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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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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驻韩国记者 王刚 据韩国国际广播电台、韩国《中央日报》等媒体报道,目前韩国正在酝酿修改实施近一年的《跟踪骚扰处罚法》。韩国总统尹锡悦近日表示,由于韩国国内法律界、学界等多方声音均认为现行《跟踪骚扰处罚法》不足以保护受害者,目前已指示法务部完善有关制度,以“确保跟踪骚扰犯罪没有立足之地,并全力保护受害者”。 发生地铁站杀人案 韩国媒体报道称,尹锡悦是在去往龙山总统室的路上回答记者提问时作出上述表态的。此番表态也与韩国多家媒体近日纷纷报道的“首尔新堂地铁站女站务员遭跟踪骚扰并被杀害事件”息息相关。 9月14日晚,首尔地铁2号线新堂站发生一起女站务员被跟踪杀害事件。次日,首尔中部警察署以涉嫌杀人为由,对首尔交通公社职员全周焕(31岁)申请了拘捕令。调查结果显示,14日20时56分左右,在新堂站内巡逻的女站务员甲某(28岁)进入女卫生间查看时,全周焕立即跟着进去并挥舞凶器刺向甲某。甲某按下卫生间内的警铃向站务室报警,出警的站务员和周边市民合力将全周焕当场抓获。虽然甲某被立即送往附近医院急救,但仍因抢救无效于当天23时31分去世。 令韩国民众愤慨的是,这一悲剧本可避免。本案的犯罪嫌疑人从2019年开始跟踪甲某,并打了300多次骚扰电话,2021年10月还对甲某进行了非法拍摄,当时还曾被紧急逮捕。受理该案的警方认为有必要对其进行拘留,但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却以“其居住地固定,无毁灭证据及逃跑之虞”为由,驳回了拘捕令。此后,韩国警方为甲某安排了为期一个月的犯罪受害者安全措施(人身保护)。警方在认为无异常情况后,便终止了人身保护,也并未实施将加害者与受害者隔离的措施。 今年1月底,全周焕因涉嫌违反《跟踪骚扰处罚法》等法律被起诉,但却在一审宣判前一天杀害了女受害人。 这一惨剧的发生,引爆韩国社会,尹锡悦亲自关注此事,并要求司法系统严查此案。案件的发生,也间接推动了《跟踪骚扰处罚法》的修改。 跟踪骚扰犯罪频发 近年来,首尔地铁内跟踪骚扰犯罪及性犯罪呈现高发状态。韩国警察厅的统计数据显示,在首尔地铁内发生的性骚扰及非法拍摄举报数量从2020年的874件增加到去年的972件。截至今年7月末,举报数量达到628件,呈明显增加趋势。预计随着新冠疫情防疫措施的解除,搭乘地铁的人数增加,相关犯罪案件数量也会随之上升。 对于此次新堂地铁站跟踪杀人事件,韩国各界更关注的是跟踪骚扰犯罪问题。此前,由于意识到跟踪、骚扰行为的严重隐患,韩国国会已于2021年3月24日通过了《跟踪骚扰处罚法》,并于2021年10月正式实施。 截至今年9月,共有156个与此相关的公开判决。法院下令“禁止接近或联络等紧急应急措施”或“临时措施”的57名加害者中,仅有3名(5.3%)停止跟踪犯罪,46名(80.7%)在采取措施后依旧继续寻找受害者或进行威胁等犯罪行为,另有8名(14%)并未显示是否继续犯罪行为。违反“紧急应急措施”及“临时措施”的加害者比例远高于“停止跟踪”,接到“禁止接近或联络”通报后持续犯罪的加害者也不在少数。 有专家表示,为防止跟踪骚扰犯罪再次发生,应允许警方追踪加害者位置。现行制度没有限制加害者的自由,仅向提出人身保护要求的部分受害者发放智能手表,让她们在危急情况时呼叫警察。不过,因智能手表错误或警察出动迟缓,受害者存在遭受报复的可能。 还有主张认为,应该修法允许警方在没有拘捕令的情况下也可以将加害者拘留1个月。据悉,《跟踪骚扰处罚法》实施至今,被拘留移送起诉的加害者只占全体加害者的5.6%。 韩国内修法声音高涨 进入2022年,随着多起社会关注度高的跟踪骚扰事件的发生,韩国国内要求进一步修改并完善《跟踪骚扰处罚法》的声音高涨。据韩国《中央日报》报道,目前已有14个有关《跟踪骚扰处罚法》的修正案在国会等待处理。 韩国法务部近日对媒体表示,按照尹锡悦的指示,目前法务部决定推进以废除《跟踪骚扰处罚法》中的“未经受害人同意不能处罚”条款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修订工作。据了解,“未经受害人同意不能处罚”条款是指如果受害人不愿处罚跟踪骚扰的加害人,就不能对后者提起诉讼。 