽车公司林某向郑州某救援公司总经理黄某发送微信,其内容为:“经你我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我郑州某汽车公司支付你(黄某)3.7万元拖车费后,双方彻底清账,互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在此之前所有的协定全部作废,以本次协定为准,2022年4月8日。对上述协定无异议请您回复:同意。” 林某当即以微信转账方式分两笔支付给黄某,当日13时5分,黄某接收该笔转账3.7万元,林某回复“握手”表情,黄某回复“保佑”表情。后来,郑州某救援公司以河南某汽车公司未支付相应拖车服务费用为由,向其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扶沟县法院提起诉讼。 扶沟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握手”是微信的表情包之一,代表有同感、友好、赞同对方意见的意思;微信中“保佑”的表情是一个双手合十的动作,在平常生活中,一般用来祈祷、祝福,或表示感谢、感恩等。承办法官根据日常交流习惯和聊天语境综合分析判断,黄某接收林某的微信转账3.7万元并回复“保佑”表情,且郑州某救援公司提交的证据包含在郑州某汽车公司提交的证据中,应视为黄某对双方拖车费全部结清的认可,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故依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原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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