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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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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见习记者 张守坤 □ 本报记者 赵 丽
一位身材高挑、身着紧身裤的女生从北京三里屯西北口走进太古里,6名街拍客拿起相机齐刷刷对准她。注意到有人拍摄,女生脚步明显加快,但镜头并未放过她:有3名街拍客站在原地对着她“疯狂”按快门,有2名街拍客跑到离女生较近的地方进行拍摄,还有名街拍客跟了女生几十米距离对着腰部、腿部等进行拍摄,最近时相机与女生相去咫尺。女生面露愠色,迅速离去。 这名女生走过后没两分钟,对面街道又来了两位穿着短裙的女生,一堆相机又对准了她们。这是《法治日报》记者7月22日下午5点左右在三里屯看到的一幕。当天天气炎热,但仍有数十名街拍客顶着烈日在三里屯出入口和商区中心“工作”:一旦有“帅哥美女”出现,他们便立即进入状态,调整角度拍摄;如果对方没有明确摆手或出言拒绝,街拍客就会跟拍,甚至贴身拍摄;有时哪怕对方明确拒绝,个别街拍客仍未立即停手。 不仅是北京三里屯,据公开报道,在成都太古里、上海安福路等地,也是街拍盛行。在各类社交平台,街拍博主、街拍穿搭博主等占据着一定的流量池,在电商平台,有“街拍美女视频/图集”出售,此外还有一些专门售卖女性图片的街拍网站。 问题随之而来:为何这么多人热衷于街拍?街拍及街拍后网络上传、出售照片视频是否违法?各种怼脸式街拍又该如何认定?对此,记者近日展开了调查。 街拍有人支持有人反感 未经同意街拍涉嫌侵权 除了琳琅满目的商家和新潮时尚的男女外,三里屯给人印象最深的可能就是在太古里商业区徘徊的街拍客了,已经60多岁的老李就是其中的一员。 “我退休好几年了,每天只要没事,都会来这里拍摄,摄影就是我最大的爱好。”老李告诉记者,他的相机加镜头花了3万多元,一天拍个几百上千张不成问题,不过出片率不高。 “随便对着人拍摄,不会惹麻烦吗?”记者不解道。 “来这儿的99%都是愿意被拍的,三里屯早已经形成街拍文化,很多姑娘我拍她还会主动摆pose。”对此老李十分自信,他还主动拿起相机,让记者通过镜头看他是如何进行街拍的——追随身影,聚焦,迅速多次按下快门键,“看,漂亮吧。不会对人产生什么影响,她要不同意我拍,我就不拍或者把照片删掉。” 但事实是否真如老李所言,绝大多数人都愿意被拍?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名经过“街拍区”的路人,她们的想法各有不同,有人觉得街拍没问题,会大大方方让人拍摄;有人觉得可以拍,只要不冲上来打扰到她们就好;有人很反感街拍,觉得这种行为非常不礼貌;还有人担忧街拍侵犯自己的肖像权、隐私权。在各大社交平台,有很多关于街拍的吐槽,评论区往往能引起大众共鸣。 记者注意到,除了老李外,三里屯还有十几位年龄比较大的街拍客,他们的摄像装备比较专业,大多3到6人一组,有时一齐出动,有时各自寻找目标。年轻的街拍客中,有的拿着专业照相机,更多的是用手机街拍,大多“单打独斗”。 记者发现,也有不少博主会在自己发到网上的街拍照片下方标上:如果你被我拍到了又不想露脸,请后台联系我进行删除。 那么,街拍是否为法律所允许呢?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群辉说:“我国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所以,在公共场所未经被拍摄者同意而拍摄,如果不是法定的‘合理实施’的范畴,都是侵权行为,侵害了被拍摄者的肖像权。同时,从街拍的内容看,法律平等保护每一个人,不论是女性还是男性,老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只要未经被拍摄者同意,都是侵权行为。” “但从街拍的使用目的看,存在不侵权的情形,法律上叫肖像合理实施,也叫肖像的公益性使用,比如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被拍摄者的肖像等。”黄群辉说。 街拍蕴含大量商业行为 偷拍贩卖涉嫌违法犯罪 记者采访了解到,不管天气如何,一些街拍客常常在外面一站就是一天。支撑他们的真的只是兴趣爱好吗? 打开社交平台,有许多以街头拍摄为主的时尚博主,通过街拍展示好看的穿搭,给大家展示时尚之美。其中,有些博主会通过街拍带货,卖西装、牛仔裤、丝袜等。如主推牛仔裤,街拍视频里的主角会穿着各类型的牛仔裤,并在账号橱窗上架视频中同类样式的商品。 有些街拍是商业约拍,比如吃喝玩乐探店、旅拍、航拍等,这类视频往往会加上地点定位来引流。有些街拍博主会在简介标明自己的业务范围,包括女装带货、商业约拍、达人孵化、摄影教学等。 还有些街拍属于纯粹的通过奇装异服博人眼球的摆拍。穿着露脐装,染着红发的精神小伙,穿着套裙头发染成粉色的男士,有人拍土味段子,有人翻跟头劈叉,往往导致围观而占道影响交通,甚至影响到当地风评。 曾有媒体报道,一位杭州摄影师,靠着街拍开网店卖衣服的模特,一天就有高达两三万元的返利收入。 除了“光明正大”的展示外,一些街拍照片还有“阴暗去处”。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有些街拍客视角奇特,他们通常聚焦年轻女孩身体部位,充满“性的凝视”。 