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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法律明白人”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 2022-06-0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共法律服务
  □ 本报记者 马艳 本报通讯员 阳土连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司法局了解到,桂林市在平乐县、兴安县试点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着力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如今,“法律明白人”争当法治乡村建设践行者,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9年前,平乐县沙子镇保和村林某贵一家在自家围墙外砌了一条50厘米宽的花圃,把通向其叔叔林某云家的道路占去了近三分之一,导致林某云一家通行受到影响。此后,双方矛盾不断升级,村干部多次调解,始终没有结果。今年,林某云找到了新聘任的“法律明白人”廖春生,希望他能够调解自己与林某贵之间的矛盾纠纷。
  廖春生了解情况后,充分利用在平乐县“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上学到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多次给双方理顺前因后果,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讲明利弊,并向林某贵讲解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叔侄最终解开心结,握手言和,长达9年的道路纠纷终于得到了解决。
  平乐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安望介绍道,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由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牵头,按照村(居)民自荐或者村(社区)“两委”推荐后确定“法律明白人”初选对象,并在村(社区)公示10天,再经乡镇(街道)司法所初审核实,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同意后,报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培训考核,合格人员被正式确定为“法律明白人”,颁发证书和徽章,并报设区市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自从村里有了‘法律明白人’,碰到法律案件不再糊涂,村民遇事都会主动找他们问清楚、弄明白,通过法律途径调处矛盾纠纷的意识日益增强,打架斗殴等问题明显减少,乡风民风持续改善,并在一定程度上分担了我们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量。”灵川县兰田瑶族乡司法所所长龙盛慧说。
  目前,桂林1910个村(社区)共遴选培养了4300名“法律明白人”,实现了“法律明白人”村(社区)全覆盖。今年1月以来,全市“法律明白人”参与矛盾纠纷排查4300人次,调解案件2680件,参与法治宣传及咨询活动350场次。“法律明白人”已逐步成为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化解、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桂林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诸葛旸告诉记者,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举措,能及时解决村民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有利于提升村民法治素养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促进社会安全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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