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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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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2022年5月31日

( 2022-05-3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2021)冀0403民初7041号 刘青松:本院受理原告李向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70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1)冀0403民初6973号 侯哲: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丛台区建河五金建材批发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69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1)冀0403民初1256号 韩玉英:本院受理原告韩秀英与被告韩玉英继承纠纷一案,已判决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12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1)冀0403民初6459号 任丽萍:本院受理原告马树敏与被告任丽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判决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6459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8725号 郭三小、温四妮、李海英: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徐工物流有限公司泉山分公司与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311民初87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190号 沭阳县羽邦运输中心: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与被告赵广明及你单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11民初1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勒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本院受理河北银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4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深圳导氮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邯郸分公司:本院受理韩英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2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智德商贸有限公司、邯郸市华祥盛业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诉你们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50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联邦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郑建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3235民初4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吴卫东:本院受理左向欣诉你与刘志成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38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441号 徐胜阳: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4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895号 张书君、刘兆瑞: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89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1274号 李雪可:本院受理原告张秀丽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11民初1274号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2812号 王凯: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2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2845号 江苏南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何宇升:本院受理徐州市亿缘顺商贸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3311号 徐州和睦家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郭楠诉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民事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2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苗家强、孙凤菊: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1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刘玉秋: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10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吕延福: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10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李艳玲: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14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陈奔: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14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625号 泉山区传奇味道饭店:本院受理徐州宣茂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泉山区传奇味道饭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11民初6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魏凤景:本院受理李国英诉你离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144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7月12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张树英、李存良、邯郸市存良装卸搬运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443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7月11日10:50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王昊志、李捷:本院受理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445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7月11日9:20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高国民、张秀兰、河北天晨门窗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445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7月11日9:30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胡新花、胡国臣、邯郸市德皓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443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7月11日10:20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苗新平、邯郸县旭宇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443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7月11日10:30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崔占杰、崔振奎、邯郸市拓恩华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443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7月11日10:40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李捷、王昊志:本院受理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445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7月11日9:40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王建军、赵燕云、王伏修、邯郸市亘大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444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7月11日10:10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杨曙花:本院受理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444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7月11日9:50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赵猛、魏霞、永年县晨旭紧固件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444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7月11日10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董继文、尚秀荣、刘孟合:本院受理刘振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53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7月18日10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李丽萍:本院受理邯郸市诚信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41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7月18日9:40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耿利民:本院受理宋智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73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7月18日9:20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蔡明亮、邯郸市瑞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师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16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7月18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陈海刚:原告王浩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因未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没及时交付房屋并协助原告办理过户手续。应双倍返还原告购房定金6万元,退还原告购房款31万元,共计37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2、判令被告因2021年12月31日至今未交付涉案房屋应向原告支付的违约金17万元;3、本案的保全费、诉讼费、代理费等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2年7月14日上午9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陈国辉: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山支行与被告陈国辉、四川腾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1322民初10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确认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山支行与被告陈国辉、四川腾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A:【一手贷】字[【南充】行【营山】支行【2014】年【1000705】号)《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项下未到期的借款于2022年2月18日到期;二、被告陈国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山支行借款本金113740.05元及利息(利息包括:2022年5月1日之前的利息1572.37元及从2022年5月2日至款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进行计算的利息总和);三、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山支行对被告陈国辉提供的位于营山县朗池镇复兴桥路北侧天府名苑2幢l单元23层5号房屋在拍卖、变卖后的价款在本判决第二项确定的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山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83元,由被告陈国辉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胡欣龙:本院受理原告叶灿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风险提示书、文书上网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2年7月21日14时3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王辉:本院受理原告叶灿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风险提示书、文书上网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2年7月21日15时3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许川:本院受理原告朱佑财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风险提示书、文书上网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2年7月21日10时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赵丹:本院受理原告郑浩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风险提示书、文书上网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财产保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2年7月22日10时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余少锋: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互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风险提示书、文书上网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2年7月22日9时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葛阳华:本院受理原告郑碎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风险提示书、文书上网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22年7月21日9时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江西正新通用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亚瓯电气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85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谭中万:本院受理原告朱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233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4892号 