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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支持民企改革发展再加力
推动更多优质民企纳入知名成熟发行人名单

( 2022-07-2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核心阅读
  积极推动债券产品创新,引导资金流向优质民营企业。大力推广科技创新债券,鼓励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先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推动民营企业绿色发展和数字化转型。

  □ 本报记者 周芬棉

  为助力稳住经济大盘,推动债券市场更好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近日证监会联合国家发改委、全国工商联发布《关于推动债券市场更好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十二项举措,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民营企业作为重要市场主体,在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和扩大开放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助力民营企业发展,从国务院到证监会再到各证券交易所协会等,接连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此次发布的《通知》,更是三部门首次联手,提出的措施更为全面。
市场规模快速扩大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正是根据国务院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证监系统出台多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肖东说。
  2021年2月,对标新证券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会对2014年旧规进行修订,发布修订后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全面落实注册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强化发行人及中介机构责任。
  据王肖东介绍,今年全国两会后,证监会于3月27日发布《推动完善民企债券融资支持机制 增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质效》,提出多项举措:推出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优先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民营企业发债募集资金;进一步优化融资服务机制,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优质民营企业纳入知名成熟发行人名单,提高融资效率;发挥市场化增信作用,鼓励市场机构、政策性机构通过创设信用保护工具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提供增信支持等等。
  此后相关规范性文件密集出现在交易所层面。5月20日,上交所发布并施行《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4号——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深交所发布并实施《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6号——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标志着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正式面世。
  王肖东以深交所为例说,今年4月,为贯彻落实证券法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制的要求,深交所修订并发布了《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同日,深交所与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发布《关于完善为挂牌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多个通知。
  除此之外,司法部门也有所作为。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少星说,考虑到近几年债券违约,尤其是民营企业债券违约“暴雷”增多的客观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文件,为司法处置违约债券及涉及债券违约的中介机构民事侵权案件提供了相应的制度保障。
  得益于规则保障、市场需求,债券市场规模快速扩大。据王肖东介绍,截至2021年12月末,债券市场托管余额133.5万亿元,同比增长16.5万亿元,其中交易所市场托管余额18.8万亿元。截至2022年6月末,债券市场托管余额上升至141.7万亿元。其中公司信用类债券托管余额32.2万亿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余额2.5万亿元。
加大债券融资力度
  《通知》明确提出,要加大债券融资力度。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优质民营企业纳入知名成熟发行人名单,提高融资效率。
  王少星说,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利用债券进行融资是重要的融资渠道,通过直接融资的方式能节约融资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现在的问题是要推动更多优质民营企业进入发行人名单,适当放宽受信用保护的民营企业债券回购质押库准入门槛,鼓励证券公司加大民营企业债券承销业务投入。而这些内容在此前证监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中都曾提到过。《通知》只是再一次予以强调,同时进一步要求,监管部门要指导有关金融基础设施减免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交易费用,做到“应免尽免”。
  《通知》明确,积极推动债券产品创新,引导资金流向优质民营企业。大力推广科技创新债券,鼓励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先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推动民营企业绿色发展和数字化转型;鼓励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大力实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鼓励市场机构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提供增信服务;加强业务培训,引导民营企业主动运用相关融资工具。
  事实上,在这一方面,相关机构已在行动。据王肖东介绍,今年上半年交易所债券市场推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该计划由中国证券金融股份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负责实施,通过与债券承销机构合作创设信用保护工具等方式,增信支持有市场、有前景、有技术竞争力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战略方向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
  近日,首单项目已落地,由专项支持计划与金融机构联合为“GC晶电01”提供1亿元增信支持,助力企业债券融资5亿元。“GC晶电01”是由民营上市公司晶科科技发行的乡村振兴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绿色碳中和光伏电站项目。
严惩恶意逃废债行为
  在多举措支持民营企业利用债券市场改革发展过程中,维护有序的债券市场生态、加强监管规范,必须跟进。
  为此,《通知》提出,要加强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民营企业强化信用意识,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信用信息采集、记录、共享机制。引导信用评级机构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动态风险监测,切实提高评级质量。行业协会和商会对民营企业在债券融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预警提示,引导民营企业加强风险管理,诚信守法经营。
  债券与股票虽同为证券,都是金融市场上最基本的两种融资模式,却有所不同。王少星说,股票的基本特点是股东向公司出资,公司没有偿还义务,除非公司减资;债券的基本特点是债权人向公司出资,公司作为债务人有按约定还本付息的义务。投资者购买债券后收不回本息,在资管新规打破刚性兑付后,只能自己承担损失。
  但是,对于发行人来说,必须有严格的要求,如果恶意不还本付息,必将损害投资者权益,制约债券市场的发展。
  为此《通知》明确,要开展联合奖惩工作,依法严肃查处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恶意“逃废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蓄意损害投资者利益且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发行人,依法依规限制其债券融资;支持奖励守信企业,各级工商联加强对守信典型的宣传引导,在相关推荐工作中优先重点推介。
  要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民营企业债券发行端及存续期全流程信息披露,引导发行人高质量披露财务经营状况,突出投资者保护条款。同时,全方位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压实高管责任,促进中介机构提升债券业务风控合规有效性,全面加强立体式追责,落实穿透式监管和全链条问责,净化市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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