与此同时,以此次新堂地铁站跟踪杀人事件为契机,“有条件释放制度”正快速浮出水面。韩国媒体认为,由于修改《跟踪骚扰处罚法》尚需一定的时间,“有条件释放制度”可以比修法更提前起到防范犯罪发生的目的。 所谓“有条件释放制度”,就是法院在否决检方逮捕令的同时,对犯罪嫌疑人附加一定条件予以释放的制度。附加条件有多种,首选是支付一定数量的担保金。“有条件释放制度”还可以限制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或要求他们佩戴电子脚链。在新堂地铁站跟踪杀人事件中,如果首尔西部地方法院根据“有条件释放制度”对全周焕限制居住或佩戴电子脚链,那么悲剧或许不会发生。 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大法院(即最高法院)在2021年9月举行的司法行政咨询会议上就曾积极讨论“有条件释放制度”的引入,并进行了一年多的审议。大法院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正在内部审查‘有条件释放制度’,它可以在某些条件下替代拘留,在尊重无罪推定原则和不拘留搜查的原则基础上,更好保护受害人。” 大韩律师协会日前也发表声明,敦促引入“有条件释放制度”。据了解,多数律师赞成引入“有条件释放制度”。2021年,韩国大法院行政处进行的一项内部调查显示,81.8%的在任法官认为有必要引入“有条件释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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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地铁站惨剧本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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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法务部力推修改《跟踪骚扰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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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环球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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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首尔新堂地铁站女站务员遭跟踪骚扰并被杀害事件”的犯罪嫌疑人全周焕被拘捕。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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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驻韩国记者 王刚 据韩国国际广播电台、韩国《中央日报》等媒体报道,目前韩国正在酝酿修改实施近一年的《跟踪骚扰处罚法》。韩国总统尹锡悦近日表示,由于韩国国内法律界、学界等多方声音均认为现行《跟踪骚扰处罚法》不足以保护受害者,目前已指示法务部完善有关制度,以“确保跟踪骚扰犯罪没有立足之地,并全力保护受害者”。 发生地铁站杀人案 韩国媒体报道称,尹锡悦是在去往龙山总统室的路上回答记者提问时作出上述表态的。此番表态也与韩国多家媒体近日纷纷报道的“首尔新堂地铁站女站务员遭跟踪骚扰并被杀害事件”息息相关。 9月14日晚,首尔地铁2号线新堂站发生一起女站务员被跟踪杀害事件。次日,首尔中部警察署以涉嫌杀人为由,对首尔交通公社职员全周焕(31岁)申请了拘捕令。调查结果显示,14日20时56分左右,在新堂站内巡逻的女站务员甲某(28岁)进入女卫生间查看时,全周焕立即跟着进去并挥舞凶器刺向甲某。甲某按下卫生间内的警铃向站务室报警,出警的站务员和周边市民合力将全周焕当场抓获。虽然甲某被立即送往附近医院急救,但仍因抢救无效于当天23时31分去世。 令韩国民众愤慨的是,这一悲剧本可避免。本案的犯罪嫌疑人从2019年开始跟踪甲某,并打了300多次骚扰电话,2021年10月还对甲某进行了非法拍摄,当时还曾被紧急逮捕。