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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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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蒋安杰 6月26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完善研究”开题报告会在武汉大学举行。来自学术界、实务界代表线上线下参加会议。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项目开发与成果管理处吴楚云,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莫纪宏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韩大元教授分别致辞,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荣功教授主持。 该课题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任首席专家。与会代表认为这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具有前瞻性、系统性的研究,课题应紧扣主题,精准把握核心命题,将落脚点置于“完善”;同时,课题的重点应在于理论创新,将法科特色融贯其中,用法学思维推动监督体系完善。 “开题汇报”环节由湖北警官学院教授刘茂林主持。秦前红汇报了课题的选题过程、主要思路和各个子课题间的逻辑关系。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童之伟介绍了子课题三“全过程人民民主下国家监督体系的发展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研究重点。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谢鹏程介绍了子课题一“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基本原理的创新研究”的主要内容,并围绕监督的实质、功能、要素选择、有效性的条件四个方面谈了对“监督”的认识。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李晓明从解题、内容、方法三个方面详细介绍了子课题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党内监督体系的完善研究”的主要内容。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吴建雄认为,课题组对研究内容作了大量的梳理和调研,思路清晰,框架完整,角度新颖,较好展示了本项目的宏大视野、时代特色和完善目的,期待课题组可以呈现出系统、动态、闭环的研究成果。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教授朱福惠肯定了课题的重大意义,并表示该课题难度较大,涉及很多复杂的问题,是一个非常宏大的命题,需要运用宏观思维来思考监督体系如何形成合力。 评议研讨 开题报告会的“评议研讨”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由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教授李牧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焦洪昌认为,申报该课题的难度在于问题意识,研究者既需要勇气,也需要智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汉明详细地谈了自己对该课题的十点感受,并建议课题组运用多种研究方法进行深入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周佑勇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抓住“体系”这个关键词;二是注重整体把握“党和国家”;三是找准重点、抓住关键。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认为,该课题可以对党的领导治理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持,同时课题的设计可以着重突出监督机制的运行。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教授马长山建议在数字时代背景下,课题组可以纳入考虑数字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力量。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吴家清重点谈了对新时代特征的认识,并建议课题组重点研究监督能力和体系之间的关系、内在监督和外在监督的关系、下级对上级的监督、个人对组织的监督、监督对象等重点问题。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教授肖金明指出,该课题不能忽略法学和党内法规学、公共管理学等其他学科的交流沟通,并提出了监督体系和治理体系的关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两个重点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树忠建议,应明确监督体系的构成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尝试运用功能主义研究方法。 第二阶段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祝捷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翔认为,课题基础理论研究部分对整个宪法学有基础性意义,并建议课题组在研究监察体制改革时,不能紧盯“权力”,要同时着眼于“权利”。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解志勇提出,应着眼于研究现有监督体系的漏洞,建议聚焦评估体系、评估主体、评估结果运用等。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邹平学认为,该课题不应限于制度体系的范畴研究,还应着眼于运行中的问题,如监督效能的不足等。《法学论坛》编辑部副主编吴岩认为,该课题应重点把握党的统一领导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合宪性原则、监督全覆盖原则、权力高效原则、与国家治理体系相契合等重要原则。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教授门中敬谈到在党和国家二元结构下,除了区分还有融合,介于两者之间的问题较为复杂,如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否属于法治监督的体系。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王青斌指出,该课题应重点研究如何将现有的监督力量整合,让现有监督更加有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胡弘弘简要概括了六位专家学者的发言内容,指出各位专家学者视角独特、问题犀利,最后表示期待课题组研究成果的出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旭指出,该课题涉及政治话语体系与学术话语体系的衔接协调,应注重观察权力微观运行的全过程,从更开阔的视野思考问题。 第三阶段由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潘红祥主持。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丁俊萍指出,该课题需要跨学科研究,课题组可以从法学、公共管理学、党建学等多视角切入。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李斌雄主张运用党建学的研究方法,考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的影响。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董惠江强调,应把握监督体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位置,着重研究现有体系的漏洞及完善。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大雄认为,应思考现有监督体系中,为什么起统帅作用的党内监督非常有效,如何进一步发挥这种效果。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喻少如重点谈了自己对第四个子课题的认识,认为应构建纪检监察学科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实现目标上的突破。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海波指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构建应保证和强化党的领导,用党建引领业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小建认为,监督体系的完善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第二个阶段,应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解决监督合力不足这一难题。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江国华将专家学者的建议凝练为抓住重点、突破难点、产生亮点三大方面。