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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数字化支撑美丽中国建设

( 2022-08-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声音
  □ 杨朝霞

  不久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强调要全面贯彻网络强国战略,把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在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新时代背景下,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数字化转型,提升生态环境承载力、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和资源利用科学性,更好支撑美丽中国建设,无疑也是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任务。
  为加强生态环境数字政府建设,《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从提升生态环保协同治理能力、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三个方面入手,强化动态感知和立体防控,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从理论上看,用好生态环境数字技术,不仅有助于提高生态环境保护运行监测分析能力,提升部门协同监管水平,为促进绿色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环境,而且有助于更好地解决环境资源公共产品配置不均衡的问题,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公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当前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数字化转型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生态环境保护数据采集、流通、创新等技术滞后,科技支撑不足。一是原始生态环境数据存在采集格式、集成类型和算法标准多元化的问题,导致数据对接、流动困难,影响数据活力的充分发挥。二是数据开发程度存在城乡差异,地区间开放意愿不一致的矛盾导致数据共享困难。三是生态环境保护数字化尚处于初级开发阶段,资金投入少、专业化程度低,存在网络转接等技术创新瓶颈,屡屡发生数据弃用与数据孤岛问题。
  其次,生态环境保护数字化利用不足,普及化程度不高。当前,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数据应用仍停留在政府主导的生态工程建设与监测上,例如,利用北斗、GPS定位系统和4G、5G传输等新型数字信息划定林权边界,尚未在广大企业和民间社会得到普遍利用。
  最后,规范数据利用的法律法规不足,数据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生态环境政务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取得了较大进展,但实践表明,我们还需进一步理顺权责关系,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好数据利用、数据安全等问题。
  在数字时代,信息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依据,要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对于这些问题,应当分类施策、对症下药,采取综合性、系统性措施,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数字化转型。
  提升数据应用技术,健全生态环境数据科技支撑体系。创新数据应用技术,培养专业化人才。搭建数据共享和有序开发利用的平台以打破数据壁垒,有效衔接企业数据,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数据一体化建设,共同开发,共享成果。当前,要着力完善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技术标准体系,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研究开发生物多样性预测预警模型,建立健全预警技术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特别是,要善于利用数字网络,扩大参与主体和信息影响力。
  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数字化利用意识,提高数字技术利用效率。当前,要建立“云开放、云参观、云互动”的生态治理共享平台,通过网络公开生态环保工程的实施进程,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关注度。此外,还可通过大数据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推进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在全球化时代,要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着力增强全球数字生态资源配置能力,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
  推进良法善治,为生态环境数字化转型保驾护航。在数据“收集-整合-处理”的整体环节中,为数据耗能制定具体评价标准,明确数据处理代价与效益的比重。此外,要适时修改和完善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立法中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数据的监管问题,逐步形成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
(作者系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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