在多个电商平台记者以“街拍”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有许多街拍套图、街拍小视频进行售卖,只要几元钱就可以获得上千份照片和视频,里面是大量穿着暴露的女性照片,有的聚焦女性身体部位,和街拍蕴含的潮流时尚元素大相径庭。 在搜索引擎输入“街拍网”,即可在首页看到大量街拍网站,大量“街拍包臀裙,身材丰满有自信”“街拍丝袜,这样的肉丝美女完全抵挡不住”等擦边球标题吸引人观看,网页左边栏还有“紧身裤”“短裙”“泳衣”“热裤”等分类。进入只能免费看一两张图片或一小段视频,想要观看完整版必须开通网站会员或付费解锁。 黄群辉说,拍摄他人身体私密部位是典型的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如果这类照片视频流入到一些不法网站,并被编辑一些不实的信息,很可能会出现诽谤、侮辱行为,侵害到被拍摄者的名誉权。所以,街拍客将这些照片上传至一些不法网站,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规定,要承担删除照片、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如果只是一般的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可能构成民法意义上的侵权。而涉及对隐私部位的拍摄,则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如果拍摄行为还涉及‘以牟利为目的’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可能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谢澍说,即便没有“以牟利为目的”也不涉及传播情节严重的,偷拍行为依然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 街拍现场争执时有发生 综合治理规范街拍行为 记者发现,有人在网上分享自己因被街拍而感到苦恼、愤怒的经历,但一些网友却用“受害者加罪论”来评论,认为她们之所以被拍,是由于自身的穿衣问题,“为什么拍你,不拍别人”“你自己这样穿,还不让别人拍”的言论充斥评论区。 2019年,“街拍圣地”之一的四川成都太古里曾发文禁止商业街拍,对商业拍摄、媒体拍摄等实行申请制。但时至今日,在网上仍能看到大量以“太古里街拍”为词条的内容。据报道,有工作人员表示对街拍者很难约束,曾在劝说过程中有工作人员被辱骂、殴打。 擦边球网站、各种奇葩摆拍,使得街拍污名化严重,一些人对街拍望而生畏。 记者通过采访路人、与街拍客聊天得知,因街拍发生的争执屡见不鲜。同时记者发现,在街拍客多的大型商区,往往会有保安乃至相关执法人员巡逻,周围也都设有治安亭或派出所。 保安和民警是否有义务对街拍行为进行制止? 黄群辉认为,街拍客的行为,从性质上说属于摄影创作行为,如果被拍摄者同意拍摄,那就属于双方的私人行为,法律不会进行干涉。保安或民警也没有权力、义务进行干涉。 在谢澍看来,由于不确定街拍后续是否会有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也不确定其是拍摄肖像抑或风景,所以很难判断是否需要制止。如果有街拍者聚集且存在发生推搡、踩踏风险的,保安应当及时进行疏散。被拍摄者如感到被侵犯,应当及时联系保安或报警处理,未经同意的偷拍不仅可能涉及侵权,还可能涉及违法犯罪。 如何才能减少生活中的不规范街拍行为? 谢澍建议,相关平台和部门在治理不规范街拍行为时,最重要的是提升对投诉的反馈效率。不少平台都设置了侵犯隐私、肖像权的投诉入口,但投诉往往需要好几个工作日甚至更长才有反馈,在此期间被拍摄者的权益持续受到侵害。 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小明认为,合法适度的街拍不应当被禁止,因为这也是记录生活的一种方式。但街拍不能超过法律、情理以及被拍摄者容忍的限度,在拍摄前要征得被拍摄者同意,或者在拍摄后询问被拍摄者意见,在事后不对街拍作品进行超过授权范围的使用甚至实施非法行为。 “互联网平台要加大审核力度,对于有侵权可能的内容,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断开链接、删除等处置;相关部门要对一些重点场所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及时有效劝阻一些不文明甚至违法街拍,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郭小明说。 