乐清市城东熊大整体橱柜店、熊长根:原告乐清市城南婺清木门厂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2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7月25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张晓红、赵斌:本院受理常海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1283民初110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肖叶全:本院受理王小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283民初79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陆夏庆:本院受理钱少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283民初108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余小林: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原审被告)曾平芳与被申请人(原审原告)成兆龙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0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邓操:原告谭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2)川1002民初920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传票、诉状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凌家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丁晓莉:本院受理陈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定于2022年7月27日14时30分在本院汉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刘德林:本院受理彭端均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683民初80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准予彭端均撤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潘蓉萍、谈建华、魏俊华、桐乡市乔美服饰有限公司、邓崇妹、魏郡慧: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856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上海银福纺织品有限公司: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你、徐显亮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6832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刘玉海:原告公维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2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黄振军: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440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2022)粤0606民特43号 本院于2022年5月13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卢惠波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下落不明人梁桂英,女,1945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林头。申请人卢惠波称,申请人卢惠波系下落不明人梁桂英的儿子,梁桂英自1993年12月13日离家后下落不明,经多方寻找,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但一直没有音讯。下落不明人梁桂英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梁桂英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梁桂英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梁桂英情况,向本院报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22)粤0606民特46号 本院于2022年5月18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卢伟健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下落不明人卢桂甜,男,1967年6月9日出生,原住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申请人卢伟健称,申请人卢伟健系下落不明人卢桂甜的儿子,卢桂甜自2007年5月离家后下落不明,经多方寻找,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但一直没有音讯。下落不明人卢桂甜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卢桂甜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卢桂甜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卢桂甜情况,向本院报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22)粤0606民特47号 本院于2022年5月19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欧阳雁珍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下落不明人欧阳有柏,男,1962年12月3日出生,原住佛山市顺德区均安。申请人欧阳雁珍称,申请人欧阳雁珍系下落不明人欧阳有柏的配偶,欧阳有柏自1999年离家后下落不明,经多方寻找,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但一直没有音讯。下落不明人欧阳有柏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欧阳有柏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欧阳有柏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欧阳有柏情况,向本院报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蔡杰: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龚志平、王小娟、周萍、龚语欣、周萍: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董鑫: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侯国振: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陶龙龙: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龚志平、王小娟、周萍、龚语欣: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衡达春: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袁志方: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徐坠林、张加成: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何琴: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唐雪娟: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翁建明: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蒋康: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宇、朱志强: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林延锋: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杨迎宾: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申岐:本院受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宋戊龙:本院受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张德根:本院受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周欢欢:本院受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林友国:本院受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胡涛: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执行局105室)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东莞市伟密五金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苏州普茨迈精密航空设备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583民初6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杨国伟: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鲁山县支行诉被告肖艳阳、第三人杨国伟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并作出(2021)豫0423民初5094号民事判决书。宣判后,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鲁山县支行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上诉,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豫0423民初5094号民事判决书,改判准许上诉人对位于河南省鲁山县七街棉木园私有房产一处中的二楼西户及地面一层从西向东5号储藏室(房产证号:鲁阳房字第00020275号)予以执行。2、请求判令被上诉人承担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被上诉人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答辩状。
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
李会强:本院受理内蒙古君正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证据、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江苏菓亿日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诉你方快递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苏0402民初7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蒋志鸿、蒋五明:本院受理北京三一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225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绍兴聚鑫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叶鑫钢:本院受理北京三一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225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武汉宇信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六道轮数控机械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232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孔水香:本院受理常州龙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钱苏蕾、第三人孔水香案外人执行异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402民初34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郭继平:本院受理汪贤燕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02民初10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昆山市玉山镇洪和亭五金工具商行:本院受理广州全杰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与你方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百希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市玉山镇瑞景工业配套服务部与你方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66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常州万睿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顾正林:本院受理瞿国英诉你们、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周华兰、第三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举证通知书、审判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法庭(二)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陆欢:本院受理张琳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州艾马迅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陆海平:本院受理昆山煜源忻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姚月霞:本院受理朱叶红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杨建峰、李金城、分宜广达汽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苏0583民初26369号原告冯晓英与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杨建峰、李金城、分宜广达汽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2)苏0583民初79号原告唐春雨与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杨建峰、李金城、分宜广达汽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苏0583民初26370号原告刘闪闪与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汉思智能技术(南京)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2)苏0583民初283号原告昆山京伯腾机电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马晓阳:本院受理(2022)苏0583民初386号原告张长升与被告马晓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分公司、第三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江阴市利港街道卡烨机械配件经营部因其所持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遗失,号码为3140005134114442,金额为20000元,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并依法予以公告。