受理该案的警方认为有必要对其进行拘留,但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却以“其居住地固定,无毁灭证据及逃跑之虞”为由,驳回了拘捕令。此后,韩国警方为甲某安排了为期一个月的犯罪受害者安全措施(人身保护)。警方在认为无异常情况后,便终止了人身保护,也并未实施将加害者与受害者隔离的措施。 今年1月底,全周焕因涉嫌违反《跟踪骚扰处罚法》等法律被起诉,但却在一审宣判前一天杀害了女受害人。 这一惨剧的发生,引爆韩国社会,尹锡悦亲自关注此事,并要求司法系统严查此案。案件的发生,也间接推动了《跟踪骚扰处罚法》的修改。 跟踪骚扰犯罪频发 近年来,首尔地铁内跟踪骚扰犯罪及性犯罪呈现高发状态。韩国警察厅的统计数据显示,在首尔地铁内发生的性骚扰及非法拍摄举报数量从2020年的874件增加到去年的972件。截至今年7月末,举报数量达到628件,呈明显增加趋势。预计随着新冠疫情防疫措施的解除,搭乘地铁的人数增加,相关犯罪案件数量也会随之上升。 对于此次新堂地铁站跟踪杀人事件,韩国各界更关注的是跟踪骚扰犯罪问题。此前,由于意识到跟踪、骚扰行为的严重隐患,韩国国会已于2021年3月24日通过了《跟踪骚扰处罚法》,并于2021年10月正式实施。 截至今年9月,共有156个与此相关的公开判决。法院下令“禁止接近或联络等紧急应急措施”或“临时措施”的57名加害者中,仅有3名(5.3%)停止跟踪犯罪,46名(80.7%)在采取措施后依旧继续寻找受害者或进行威胁等犯罪行为,另有8名(14%)并未显示是否继续犯罪行为。违反“紧急应急措施”及“临时措施”的加害者比例远高于“停止跟踪”,接到“禁止接近或联络”通报后持续犯罪的加害者也不在少数。 有专家表示,为防止跟踪骚扰犯罪再次发生,应允许警方追踪加害者位置。现行制度没有限制加害者的自由,仅向提出人身保护要求的部分受害者发放智能手表,让她们在危急情况时呼叫警察。不过,因智能手表错误或警察出动迟缓,受害者存在遭受报复的可能。 还有主张认为,应该修法允许警方在没有拘捕令的情况下也可以将加害者拘留1个月。据悉,《跟踪骚扰处罚法》实施至今,被拘留移送起诉的加害者只占全体加害者的5.6%。 韩国内修法声音高涨 进入2022年,随着多起社会关注度高的跟踪骚扰事件的发生,韩国国内要求进一步修改并完善《跟踪骚扰处罚法》的声音高涨。据韩国《中央日报》报道,目前已有14个有关《跟踪骚扰处罚法》的修正案在国会等待处理。 韩国法务部近日对媒体表示,按照尹锡悦的指示,目前法务部决定推进以废除《跟踪骚扰处罚法》中的“未经受害人同意不能处罚”条款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修订工作。据了解,“未经受害人同意不能处罚”条款是指如果受害人不愿处罚跟踪骚扰的加害人,就不能对后者提起诉讼。 与此同时,以此次新堂地铁站跟踪杀人事件为契机,“有条件释放制度”正快速浮出水面。韩国媒体认为,由于修改《跟踪骚扰处罚法》尚需一定的时间,“有条件释放制度”可以比修法更提前起到防范犯罪发生的目的。 所谓“有条件释放制度”,就是法院在否决检方逮捕令的同时,对犯罪嫌疑人附加一定条件予以释放的制度。附加条件有多种,首选是支付一定数量的担保金。“有条件释放制度”还可以限制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或要求他们佩戴电子脚链。在新堂地铁站跟踪杀人事件中,如果首尔西部地方法院根据“有条件释放制度”对全周焕限制居住或佩戴电子脚链,那么悲剧或许不会发生。 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大法院(即最高法院)在2021年9月举行的司法行政咨询会议上就曾积极讨论“有条件释放制度”的引入,并进行了一年多的审议。大法院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正在内部审查‘有条件释放制度’,它可以在某些条件下替代拘留,在尊重无罪推定原则和不拘留搜查的原则基础上,更好保护受害人。” 大韩律师协会日前也发表声明,敦促引入“有条件释放制度”。据了解,多数律师赞成引入“有条件释放制度”。2021年,韩国大法院行政处进行的一项内部调查显示,81.8%的在任法官认为有必要引入“有条件释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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