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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筑牢安全生产法治屏障

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筑牢安全生产法治屏障
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已完成28个省份综合督查考核巡查

( 2022-06-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 本报记者 蔡岩红

  应急管理部通报的最新数据显示,5月份,全国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730起、死亡1402人,未发生重特大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保持“双下降”趋势。但一些重点行业领域仍然风险突出、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为进一步稳控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从4月中旬开始,国务院安委会组织16个综合检查组,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综合督导;6月初到9月上旬,应急管理部将在工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同时,今年6月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也正在全国如火如荼地展开。国务院安委会、应急管理部通过一系列督导、整治等专项行动,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精准打击违法行为,筑牢安全生产法治屏障。
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去年新修正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不落实,是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事故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应急管理部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监察专员杨智慧说。对此,应急管理部采取多项措施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其一,以普法促学法懂法。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后,应急管理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解读,推动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纳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守法履责。今年“安全生产月”主题确定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紧扣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职责,突出相关罚则开展广泛宣传,形成良好氛围。去年应急管理部还开设网上专题培训班,设置新安全生产法专题解读课程,重点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相关职责等法条进行培训解读,全国有8.4万名监管执法人员完成了在线培训。
  其二,以执法促遵法守法。以严格执法督促责任落实,研究制定《企业主要负责人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要求各级执法人员“逢查必考”,推动主要负责人懂“红线”意识,懂法律法规要求,懂本企业安全重点,懂同行业典型事故案例,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以案例警示推动责任落实,建立安全生产执法案例报送制度,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处罚案例纳入报送范围,定期发布典型案例,突出强调对第一责任人的处罚,充分发挥震慑作用,2021年第二批安全生产优秀执法案例中,50%以上都涉及对第一责任人的处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还连续公布4批8起行刑衔接典型案例,推动加大事故前危险作业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密切行刑衔接,以高压震慑推动责任落实;实施联合惩戒,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将相关信息推送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高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和震慑力。
对问题逐一通报督促整改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从4月中旬开始,国务院安委会组织16个综合检查组,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综合督导,并且同步开展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以及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据应急管理部安全协调司一级巡视员汪崇鲜介绍,两个月来,通过各地区的全面自查、重点行业领域专项督查、国务院安委会综合督查和考核巡查,深入查找、坚决整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地见效,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切实解决了一批实实在在的风险隐患问题。截至6月9日,国务院安委会各综合检查组已经完成28个省级政府的综合督查和考核巡查,抽查检查62个市级政府、507家企业单位,发现问题和隐患2300多项。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第十六组在对黑龙江省鸡西市进行检查时发现,黑龙江省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鸡西市碧桂园雍锦辰院项目存在重大隐患未得到治理、安全标志标识设置不全等问题;在对哈尔滨市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区域的3个村8栋自建房进行检查时发现,存在部分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排查准确性不足等情况。
  前不久,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第十一工作组对辽宁相关企业进行安全专项督查,在本溪市明山区崔家二路欧洲城九期桃花源的施工现场,发现工地上不仅使用过期安全帽,连安全监理的帽子都是“三无”产品,帽子有效期超过十年。按照《头部防护——安全帽选用规范》,从安全帽出厂开始算,正常使用时间是两年半,超过有效使用期的安全帽因为老化等原因,表面会脆化失去保护作用。
  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还发现了一些共性问题,如一些地方安全执法宽松软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放任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一些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重虚化、弱化,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不落实、制度不健全或是“两张皮”、安全管理混乱、培训走过场,甚至为了追逐经济利益不顾安全,违法违规、冒险蛮干,与当前“发展要安全”要求背道而驰。
  “针对上述问题,综合检查组已责成有关部门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持续曝光了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隐患。”汪崇鲜表示,下一步将抓紧汇总梳理有关情况和问题清单,向各省级党委政府逐一通报并督促整改落实,并会同安委会成员单位进一步查找深层次原因和深层次问题,研究采取标本兼治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重大隐患重点事项逐个清零
  在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应急管理部决定在6月初到9月上旬在工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
  “主要有两个方面考虑。”杨智慧介绍说,一是今年以来,部分地区钢铁、铝加工、粉尘涉爆等行业事故多发,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比较突出。这几个行业历史上都发生过群死群伤事故,是日常监管的重点,更是专项整治的重点。为深刻吸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聚焦钢铁、铝加工、粉尘涉爆等行业重大隐患和重点事项,部署开展了这次“百日清零行动”。
  二是,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年,目前从工贸行业工作成效看,一些地区和企业专项整治还存在不扎实、走过场的问题。开展“百日清零行动”就是对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总体要求,让相关企业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让监管执法队伍再次聚焦重点,督促企业把相关重大隐患和重点事项逐个清零,推动三年行动真正落地见效。
  据了解,“百日清零行动”整治的重大隐患和重点事项共21条,主要解决钢铁企业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冶金煤气作业,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熔炼、铸造作业,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系统运行、粉尘清理作业这些关键环节安全设备缺失、重大风险管控不到位等问题。
  杨智慧具体介绍说,为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抓出成效,“百日清零行动”安排五个环节,即企业自查自改、属地专项检查、市级交叉检查、省级核查、部级督促指导。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要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属地应急部门;属地专项检查中,对存在涉及21条相关违法行为、仍不主动自查自改的将严格依法处罚,既要处罚企业,又要处罚企业主要负责人;省级应急部门统筹组织市级交叉检查,并对全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进一步夯实整治效果;应急管理部全过程组织专家抽查,加强指导服务。
  专项行动过程中,应急管理部将加强专家力量支撑,加大宣传警示力度,定期调度通报,凝聚各方力量,确保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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