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5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综合
9 8/9 7 8 9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保障群众就医用药是当务之急
· 对核心数据实施更加严格保护
· 项目应符合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 激活社会治理末梢 夯实平安建设根基
· 东宁司法局打造“七彩”社矫教育帮扶模式
· 黄山“法律明白人”活跃在乡村
· 海口秀英区组织干部讲禁毒
· 图片新闻
· 聚力盘活烂尾楼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 兰考率先建成综治关爱服务中心
· 江永县住建局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
· 保靖积极开展禁毒防艾宣传活动
· 南平森林消防开展疫情防护培训
· 平阳怀溪镇用心用情化解信访难题
· 中山石岐街道开展禁毒绘画活动
· 鹤壁公安全域布防筑牢安全屏障
· 深圳盐田街道提升信访服务水平
· 米脂检察守护“生态绿”“革命红”
· 东莞塘厦镇毒品预防教育进社区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对核心数据实施更加严格保护

( 2022-12-1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本报北京12月14日讯 记者刘欣 记者今天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为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活动,加强数据安全管理,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工信部近日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共八章四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七方面:一是界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和数据处理者概念,明确监管范围和监管职责。二是确定数据分类分级管理、重要数据识别与备案相关要求。三是针对不同级别的数据,围绕数据收集、存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销毁、出境、转移、委托处理等环节,提出相应安全管理和保护要求。四是建立数据安全监测预警、风险信息报送和共享、应急处置、投诉举报受理等工作机制。五是明确开展数据安全监测、认证、评估的相关要求。六是规定监督检查等工作要求。七是明确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和惩罚措施。
  工信部有关负责任人表示,《管理办法》重点解决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问题,构建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地方行业监管部门”两级监管机制,以数据分级保护为总体原则,要求一般数据加强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重要数据在一般数据保护基础上进行重点保护,核心数据在重要数据保护基础上实施更加严格保护。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