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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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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研究生教育的开端

( 2022-11-1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图为1955年,苏联专家约·楚贡诺夫给北京政法学院刑事诉讼法研究生授课。
  1954年,全国政法教育会议召开。会议提出,在最近几年,北京政法学院应担负培养专门人才和短期轮训在职干部的双重任务,学制为4年。全国政法教育会议的召开,对于北京政法学院来说意义重大。从1954年开始,北京政法学院积极贯彻过渡时期政法教育的方针,认真进行了学制改革,开始招收四年制本科生,并逐渐减少其他培养模式的招生人数。从此,北京政法学院的办学逐步走向了正规化,学院的建设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而研究生教育的开始,则是在1955年,其初衷是缓解政法院校师资力量的严重不足。为适应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师业务水平的迫切需要,1955年,北京政法学院决定在全国招收有一般理论与业务知识、现任政法学院助教或曾系统学习过理论与政法专业课程的大学毕业生为研究生,以培养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司法鉴定等专业的师资,学制为两年。
  这一年9月,首批75名研究生到北京政法学院报到入学。这75名研究生并非面向社会招收来的,而是由各个学校推荐来的,大都来自政法院校和各大学,如西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等的法律系,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基础。当时的学院能够给这批研究生授课的人十分缺乏,而此时正是全面学习苏联的时期,在1955年的教学计划中,学院提出要“全面系统学习苏联先进经验”。为了培养这批研究生,学院专门从苏联聘请了两名法学专家。
  这两名苏联专家分别是罗斯托夫大学刑法学教授约·楚贡诺夫和民法学副教授马·克依里洛娃。北京政法学院研究生教育的开始,和这两名苏联“不著名大学”里来的“不著名学者”有着非常大的关系。
  这75名研究生按照专业方向,分别跟随苏联专家学习犯罪对策、苏维埃刑法、苏维埃刑事诉讼法、苏维埃民法、司法鉴定等专业。两名苏联专家就相当于现在的导师,分别带二十多名研究生,按专业分成不同的组。在两年的时间里,研究生们就只上所跟导师的课程,由这名导师负责所有的授课、组织每组研究生进行研究讨论。后来,根据研究生教学管理的需要,学院还专门为研究生班配备了一个辅导老师。当时的研究生辅导老师就是后来的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终身教授陈光中先生,由他来管理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
  作为新中国第一批政法类研究生,也是北京政法学院的第一批研究生,这75名研究生的培养是按照高等教育部修正批准下达的《北京政法学院研究生教学计划》进行的。在教学上则采取专家讲授与个人钻研、集体讨论三者结合的方式。
  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奠基人和主要学科带头人之一严端教授即是这批研究生中的一员。1952年,18岁的严端报考北京大学法律系,因全国院系调整北京大学法律系并入北京政法学院,而成为北京政法学院的首批学生。1954年毕业留校工作一年后,又成为新中国第一批刑事诉讼法专业研究生之一。据严端教授回忆,当时刑事诉讼法专业共有10人,只有她是来自北京政法学院的,其余的人都来自其他学校的。由于成绩优异,各科都是满分(五分),就担任了刑事诉讼法研究生的组长。刑事诉讼法专业的研究生都师从苏联专家约·楚贡诺夫,着重对苏联的刑事诉讼法及其理论进行深入、系统的学习。
  在研究生学习期间,北京政法学院分别于1956年和1957年举行第一次和第二次科学讨论会,在校的研究生们作为学术研究的后备力量也参与了这两次讨论会,并在科学著作展览会中展出了自己的作品。
  1957年,严端研究生毕业,开始了她在北京政法学院和后来的中国政法大学长达几十年的教学生涯。其余74名研究生也如期毕业,去往各政法院校和司法部门。
  这一批研究生,是北京政法学院在高层次人才培养上的成功尝试。然而,此后北京政法学院的研究生教育,并未沿着这一轨道继续发展,而是出现了中断和停滞,直至1979年学院复办,才重新开始了研究生教育。但是,这批研究生既充实了北京政法学院和国内其他政法院校各学科的师资力量,也为政法部门输送了高层次的法律人才。他们中的许多人,在1978年以后活跃在中国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的第一线,为中国的法治建设作出了贡献。
  (文章节选自《法大凝眸:老照片背后的故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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