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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建议助力社会治理

( 2022-08-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声音
  □ 李高阳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方式。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社会治理、检察履职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检察机关应当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在履职过程中认真梳理社会治理中的痛点堵点难点,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单位、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为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
  服务大局,主动作为,找准精准融入“结合点”。要善于发现社会治理方面的问题线索,找准监督重点,针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扫黑除恶、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人民群众饮食和用药安全等重点领域的难点问题,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从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拓展,切实监督解决一个民生领域、一个热点行业的共性问题。针对一些外卖平台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等问题,我们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下架多家违规商户,有效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同时,我们积极探索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提级建议”,在履职过程中注重发现具有省域、市域全局性、典型性的社会治理问题,第一时间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由上级检察机关向同级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进更大范围、更广领域的问题整治,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苦练内功,精益求精,聚焦专业严谨“关键点”。检察建议的权威性,既来自全面细致的调查核实工作,更来源于精准的问题分析和有效的对策建议。检察机关应当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的适用范围、适用情形和程序要求,遵循严格依法、准确及时、必要审慎、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发检察建议,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作为基层检察机关,我们全力打造“匠心·检治”工作品牌,按照“问题找准、原因理清、说理到位、建议可行”的要求开展检察建议工作。发现问题线索后,第一时间深入发案单位、涉事区域,通过走访、座谈、调取证据材料、听取被建议单位意见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案件特点和相关情况,在全面了解掌握情况、汇总整理材料的基础上,找准症结、抓住要害、对症下药,确保检察建议说理充分、论证严谨,对策具体可行。如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辖区无证煤硐屡禁屡开、屡查不绝的乱象,我们走访主管部门、相关镇街十余次,深入调查、分析研判,发出问题精准、对策可行的检察建议,促使辖区重点矿区无证硐全部关闭。
  多措并举,常抓不懈,紧盯监督刚性“发力点”。要善于向“第三方”借力,对涉及事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违法情形具有典型性、所涉问题应当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的检察建议,在制发前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人员参与,同时将检察建议书抄送党委、人大、政府、纪检监察机关或者被建议单位的上级机关,促使检察建议顺利落地。我们推动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明确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不回复或无正当理由不采纳检察建议的,由区人大常委会进行督促。同时,我们改变以往“坐等回复”的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加强检察建议采纳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回头看”,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联系,通过询问、走访、不定期会商、召开联席会议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检察建议的采纳和落实情况,以及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协助被建议单位完善整改措施,确保检察建议取得实效。
(作者系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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