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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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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风险送温暖强服务促和谐
构建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工作新格局

( 2022-11-0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社会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二十大报告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新的决策部署。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10月26日,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在民政部2022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
  近日,民政部会同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办等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探访关爱服务方面作出了制度性安排,着力化解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居家养老安全风险,更好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意见》结合目标任务和工作流程,提出了建立探访关爱服务机制、丰富探访关爱服务内容、充实探访关爱服务力量、提升探访关爱服务质量效率、做好探访关爱服务应急处置5项重点任务。
  李邦华说,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是“十四五”时期在全国统筹推进的一项新的养老服务项目。《意见》提出要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推动构建党组织领导的区域统筹、条块协同、共建共享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工作新格局。
重点关注困难老人要求
  截至2021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67亿,占总人口的18.9%,预计“十四五”时期,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3亿,占比将超过20%,我国将进入中度老龄化,养老服务已经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内容。
  在养老服务体系中,居家养老是我国传统养老模式,也是绝大多数家庭和老年人的选择意愿。据调查,我国空巢老年人占比目前已超过一半,部分大城市和农村地区,空巢老年人比例甚至超过70%,大量老年人不与子女或其他家人共同居住生活,面临居家养老的许多生活不便或困难,甚至是安全风险隐患。
  长期以来,我国重点关注高龄、失能、贫困、伤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要求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对不同老年人群体提供分类服务。《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明确提出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制度,并提出了到2025年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的目标。
  《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总结了各地在近些年的经验做法,形成了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制度性安排,其目的主要有四个方面:
  防风险,帮助特殊困难老年人在居家养老中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风险,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
  送温暖,主动将党和政府的养老政策和关心关爱送上门,支持家庭成员更好履行赡养、扶养义务。
  强服务,充分了解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根据需求协助对接服务资源,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顾问和帮手。
  促和谐,通过动员社会、社区各类力量参与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打造老年友好型社区,将探访关爱服务作为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内容,弘扬敬老孝老文化,促进社会和谐。
开展“人访”同时鼓励“技访”
  探访关爱服务在一些地方先行先试,已经实施了一段时间。在经过系统总结和整体安排后,通过《意见》形成制度并在全国面上统一部署推进。
  李邦华介绍说,在实施步骤方面,首先,要各地结合实际确定探访关爱服务对象和内容,不同地区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特点和需求不一样、存在的突出困难也不一样,需要在总体部署下因地制宜建立制度。其次,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摸底排查工作,既要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数量,也要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基本需求,精准到村(居)、到户、到人,确保找到人、找准人。民政部门已经依托“金民工程”建立了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等,将逐步把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基础信息和关爱服务需求汇集形成基础数据库,为关爱服务提供数据支撑。最后,根据老年人意愿,结合老年人服务需求开展服务,上门入户探访必须要征得老年人同意,以个人自愿为前提。
  在实施主体方面,探访关爱服务要条块结合、重在基层。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要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在乡镇(街道)开展,落实到村(居)社区,既要发挥基层政府和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牵头组织作用,也要广泛动员各类力量参与。“十四五”期间,全国将推进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打造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工作平台和枢纽。
  在实施方式方面,开展“人访”的同时鼓励“技访”。探访关爱服务主要靠人定期上门入户、电话视频等方式开展,这种人对人的服务属于“人访”范畴。《意见》也提出,要积极拓展“互联网+养老”在探访关爱中的场景应用,鼓励相关企业开发面向老年人各种活动场景的监测提醒功能。目前,一些地区正在探索通过老年人家庭用电、用水等情况的数据监测,来及时发现老年人居家养老中的风险并及时预警处置。
  “探访关爱服务作为一项全国推行的新养老服务项目,《意见》虽然作出了整体安排和一些具体规定,但更多的实施工作需要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推进。相信随着服务的广泛开展,不断积累经验,一定会更加规范、细致和贴心。”李邦华说。
完善机制促进供需对接
  李邦华说,探访关爱服务涉及千家万户,涉及诸多方面,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确保把好事办好,把温暖送到老年人的家庭中。
  建立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制度,首先,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指导思想。《意见》为此明确了组织领导机制,突出和加强了党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把探访关爱工作纳入平安中国建设重要任务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服务工作重要内容。
  其次,《意见》构建了各部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各级民政部门和教育、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老龄)、残联等各部门的职责任务,推动形成了部门合力,共同做好探访关爱服务的工作。各地民政部门将积极推进各级党委政府,将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工作纳入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纳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范围。
  《意见》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特殊困难老年人。组织探访关爱服务中,民政部将一方面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养老服务机构专业优势,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养老服务机构参与等方式实施,也会注重发挥邻里守望、公益慈善等作用,鼓励采取“时间银行”、“老伙伴”互助、党员干部“结对子”、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实施。
  按照《意见》部署,到2023年底前,全国基本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到2024年底,探访关爱服务普遍有效开展;到2025年底,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失能老年人能够得到有效帮扶,探访关爱服务机制更加健全。
  据悉,下一步,民政部将督促指导各省级民政部门结合实际,加紧出台地方贯彻落实意见,建立完善符合当地老年人需求的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同时,民政部正在加紧制定探访关爱服务行业标准,加快完善“金民工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进一步建立完善全国特殊困难老年人基础数据库,促进服务供需有效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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