“抓住重点”是指抓住“时代性”这个关键词,运用多样的研究视角和多元的研究方法;“突破难点”是指在理论研究方面应在党和国家关系、党的监督和国家监督关系等重要命题上进行理论创新;“产生亮点”是指课题应实现有效的成果转化,产生针对制度优化的调研报告、相关立法建议等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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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完善研究 开题报告会在武大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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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2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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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蒋安杰 6月26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完善研究”开题报告会在武汉大学举行。来自学术界、实务界代表线上线下参加会议。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项目开发与成果管理处吴楚云,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莫纪宏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韩大元教授分别致辞,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荣功教授主持。 该课题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任首席专家。与会代表认为这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具有前瞻性、系统性的研究,课题应紧扣主题,精准把握核心命题,将落脚点置于“完善”;同时,课题的重点应在于理论创新,将法科特色融贯其中,用法学思维推动监督体系完善。 “开题汇报”环节由湖北警官学院教授刘茂林主持。秦前红汇报了课题的选题过程、主要思路和各个子课题间的逻辑关系。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童之伟介绍了子课题三“全过程人民民主下国家监督体系的发展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研究重点。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谢鹏程介绍了子课题一“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基本原理的创新研究”的主要内容,并围绕监督的实质、功能、要素选择、有效性的条件四个方面谈了对“监督”的认识。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李晓明从解题、内容、方法三个方面详细介绍了子课题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党内监督体系的完善研究”的主要内容。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吴建雄认为,课题组对研究内容作了大量的梳理和调研,思路清晰,框架完整,角度新颖,较好展示了本项目的宏大视野、时代特色和完善目的,期待课题组可以呈现出系统、动态、闭环的研究成果。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教授朱福惠肯定了课题的重大意义,并表示该课题难度较大,涉及很多复杂的问题,是一个非常宏大的命题,需要运用宏观思维来思考监督体系如何形成合力。 评议研讨 开题报告会的“评议研讨”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由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教授李牧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焦洪昌认为,申报该课题的难度在于问题意识,研究者既需要勇气,也需要智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汉明详细地谈了自己对该课题的十点感受,并建议课题组运用多种研究方法进行深入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周佑勇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抓住“体系”这个关键词;二是注重整体把握“党和国家”;三是找准重点、抓住关键。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认为,该课题可以对党的领导治理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持,同时课题的设计可以着重突出监督机制的运行。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教授马长山建议在数字时代背景下,课题组可以纳入考虑数字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力量。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吴家清重点谈了对新时代特征的认识,并建议课题组重点研究监督能力和体系之间的关系、内在监督和外在监督的关系、下级对上级的监督、个人对组织的监督、监督对象等重点问题。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教授肖金明指出,该课题不能忽略法学和党内法规学、公共管理学等其他学科的交流沟通,并提出了监督体系和治理体系的关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两个重点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树忠建议,应明确监督体系的构成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尝试运用功能主义研究方法。 第二阶段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祝捷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翔认为,课题基础理论研究部分对整个宪法学有基础性意义,并建议课题组在研究监察体制改革时,不能紧盯“权力”,要同时着眼于“权利”。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解志勇提出,应着眼于研究现有监督体系的漏洞,建议聚焦评估体系、评估主体、评估结果运用等。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邹平学认为,该课题不应限于制度体系的范畴研究,还应着眼于运行中的问题,如监督效能的不足等。《法学论坛》编辑部副主编吴岩认为,该课题应重点把握党的统一领导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合宪性原则、监督全覆盖原则、权力高效原则、与国家治理体系相契合等重要原则。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教授门中敬谈到在党和国家二元结构下,除了区分还有融合,介于两者之间的问题较为复杂,如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否属于法治监督的体系。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王青斌指出,该课题应重点研究如何将现有的监督力量整合,让现有监督更加有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胡弘弘简要概括了六位专家学者的发言内容,指出各位专家学者视角独特、问题犀利,最后表示期待课题组研究成果的出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旭指出,该课题涉及政治话语体系与学术话语体系的衔接协调,应注重观察权力微观运行的全过程,从更开阔的视野思考问题。 第三阶段由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潘红祥主持。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丁俊萍指出,该课题需要跨学科研究,课题组可以从法学、公共管理学、党建学等多视角切入。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李斌雄主张运用党建学的研究方法,考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的影响。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董惠江强调,应把握监督体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位置,着重研究现有体系的漏洞及完善。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大雄认为,应思考现有监督体系中,为什么起统帅作用的党内监督非常有效,如何进一步发挥这种效果。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喻少如重点谈了自己对第四个子课题的认识,认为应构建纪检监察学科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实现目标上的突破。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海波指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构建应保证和强化党的领导,用党建引领业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小建认为,监督体系的完善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第二个阶段,应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解决监督合力不足这一难题。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江国华将专家学者的建议凝练为抓住重点、突破难点、产生亮点三大方面。“抓住重点”是指抓住“时代性”这个关键词,运用多样的研究视角和多元的研究方法;“突破难点”是指在理论研究方面应在党和国家关系、党的监督和国家监督关系等重要命题上进行理论创新;“产生亮点”是指课题应实现有效的成果转化,产生针对制度优化的调研报告、相关立法建议等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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