漫画/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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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拒绝仍然跟拍 以“性视角”拍摄 网上贩卖成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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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拍为何愈发惹人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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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2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经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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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见习记者 张守坤 □ 本报记者 赵 丽
一位身材高挑、身着紧身裤的女生从北京三里屯西北口走进太古里,6名街拍客拿起相机齐刷刷对准她。注意到有人拍摄,女生脚步明显加快,但镜头并未放过她:有3名街拍客站在原地对着她“疯狂”按快门,有2名街拍客跑到离女生较近的地方进行拍摄,还有名街拍客跟了女生几十米距离对着腰部、腿部等进行拍摄,最近时相机与女生相去咫尺。女生面露愠色,迅速离去。 这名女生走过后没两分钟,对面街道又来了两位穿着短裙的女生,一堆相机又对准了她们。这是《法治日报》记者7月22日下午5点左右在三里屯看到的一幕。当天天气炎热,但仍有数十名街拍客顶着烈日在三里屯出入口和商区中心“工作”:一旦有“帅哥美女”出现,他们便立即进入状态,调整角度拍摄;如果对方没有明确摆手或出言拒绝,街拍客就会跟拍,甚至贴身拍摄;有时哪怕对方明确拒绝,个别街拍客仍未立即停手。 不仅是北京三里屯,据公开报道,在成都太古里、上海安福路等地,也是街拍盛行。在各类社交平台,街拍博主、街拍穿搭博主等占据着一定的流量池,在电商平台,有“街拍美女视频/图集”出售,此外还有一些专门售卖女性图片的街拍网站。 问题随之而来:为何这么多人热衷于街拍?街拍及街拍后网络上传、出售照片视频是否违法?各种怼脸式街拍又该如何认定?对此,记者近日展开了调查。 街拍有人支持有人反感 未经同意街拍涉嫌侵权 除了琳琅满目的商家和新潮时尚的男女外,三里屯给人印象最深的可能就是在太古里商业区徘徊的街拍客了,已经60多岁的老李就是其中的一员。 “我退休好几年了,每天只要没事,都会来这里拍摄,摄影就是我最大的爱好。”老李告诉记者,他的相机加镜头花了3万多元,一天拍个几百上千张不成问题,不过出片率不高。 “随便对着人拍摄,不会惹麻烦吗?”记者不解道。 “来这儿的99%都是愿意被拍的,三里屯早已经形成街拍文化,很多姑娘我拍她还会主动摆pose。”对此老李十分自信,他还主动拿起相机,让记者通过镜头看他是如何进行街拍的——追随身影,聚焦,迅速多次按下快门键,“看,漂亮吧。不会对人产生什么影响,她要不同意我拍,我就不拍或者把照片删掉。” 但事实是否真如老李所言,绝大多数人都愿意被拍?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名经过“街拍区”的路人,她们的想法各有不同,有人觉得街拍没问题,会大大方方让人拍摄;有人觉得可以拍,只要不冲上来打扰到她们就好;有人很反感街拍,觉得这种行为非常不礼貌;还有人担忧街拍侵犯自己的肖像权、隐私权。在各大社交平台,有很多关于街拍的吐槽,评论区往往能引起大众共鸣。 记者注意到,除了老李外,三里屯还有十几位年龄比较大的街拍客,他们的摄像装备比较专业,大多3到6人一组,有时一齐出动,有时各自寻找目标。年轻的街拍客中,有的拿着专业照相机,更多的是用手机街拍,大多“单打独斗”。 记者发现,也有不少博主会在自己发到网上的街拍照片下方标上:如果你被我拍到了又不想露脸,请后台联系我进行删除。 那么,街拍是否为法律所允许呢?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群辉说:“我国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所以,在公共场所未经被拍摄者同意而拍摄,如果不是法定的‘合理实施’的范畴,都是侵权行为,侵害了被拍摄者的肖像权。同时,从街拍的内容看,法律平等保护每一个人,不论是女性还是男性,老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只要未经被拍摄者同意,都是侵权行为。” “但从街拍的使用目的看,存在不侵权的情形,法律上叫肖像合理实施,也叫肖像的公益性使用,比如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被拍摄者的肖像等。”黄群辉说。 街拍蕴含大量商业行为 偷拍贩卖涉嫌违法犯罪 记者采访了解到,不管天气如何,一些街拍客常常在外面一站就是一天。支撑他们的真的只是兴趣爱好吗? 打开社交平台,有许多以街头拍摄为主的时尚博主,通过街拍展示好看的穿搭,给大家展示时尚之美。其中,有些博主会通过街拍带货,卖西装、牛仔裤、丝袜等。如主推牛仔裤,街拍视频里的主角会穿着各类型的牛仔裤,并在账号橱窗上架视频中同类样式的商品。 有些街拍是商业约拍,比如吃喝玩乐探店、旅拍、航拍等,这类视频往往会加上地点定位来引流。有些街拍博主会在简介标明自己的业务范围,包括女装带货、商业约拍、达人孵化、摄影教学等。 还有些街拍属于纯粹的通过奇装异服博人眼球的摆拍。