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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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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一同
每年的6月12日是国际劳工组织确定的“世界无童工日”,联合国大会将2021年确定为“消除童工现象国际年”,计划到2025年结束所有形式的童工。然而,自我标榜为“人权灯塔”的美国,动辄以“侵犯人权”“强迫劳动”为由威胁制裁他国,自身童工问题却尤为触目惊心。 童工问题毫无改善 100多年前,美国童工问题就已引发外界强烈关注。从危险的矿井到烟草农场,美国童工无不过着悲惨生活,他们当中年龄最小的甚至只有3岁。20世纪初,美国童工数量达到顶峰,大量儿童在矿山、工业、农业、家政等行业打工。 然而,时至今日,童工问题依然在美国泛滥。据美国官方统计,2019年美执法人员发现违反《公平劳动标准法》的童工案达858宗,在危险职业场所工作的未成年人达544名。美国童工农场工人机会项目协会根据劳工部发布数据估计,美国约有50万名童工从事农业劳作,很多孩子从8岁起开始工作,每周工作时长达72小时,每天劳作10小时以上也不鲜见,童工因农药致癌风险更是成年人的3倍。《华盛顿邮报》报道称,美国死亡童工案件有一半来自农业领域,2003至2016年间美国有237名童工死于农业事故,4倍于其他行业。 尤其令人关切的是,美国烟草行业雇佣童工极为普遍。有报道称,美国多个州存在烟草农场大量雇佣儿童从事收割和晾晒烟叶,甚至操作重型机械等情况。同时,烟草农场对儿童身心健康危害极大,在烟草农场劳动的儿童普遍感到恶心头疼,出现尼古丁中毒现象,甚至被发现肺部受到感染。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实施与建议专家委员会多次对美国农场出现大量童工严重工伤事故表达关切,敦促美国政府制定措施加强对农业使用童工的监管,提供农业领域童工情况详细统计数据,特别是工伤案件数量和违法使用童工案件调查和处理情况。 在2014年第103届国际劳工大会期间,国际劳工标准实施委员会就将美国违反《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有害形式的童工劳动公约》案件列为重点国别案件之一上会审查。但美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关切和建议充耳不闻,雇佣童工问题毫无改善。 劳动法规备受诟病 美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没有批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国家。在国际劳工组织8个核心公约中,美国仅批准2个,是批准公约数量最少的国家之一。根据美国现行法律,这些侵犯儿童基本权利的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竟然是合法的。 美国的《公平劳动标准法》禁止14岁以下的人在大多数行业中工作,但这些规定并不适用于农业劳动。美国劳工部曾试图修改有关法律,准备禁止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从事对身体损伤巨大的烟草种植等工作,却遭到了大量农场主的反对。 去年,美国北部威斯康星州不少企业面临用工荒。为了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当地议会非但没有采取提高薪资、进一步保障权益等措施,反而打起未成年人的主意:通过立法让未成年人来填补漏洞。 2021年10月20日,威斯康星州议会参议院通过332号法案,修改14至16岁未成年人工作的时长规定。 威斯康星州原本规定,14至16岁的未成年人在夏季的合法工作时段是早7点至晚9点,其他季节是早7点至晚7点。按照新规,如果次日上课,则14至16岁未成年人的合法工作时段调整为早6点至晚9点30分,如果次日不上课,早6点至晚11点都是合法工作时段。 法案起草人玛丽·菲尔兹考斯基竟称,延长未成年人劳动时长并非“不现实”的改变,新规定中的时长“仍然是非常受限的”。她说,延长后的劳动时长和这些未成年人参与课后活动的时长没什么不同。 多人对新规持反对意见,称此举无益于保障青少年权益。 议会民主党议员鲍勃·威尔驰指出,孩子应该花时间在学校里或者做作业,而不是花更多时间劳动。 美国网友评论说,威斯康星州1848年建州,1867年出台首个未成年人劳动法规,当前的保护标准是在1909年设立的。也就是说,1909年的未成年人劳动法规都比现在强。 据美国艾奥瓦大学劳工研究中心记载,童工在美国有悠久历史。在美国工业化进程中,雇主往往更偏好招募童工,因为他们“更好管理,更廉价,且更少罢工”。 侵犯人权不知悔改 美国童工的遭遇只是美国系统性侵犯人权问题的冰山一角。