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0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法治社会
13 7/13 6 7 8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提升软硬件水平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 全心全意为青少年成长成才服务
· 分类处置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 687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
· 强调父母是养育照护管理第一责任人
· 学生语文应用能力将纳入毕业要求

国家卫健委印发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
强调父母是养育照护管理第一责任人

( 2022-12-0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社会
  本报讯 记者赵晨熙 为提升儿童健康水平,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并印发了《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指南》主要由3个部分和4个附件组成。一是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的重要意义。二是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的基本理念。三是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咨询指导内容,包括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交流与玩耍、生活照护指导、伤害预防、常见健康问题的防控及照护等6个方面。
  《指南》聚焦0至3岁这一关键阶段,强化医疗机构通过养育风险筛查与咨询指导、父母课堂、亲子活动、随访等形式,指导养育人掌握科学育儿理念和知识,为婴幼儿提供良好的养育照护和健康管理,为儿童未来的健康成长奠定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指南》强化养育人主体责任,明确强调父母是婴幼儿养育照护和健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指南》明确要求养育人应定期带婴幼儿接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0至6岁儿童健康检查,接受医疗机构儿童保健人员的指导,学习掌握儿童生长发育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科学育儿能力。同时,要主动关注自身健康,定期体检,及时发现和缓解养育焦虑,保持身心健康。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