穿着露脐装,染着红发的精神小伙,穿着套裙头发染成粉色的男士,有人拍土味段子,有人翻跟头劈叉,往往导致围观而占道影响交通,甚至影响到当地风评。 曾有媒体报道,一位杭州摄影师,靠着街拍开网店卖衣服的模特,一天就有高达两三万元的返利收入。 除了“光明正大”的展示外,一些街拍照片还有“阴暗去处”。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有些街拍客视角奇特,他们通常聚焦年轻女孩身体部位,充满“性的凝视”。 在多个电商平台记者以“街拍”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有许多街拍套图、街拍小视频进行售卖,只要几元钱就可以获得上千份照片和视频,里面是大量穿着暴露的女性照片,有的聚焦女性身体部位,和街拍蕴含的潮流时尚元素大相径庭。 在搜索引擎输入“街拍网”,即可在首页看到大量街拍网站,大量“街拍包臀裙,身材丰满有自信”“街拍丝袜,这样的肉丝美女完全抵挡不住”等擦边球标题吸引人观看,网页左边栏还有“紧身裤”“短裙”“泳衣”“热裤”等分类。进入只能免费看一两张图片或一小段视频,想要观看完整版必须开通网站会员或付费解锁。 黄群辉说,拍摄他人身体私密部位是典型的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如果这类照片视频流入到一些不法网站,并被编辑一些不实的信息,很可能会出现诽谤、侮辱行为,侵害到被拍摄者的名誉权。所以,街拍客将这些照片上传至一些不法网站,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规定,要承担删除照片、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如果只是一般的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可能构成民法意义上的侵权。而涉及对隐私部位的拍摄,则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如果拍摄行为还涉及‘以牟利为目的’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可能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谢澍说,即便没有“以牟利为目的”也不涉及传播情节严重的,偷拍行为依然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 街拍现场争执时有发生 综合治理规范街拍行为 记者发现,有人在网上分享自己因被街拍而感到苦恼、愤怒的经历,但一些网友却用“受害者加罪论”来评论,认为她们之所以被拍,是由于自身的穿衣问题,“为什么拍你,不拍别人”“你自己这样穿,还不让别人拍”的言论充斥评论区。 2019年,“街拍圣地”之一的四川成都太古里曾发文禁止商业街拍,对商业拍摄、媒体拍摄等实行申请制。但时至今日,在网上仍能看到大量以“太古里街拍”为词条的内容。据报道,有工作人员表示对街拍者很难约束,曾在劝说过程中有工作人员被辱骂、殴打。 擦边球网站、各种奇葩摆拍,使得街拍污名化严重,一些人对街拍望而生畏。 记者通过采访路人、与街拍客聊天得知,因街拍发生的争执屡见不鲜。同时记者发现,在街拍客多的大型商区,往往会有保安乃至相关执法人员巡逻,周围也都设有治安亭或派出所。 保安和民警是否有义务对街拍行为进行制止? 黄群辉认为,街拍客的行为,从性质上说属于摄影创作行为,如果被拍摄者同意拍摄,那就属于双方的私人行为,法律不会进行干涉。保安或民警也没有权力、义务进行干涉。 在谢澍看来,由于不确定街拍后续是否会有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也不确定其是拍摄肖像抑或风景,所以很难判断是否需要制止。如果有街拍者聚集且存在发生推搡、踩踏风险的,保安应当及时进行疏散。被拍摄者如感到被侵犯,应当及时联系保安或报警处理,未经同意的偷拍不仅可能涉及侵权,还可能涉及违法犯罪。 如何才能减少生活中的不规范街拍行为? 谢澍建议,相关平台和部门在治理不规范街拍行为时,最重要的是提升对投诉的反馈效率。不少平台都设置了侵犯隐私、肖像权的投诉入口,但投诉往往需要好几个工作日甚至更长才有反馈,在此期间被拍摄者的权益持续受到侵害。 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小明认为,合法适度的街拍不应当被禁止,因为这也是记录生活的一种方式。但街拍不能超过法律、情理以及被拍摄者容忍的限度,在拍摄前要征得被拍摄者同意,或者在拍摄后询问被拍摄者意见,在事后不对街拍作品进行超过授权范围的使用甚至实施非法行为。 “互联网平台要加大审核力度,对于有侵权可能的内容,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断开链接、删除等处置;相关部门要对一些重点场所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及时有效劝阻一些不文明甚至违法街拍,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郭小明说。 漫画/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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