有关机构数据显示,每年从境外贩卖至全美从事强迫劳动的人口多达10万人,其中一半被贩运到“血汗工厂”或遭受家庭奴役,成为“现代奴隶”。过去5年,美国所有50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均报告了强迫劳动和人口贩卖案。美国联邦调查局仅2019年就报告人口贩运案件1883起,比2018年多500多起。根据美国卫生与人类服务部等机构的统计,在被贩卖到美国的人口中,有50%为未成年儿童。 实际上,《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对儿童权利保障已经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明文规定。但是,美国是世界上唯一没有批准该公约的国家,使得美国儿童不幸成为“美国例外论”的受害者。 儿童免受剥削权利是儿童应有的权利之一。《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儿童有权受到保护,以免受经济剥削和从事任何可能妨碍或影响儿童教育或有害儿童健康或身体、心理、精神、道德或社会发展的工作。”但在自封“人权灯塔”的美国,却有大量遭受经济剥削的童工。 美国不批准这一公约,根本原因在于美国历史上和现实中都存在严重的侵犯儿童权利的劣迹,而美国的政治傲慢使其在人权问题上奉行典型的实用主义,合则用、不合则弃,自认为不批准这一公约就可逃脱联合国对其侵犯儿童权利的审查。 儿童是世界的未来,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使他们免于从事繁重劳动已成为各国共识。国际社会普遍认为,美国向来自我标榜为“人权灯塔”,动辄指责别国没有保障儿童权利,然而自己却在对儿童做着如此丑事,属于赤裸裸侵犯人权,不知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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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灯塔”的“灯下黑”:美童工问题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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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1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环球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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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在美国华盛顿,一家餐厅门前贴出招聘启事。 新华社记者 刘杰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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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一同
每年的6月12日是国际劳工组织确定的“世界无童工日”,联合国大会将2021年确定为“消除童工现象国际年”,计划到2025年结束所有形式的童工。然而,自我标榜为“人权灯塔”的美国,动辄以“侵犯人权”“强迫劳动”为由威胁制裁他国,自身童工问题却尤为触目惊心。 童工问题毫无改善 100多年前,美国童工问题就已引发外界强烈关注。从危险的矿井到烟草农场,美国童工无不过着悲惨生活,他们当中年龄最小的甚至只有3岁。20世纪初,美国童工数量达到顶峰,大量儿童在矿山、工业、农业、家政等行业打工。 然而,时至今日,童工问题依然在美国泛滥。据美国官方统计,2019年美执法人员发现违反《公平劳动标准法》的童工案达858宗,在危险职业场所工作的未成年人达544名。美国童工农场工人机会项目协会根据劳工部发布数据估计,美国约有50万名童工从事农业劳作,很多孩子从8岁起开始工作,每周工作时长达72小时,每天劳作10小时以上也不鲜见,童工因农药致癌风险更是成年人的3倍。《华盛顿邮报》报道称,美国死亡童工案件有一半来自农业领域,2003至2016年间美国有237名童工死于农业事故,4倍于其他行业。 尤其令人关切的是,美国烟草行业雇佣童工极为普遍。有报道称,美国多个州存在烟草农场大量雇佣儿童从事收割和晾晒烟叶,甚至操作重型机械等情况。同时,烟草农场对儿童身心健康危害极大,在烟草农场劳动的儿童普遍感到恶心头疼,出现尼古丁中毒现象,甚至被发现肺部受到感染。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实施与建议专家委员会多次对美国农场出现大量童工严重工伤事故表达关切,敦促美国政府制定措施加强对农业使用童工的监管,提供农业领域童工情况详细统计数据,特别是工伤案件数量和违法使用童工案件调查和处理情况。 