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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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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彦堃
《民法学习方法九讲》是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啸结合数十年来在民法教学、科研与指导学生过程中的认识和体会撰写的一本著作。该书系统地向读者介绍了现代民法的体系、民法课程、民法学习方法以及民法人的素养等。其中,民法学习方法又包括了学习民法的基本方法、怎样分析民法案例、如何做民法的文献综述以及民法论文的写作。作者虽称这是一本“小书”,然而,在包括笔者在内的学习民法的学生来看,该书正是打开“民法之门”不可或缺的钥匙。 “学习民法要遵守三条基本规则:一是,掌握基本概念与理论;二是,认真研读法条;三是,多分析案例。任何想学好民法的人,都要做到在理论(教材论著)、法条(法律规范)与案例(法律实践)三者之间的循环往复。”书中这段话可谓清晰、全面、准确地概括出了研习民法的最基本也是最精要的方法。理论、法条与案例三者之间的循环往复,不仅是民法学及其他部门法学习方法之精义,也是法学这门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科学之关键所在。法学的最终目的在于预防和解决实践中的纠纷,倘若不以纠纷解决和预防为导向来学习法条和理论,则法学的学习将会沦为机械背书与纸上谈兵。反之,倘若一味追求纠纷解决,参与各种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或者四处实习,不认真对待课程教学,忽视最为基础的理论与法条,也无异于缘木求鱼。法条和理论乃是纠纷解决的基础,唯有掌握法条和理论,方可正确地认识实践纠纷中的争议焦点之所在,最终对症下药提供稳妥的法律意见。教材论著乃是对法律规范与法律实践的体系性总结与理论性建构。但是,我国民法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受到域外制度与理论的影响,不少法学教科书言必称德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或日本民法典。这些对域外私法理论的借鉴与阐释,当然也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成,并且我国自己的民法典已经正式实施以后,倘若仍然着重学习域外的私法理论,势必将导致法学理论与法律规范、法律实践之间的断裂与隔阂。 就民法研习的具体方法,作者在书中极为强调的是主动学习。他写到,“学习民法时,没有必要也不应当抽象、孤立地阅读法条,法条的阅读应当是任务驱动型的,即与民法基本理论的学习和案例分析密切结合。”“学习民法,学好民法,道理和学游泳是一样的。既要有好的教科书、好的老师来引领、指导,更要进行大量的练习和训练。” 论文写作乃是主动学习的最高境界,作者在书中引用著名历史学家严耕望先生的话,将论文写作称为研究的最后阶段与最高层次。他认为写作就是将脑中所思所想化为文字的过程,而这就是在逼迫我们作更严密、更深入、更全面的思考。作者认为,民法论文写作要解决三个基本任务。首先,找到一个好的题目。书中的第八讲对此展开了详细讲述,可谓是句句戳中要害。“法学院的老师常常批评学生,说他们缺乏问题意识。然而,问题意识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逐渐养成的。”从前,每次选题时的枯竭感都让我怀疑自己没有“问题意识”这一天赋。但读罢本书,我意识到问题意识不是某种天赋,只要有心,在长时间的阅读、研究和思考中,总会找到值得研究的好题目。其次,做好文献综述。在文献综述部分,本书提出了判断原始文献的几个标准,包括讨论的问题是否是该作者的国家的民法问题、文献作者的权威性、文献资料本身就是由权威机构制作发布的或者来自实践调研的结果等。再次,提出观点并阐述理由。论证就是用论据来证明论题的真实性的论述过程,是由论据推出论题时所使用的推理形式。在民法论文中,论证的过程就是使用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所蕴含的价值理念,对某一法律命题的证成。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相信这本倾注着程啸教授心血的著作会不断惠泽无数寻路民法高山密林中莘莘学子,让他们真正爱上民法并且学好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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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民法之门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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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民法学习方法九讲》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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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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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彦堃
《民法学习方法九讲》是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啸结合数十年来在民法教学、科研与指导学生过程中的认识和体会撰写的一本著作。该书系统地向读者介绍了现代民法的体系、民法课程、民法学习方法以及民法人的素养等。其中,民法学习方法又包括了学习民法的基本方法、怎样分析民法案例、如何做民法的文献综述以及民法论文的写作。作者虽称这是一本“小书”,然而,在包括笔者在内的学习民法的学生来看,该书正是打开“民法之门”不可或缺的钥匙。 “学习民法要遵守三条基本规则:一是,掌握基本概念与理论;二是,认真研读法条;三是,多分析案例。任何想学好民法的人,都要做到在理论(教材论著)、法条(法律规范)与案例(法律实践)三者之间的循环往复。”书中这段话可谓清晰、全面、准确地概括出了研习民法的最基本也是最精要的方法。理论、法条与案例三者之间的循环往复,不仅是民法学及其他部门法学习方法之精义,也是法学这门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科学之关键所在。法学的最终目的在于预防和解决实践中的纠纷,倘若不以纠纷解决和预防为导向来学习法条和理论,则法学的学习将会沦为机械背书与纸上谈兵。反之,倘若一味追求纠纷解决,参与各种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或者四处实习,不认真对待课程教学,忽视最为基础的理论与法条,也无异于缘木求鱼。法条和理论乃是纠纷解决的基础,唯有掌握法条和理论,方可正确地认识实践纠纷中的争议焦点之所在,最终对症下药提供稳妥的法律意见。教材论著乃是对法律规范与法律实践的体系性总结与理论性建构。但是,我国民法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受到域外制度与理论的影响,不少法学教科书言必称德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或日本民法典。这些对域外私法理论的借鉴与阐释,当然也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成,并且我国自己的民法典已经正式实施以后,倘若仍然着重学习域外的私法理论,势必将导致法学理论与法律规范、法律实践之间的断裂与隔阂。 就民法研习的具体方法,作者在书中极为强调的是主动学习。他写到,“学习民法时,没有必要也不应当抽象、孤立地阅读法条,法条的阅读应当是任务驱动型的,即与民法基本理论的学习和案例分析密切结合。”“学习民法,学好民法,道理和学游泳是一样的。既要有好的教科书、好的老师来引领、指导,更要进行大量的练习和训练。” 论文写作乃是主动学习的最高境界,作者在书中引用著名历史学家严耕望先生的话,将论文写作称为研究的最后阶段与最高层次。他认为写作就是将脑中所思所想化为文字的过程,而这就是在逼迫我们作更严密、更深入、更全面的思考。作者认为,民法论文写作要解决三个基本任务。首先,找到一个好的题目。书中的第八讲对此展开了详细讲述,可谓是句句戳中要害。“法学院的老师常常批评学生,说他们缺乏问题意识。然而,问题意识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逐渐养成的。”从前,每次选题时的枯竭感都让我怀疑自己没有“问题意识”这一天赋。但读罢本书,我意识到问题意识不是某种天赋,只要有心,在长时间的阅读、研究和思考中,总会找到值得研究的好题目。其次,做好文献综述。在文献综述部分,本书提出了判断原始文献的几个标准,包括讨论的问题是否是该作者的国家的民法问题、文献作者的权威性、文献资料本身就是由权威机构制作发布的或者来自实践调研的结果等。再次,提出观点并阐述理由。论证就是用论据来证明论题的真实性的论述过程,是由论据推出论题时所使用的推理形式。在民法论文中,论证的过程就是使用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所蕴含的价值理念,对某一法律命题的证成。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相信这本倾注着程啸教授心血的著作会不断惠泽无数寻路民法高山密林中莘莘学子,让他们真正爱上民法并且学好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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