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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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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记述中国青年的百年奋斗史
· 探索犯罪构成理论规则体系
· 全面系统研究人格权理论
· 清代法律知识的商业出版与传播
· 新时代检察改革的经验与启示
· 从内乡县衙建筑和匾联看古代的法律文化(下)
· 古代的见义勇为与见死不救

从内乡县衙建筑和匾联看古代的法律文化(下)

( 2022-05-1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郝铁川
宣扬法家依法定罪量刑理念
  刑房联:按律量刑昭天理;依法治罪摒私情。
  意思是:按照律条定罪,才能体现天理;要做到依据法律惩治犯罪,必须抛弃私情。刑房是大堂前吏、户、礼、兵、刑、工六房之一。
宣扬法家工程质量考核理念
  工房联:鸠工庀材精营造;通路开渠细耕耘。
  意思是:召集工匠,挑选材料,精心施工;筑路、修渠,都要精益求精。这是法家理念,《秦律杂抄》记载,考查时产品被评为下等,罚工师一甲,丞和曹长一盾,徒(一般工人——录者注)络组二十根。三年连续被评为下等,罚工师二甲,丞和曹长一甲,徒络组五十根。如果产品不符合要求不得进入市场,一律禁止销售。产品上面要刻上制造者的姓名,即“物勒工名”制度,对产品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儒家不关注这些雕虫小技。
  宣扬儒家天理、国法、人情相结合理念
  与二堂相对的屏门上方有一块横匾,题写“天理国法人情”。天理有二义:一是自然规律,如春夏秋冬之更替,古代有秋冬行刑制度;二是民心。《孟子·梁惠王》曰:“左右皆曰可杀,勿听;诸大夫皆曰可杀,勿听;国人皆曰可杀,然后察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国法既包括成文法,也包括习惯法。按唐律规定,对待犯罪行为:有律条可依的,应依律条处理;律条无规定,可以比附律条,应出罪者,举重以明轻,应入罪者,举轻以明重;不能比附律条的,可依杂律篇违令条规处理;按违令规定也不能处理的,那就按照不应得为办,情节轻的笞四十,事理重的杖八十。人情体现三纲五常的道理。中华法系有“理不可为”罪名。汉代称为“不当得为”,唐、宋、明、清改称为“不应得为”。指做了律令没有禁止而“按理”是不应该做的行为。《唐律疏议》注:“谓律令无条,理不可为者。”《明律集解》解释说:“凡理之所不可为者谓之不应为,从而为之,是亦罪也。”
  典史衙大门联:法规有度天心顺;官吏无私民意安。
  意思是:制定法律宽严适当,就合乎天理人心;执法官吏没有私心、秉公办案,就能安抚百姓,赢得民心。典史主管治安刑狱及文移出纳,统领六房书吏。
宣扬儒家民本理念
  县丞衙大门联:宽一分,民多受一分赐;取一文,官不值一文钱。
  意思是:为官者要尽量减轻百姓负担,少取一分,百姓就多得朝廷一分恩赐;相反,为官者如果夺取百姓一文钱,那在百姓眼里,当官的连一文钱也不值。县丞是知县的属官,分管税收等。
  主簿衙大门联:与百姓有缘,才来此地;期寸心无愧,不鄙斯民。
  意思是:因为与此地百姓有缘,才来此地当官;努力做到问心无愧,不让百姓鄙视自己。主簿是知县的属官,分管户籍等。
  主簿衙正厅联:扪心自惭兴利少;极目只觉旷官多。
  横匾:俭养廉。
  意思是:扪心自问,我为百姓办的好事少;眼望四周,发现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庸官多。
  刑、钱夫子院联:为政不在言多,须息息从省身克己而出;当官务持大体,思事事皆民生国计所关。
  意思是:处理政务不要夸夸其谈,不干实事,而要时时反省自己、廉洁奉公;当官要有全局观念,每一件事都要从国计民生出发。刑、钱夫子院是知县的幕友钱谷、刑名师爷办事处。
  西账房联:一丝一粟,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
  不能随便获取百姓一丝一毫的东西,这涉及官员的名节;一厘一毫的钱和物质,都是百姓的血汗,不能不珍惜。东、西账房(亦称银局、税库)位于刑、钱夫子院两侧,分别管理县衙内正常收支及全县税银。
  三堂名联: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
  这是清朝康熙年间知县高以永到任内乡后,面临百姓四处逃散,田园荒芜,百废待兴,夜不能寐,挥笔撰写的一副对联,人称“官德对联”。上联是如何看待民众,官从民众来,民是官的衣食父母,为官者不要高高在上,欺压百姓。下联是如何看待当官,要看淡职务高低,看重做事,不计较荣辱得失,能上能下。“三堂”雅称“三省堂”,是知县的内宅,旧称“知县廨”,是知县接待上级官员,商议政事和办公起居之所。有些事涉当事人名节,亦在此审理。
宣扬法家的廉政理念
  法家注重廉政建设。《秦律》规定了对官吏的原则要求:即为吏之道,要有五善:“忠信敬上;清廉无谤(清正廉洁,没有不好的名声);举事审当(办事谨慎,恰合分寸);喜为善行;恭敬多让”。《周礼·天官冢宰》中也有类似记载:“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意思是说,政府从善良、能干、敬业、公正、严格执法、明辨是非六个方面对官员进行考察考核,而在六种考核内容之前都加上了“廉”字。尽管不少人认为《周礼》是儒家经典,但笔者倾向于顾颉刚、杨向奎等关于《周礼》出自战国中叶齐国法家人物之手的说法。《论语》《孟子》有民本思想,但没有明显的廉政思想。廉政应该和官僚制度有关,而后者是在战国时期产生的,法家主张官僚制度,儒家多主张贵族世卿世禄制度。
  东账房联:廉不言贫,勤不言苦;尊其所闻,行其所知。
  意思是:自己既行廉政就不要嫌弃自己清贫,既然勤政就不要埋怨自己辛苦;要倾听社会舆论,检点自己的行为,实现自己的抱负。
宣扬儒家修身理念
  外匾:“三省堂”。“三省”出自《论语》中曾子的名言:“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三堂”是知县正常办公起居活动最频繁的地方,所以用“三省”警诫自己加强自身修养。
  内匾:“清慎勤”。此语出自三国魏司马昭训长吏之言:“为官长,当清、当慎、当勤,修此三者,何患不治乎!”以此警诫官员要清正廉洁、谨慎处事、勤勉敬业。
  东花厅联: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
  意思是:要以正常的心态看待荣辱和职务的升降。如同孔子所说的那样:“陈力就列,不能者止。”(《论语·季氏》)意思是凭借自己的能力担任职务,不能胜任的就辞职。东、西花厅是知县与其眷属居住之处。花厅也是审理花案(隐私较多的案件)的地方。
  内乡县衙建筑和匾联折射出来的法律文化,不仅使我们看到了它的内容驳杂,儒、道、法荟萃;而且还看到了国与家浑然不分,三省堂是知县内宅,花厅是知县与其内眷居住之处,但知县也可以在那里审理案件,与皇帝的内朝、外朝何其相似乃尔!
  (《从内乡县衙建筑和匾联看古代的法律文化(上)》详见于《法治日报》2022年4月20日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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