在2014年第103届国际劳工大会期间,国际劳工标准实施委员会就将美国违反《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有害形式的童工劳动公约》案件列为重点国别案件之一上会审查。但美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关切和建议充耳不闻,雇佣童工问题毫无改善。 劳动法规备受诟病 美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没有批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国家。在国际劳工组织8个核心公约中,美国仅批准2个,是批准公约数量最少的国家之一。根据美国现行法律,这些侵犯儿童基本权利的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竟然是合法的。 美国的《公平劳动标准法》禁止14岁以下的人在大多数行业中工作,但这些规定并不适用于农业劳动。美国劳工部曾试图修改有关法律,准备禁止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从事对身体损伤巨大的烟草种植等工作,却遭到了大量农场主的反对。 去年,美国北部威斯康星州不少企业面临用工荒。为了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当地议会非但没有采取提高薪资、进一步保障权益等措施,反而打起未成年人的主意:通过立法让未成年人来填补漏洞。 2021年10月20日,威斯康星州议会参议院通过332号法案,修改14至16岁未成年人工作的时长规定。 威斯康星州原本规定,14至16岁的未成年人在夏季的合法工作时段是早7点至晚9点,其他季节是早7点至晚7点。按照新规,如果次日上课,则14至16岁未成年人的合法工作时段调整为早6点至晚9点30分,如果次日不上课,早6点至晚11点都是合法工作时段。 法案起草人玛丽·菲尔兹考斯基竟称,延长未成年人劳动时长并非“不现实”的改变,新规定中的时长“仍然是非常受限的”。她说,延长后的劳动时长和这些未成年人参与课后活动的时长没什么不同。 多人对新规持反对意见,称此举无益于保障青少年权益。 议会民主党议员鲍勃·威尔驰指出,孩子应该花时间在学校里或者做作业,而不是花更多时间劳动。 美国网友评论说,威斯康星州1848年建州,1867年出台首个未成年人劳动法规,当前的保护标准是在1909年设立的。也就是说,1909年的未成年人劳动法规都比现在强。 据美国艾奥瓦大学劳工研究中心记载,童工在美国有悠久历史。在美国工业化进程中,雇主往往更偏好招募童工,因为他们“更好管理,更廉价,且更少罢工”。 侵犯人权不知悔改 美国童工的遭遇只是美国系统性侵犯人权问题的冰山一角。有关机构数据显示,每年从境外贩卖至全美从事强迫劳动的人口多达10万人,其中一半被贩运到“血汗工厂”或遭受家庭奴役,成为“现代奴隶”。过去5年,美国所有50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均报告了强迫劳动和人口贩卖案。美国联邦调查局仅2019年就报告人口贩运案件1883起,比2018年多500多起。根据美国卫生与人类服务部等机构的统计,在被贩卖到美国的人口中,有50%为未成年儿童。 实际上,《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对儿童权利保障已经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明文规定。但是,美国是世界上唯一没有批准该公约的国家,使得美国儿童不幸成为“美国例外论”的受害者。 儿童免受剥削权利是儿童应有的权利之一。《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儿童有权受到保护,以免受经济剥削和从事任何可能妨碍或影响儿童教育或有害儿童健康或身体、心理、精神、道德或社会发展的工作。”但在自封“人权灯塔”的美国,却有大量遭受经济剥削的童工。 美国不批准这一公约,根本原因在于美国历史上和现实中都存在严重的侵犯儿童权利的劣迹,而美国的政治傲慢使其在人权问题上奉行典型的实用主义,合则用、不合则弃,自认为不批准这一公约就可逃脱联合国对其侵犯儿童权利的审查。 儿童是世界的未来,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使他们免于从事繁重劳动已成为各国共识。国际社会普遍认为,美国向来自我标榜为“人权灯塔”,动辄指责别国没有保障儿童权利,然而自己却在对儿童做着如此丑事,属于赤裸裸侵犯人权,不知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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