出票人为常州市通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收款人为芜湖旺焜建材销售有限公司的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票日期为2021年12月2日,汇票到期日为2022年6月2日,最后持票人为申请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丁思刚:本院受理朱秀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五个严禁、廉政(三个规定)监督卡、诉讼事项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冯小南、邹芬珍、冯卓君:本院受理卢铁球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五个严禁、廉政(三个规定)监督卡、诉讼事项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许玉霞:本院受理戴春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五个严禁、廉政(三个规定)监督卡、诉讼事项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武进高新区强品建筑施工队因其所持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高新区支行银行承兑汇票遗失,号码为3140005134172132,金额为26000元,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并依法予以公告。出票人为江苏瑞佳光伏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武进高新区强品建筑施工队的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高新区支行,出票日期为2022年3月2日,汇票到期日为2022年9月2日,最后持票人为申请人。自公告之日起135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邓长春、范良:本院受理奎屯永嘉木材店诉乌苏市众聚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人民法院
(2022)苏0826破1号 2022年5月25日,本院根据淮安新港建设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淮安天晟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指定江苏昊震翰律师事务所担任淮安天晟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淮安天晟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2年6月24日(含)前,向淮安天晟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现场申报债权: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青岛路38号2幢9号江苏昊震翰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3511525151、13952388383,联系人:卞恒亮、吴春梅,邮编223001)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淮安天晟置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淮安天晟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2年7月5日14时30分在涟水县人民法院第十三号审判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
高晶晶:本院受理陈继奎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顺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江苏顺仁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徐州朗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司与渠向阳、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顺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梁涛:本院受理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桑剑钊:本院受理薛志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名单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高京生:本院受理薛志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名单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焦涛:本院受理刘魏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初83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张志平:本会受理申请人邯郸市诚信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抵押反担保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邯仲案字第0065号案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东路科技中心12楼、0310-308451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仲裁员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期限届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李书芳:本会受理申请人邯郸市诚信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抵押反担保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邯仲案字第0066号案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东路科技中心12楼、0310-308451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仲裁员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期限届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周佳:本会受理申请人邯郸市诚信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抵押反担保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邯仲案字第0067号案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丛台东路科技中心12楼、0310-308451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期限届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岳晓晴:本会受理申请人邯郸市诚信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抵押(反担保)合同纠纷仲裁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邯仲案字第705号案的仲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邯郸市科技中心12楼、0310-3084515)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选定仲裁员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期限届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
邯郸仲裁委员会
张瑾、吕杰:本会受理申请人孟俊刚与你们之间的借款、抵押合同纠纷仲裁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规定指定曹海为独任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邯仲案字第645号案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邯郸市丛台东路科技中心12楼,0310-3084515),逾期视为送达。仲裁庭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0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
邯郸仲裁委员会
时可(所有房屋产权证号:安阳市产监私字第015734号):本会受理的申请人索小勇(索嗣忠之子)、索小峰(索嗣忠之子)与你之间房屋买卖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安仲案字第198号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员选定书、本会的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等案件材料,限你于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2年8月15日9时在本会仲裁一庭审理本案,请被申请人于答辩期满后5日内前来本会领取本案组庭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届时仲裁庭将依法开庭审理本案。(本会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大道559号市民之家A0208,联系人:邓华铭,电话0372—2963110)
安阳仲裁委员会
倪士仪(原所有坐落于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西钟楼巷唐子巷办事处8号房屋,房屋产权证号:安阳市1131004094):本会受理的申请人索小勇(索嗣忠之子)、索小峰(索嗣忠之子)与你之间房屋买卖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安仲案字第199号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员选定书、本会的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等案件材料,限你于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书及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2年8月15日10时在本会仲裁一庭审理本案,请被申请人于答辩期满后5日内前来本会领取本案组庭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届时仲裁庭将依法开庭审理本案。(本会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大道559号市民之家A0208,联系人:邓华铭,电话0372—2963110)
安阳仲裁委员会
段秉业、杨梦宇:本会受理的杜玉娟与你方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津仲字第1026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将于2022年8月9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未出庭的,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天津鑫呈机械设备技术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广州众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与你方的买卖合同纠纷案[(2021)津仲字第1183、1184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将于2022年8月8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未出庭的,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纪虹英:本会受理韩金福与你方的合同纠纷案[(2021)津仲字第0764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将于2022年8月10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未出庭的,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陈大庆: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与你方间的保险代理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湖仲(2022)裁字第13号组庭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在此期间,你方也可以到本会领取上述法律文书。本会将定于2022年7月15日14时30分在425庭审室开庭审理。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海南三丰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陈东明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2﹞103号),并定于2022年7月4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407,联系电话:0898-6656811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与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蘑菇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王冬华、聂书围、覃思嘉、林会成、陈香燕、徐曹恩晖、潘天祥、王细末、刘炳位、赵宝婷、王苑霖、陈开胜、卢大清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2﹞第63-75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407,联系电话:0898-6656811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委于2022年5月10日刊登的申请人王威的公告中,“定于2022年6月14日15时30分开庭审理。”改成“定于2022年6月13日15时30分开庭审理。”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福泉合营美美美甲店:本委受理福劳(人)仲案字(2022)126号陈明娟与你方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
期满后15日内。本委定于2022年7月21日9时在本委(福泉市政务服务中心17楼1717室仲裁庭,(法院旁))开庭审理,务必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裁决。
贵州省福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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