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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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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晨 少年审判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被誉为“特殊的希望工程”。202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同时,在六个巡回法庭分别设立少年法庭巡回审判点。 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成立一年多来,取得了哪些工作成效?《法治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负责人。 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我们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加强未成年人案件的裁判文书说理,通过判决有效激活保护未成年人的新制度。发挥司法裁判导向作用,引导全社会注重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段农根举例说,对一些父母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怠于履行抚养监护义务、为孩子订“娃娃亲”等行为进行训诫,发出家庭教育令,让“依法带娃”成为家长必修课;对未成年人入住宾馆未尽询问义务、给未成年人文身、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滥用人脸识别技术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行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行为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共有2328家法院的13801名法官担任15332所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促进落实了“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的要求。 随着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纷纷出台——去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开始施行;今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始施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副庭长王欢欢结合审判实践告诉记者:“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后,我们在审理两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家长存在家庭教育缺位和教育方法不当的问题,被害人家长存在对未成年人手机上网疏于监管、防范性侵害安全教育不足等问题。审判法官及时聘请家庭教育指导师,结合青春期孩子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共同制定了指导方案,对双方家长开展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经后期回访,被害人家长已加强了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监管,帮助孩子进一步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被告人家长也改进了与孩子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孩子认可。” “通过审理这些案件,我深刻感受到了新时代赋予少年法庭法官的新使命,我们不仅要审理好每一起案件,更要用心、用爱、用情护航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让法治阳光照进孩子的心田、照亮孩子的未来。”王欢欢说。 惩戒教育帮扶救助双管齐下 前不久,最高法发布了九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贾某某诈骗案是一起帮助未成年被告人重回人生正轨的典型案例。 在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采用了圆桌审判、社会调查、法庭教育、“政法一条龙”和“社会一条龙”等多项未成年人审判特色工作机制,平等保护非本地籍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的警醒、教育作用和亲情的感化作用,将审判变成失足少年的人生转折点。 案件审结后,法官持续跟踪帮教,被告人贾某某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积极反省。在法官的积极协调下,目前贾某某已回到高中学习,正在备战高考。 段农根介绍说,未成年人犯罪往往跟他们的心智发育还不成熟、辨认和控制能力还不健全有关。对未成年罪犯,特别是低龄未成年罪犯,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尽最大努力促使未成年罪犯悔过自新,帮助他们重回人生正轨。同时,也注意区别对待,体现对未成年人“宽容但不纵容”的精神。 统计显示,近十年,我国法院判处的未成年罪犯人数呈下降趋势,下降幅度达45.7%;未成年罪犯占全部刑事罪犯的比例从2012年的5.4%减少到2021年的2.0%,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成效显著。 针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救助,段农根说:“遭到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往往都受到巨大的伤害,特别是在性侵、拐卖未成年人案件中,人民法院会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障,及时采取心理疏导、隐私保护等措施,对确有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进行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必要的时候帮助被害人予以转学安置,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社会的温暖。” 近五年来,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民事案件125万余件;处理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11000余件;审结因实施性侵、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而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600余件,实现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全方位司法保护。 统一归口管理指导少年审判 “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指导全国少年法庭,进一步树牢特殊、优先、全面、综合保护未成年人的理念,依法审理各类未成年人案件,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行为。”段农根介绍说,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一般不得适用缓刑假释;对未成年人网络打赏、短视频侵犯儿童信息等新型案件,要及时明确裁判规则,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信息保护。 最高法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为强化少年审判监督指导,最高法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出台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贯彻落实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对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的具体标准作出明确规定,织细织密保护未成年人的法网。如为准确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正在起草《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贯彻落实教职员工犯罪从业禁止制度,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起草《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为确保家庭教育促进法准确、统一、有效实施,正在综合各地法院经验,着手起草实施细则等。 在最高法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及少年法庭巡回审判点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之后,大部分高、中级人民法院也参照最高法的做法,建立了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领导机制,大力推动少年法庭机构、队伍建设。 截至2021年底,全国法院成立少年法庭2181个,配备员额法官6025人,少年法庭专业化审判机制、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深化少年司法改革,大力推进专业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少年审判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目标,不断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特点的审判方式,建立单独绩效考核体系,继续推进涉未成年人案件‘三合一’综合审判改革,推动少年法庭统一归口管理。”段农根说,“我们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团体的协作配合,促进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严密体系和有效合力。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或有关部门没有履行职责或者履责不力的,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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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希望工程”为孩子撑起法治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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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深化少年司法改革严密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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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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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副庭长王欢欢(右三)走进校园,指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表演法治剧。 本报通讯员 李思博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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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晨 少年审判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被誉为“特殊的希望工程”。202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同时,在六个巡回法庭分别设立少年法庭巡回审判点。 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成立一年多来,取得了哪些工作成效?《法治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负责人。 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我们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加强未成年人案件的裁判文书说理,通过判决有效激活保护未成年人的新制度。发挥司法裁判导向作用,引导全社会注重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段农根举例说,对一些父母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怠于履行抚养监护义务、为孩子订“娃娃亲”等行为进行训诫,发出家庭教育令,让“依法带娃”成为家长必修课;对未成年人入住宾馆未尽询问义务、给未成年人文身、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滥用人脸识别技术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行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行为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共有2328家法院的13801名法官担任15332所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促进落实了“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的要求。 随着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纷纷出台——去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开始施行;今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始施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副庭长王欢欢结合审判实践告诉记者:“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后,我们在审理两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家长存在家庭教育缺位和教育方法不当的问题,被害人家长存在对未成年人手机上网疏于监管、防范性侵害安全教育不足等问题。审判法官及时聘请家庭教育指导师,结合青春期孩子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共同制定了指导方案,对双方家长开展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经后期回访,被害人家长已加强了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监管,帮助孩子进一步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被告人家长也改进了与孩子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孩子认可。” “通过审理这些案件,我深刻感受到了新时代赋予少年法庭法官的新使命,我们不仅要审理好每一起案件,更要用心、用爱、用情护航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让法治阳光照进孩子的心田、照亮孩子的未来。”王欢欢说。 惩戒教育帮扶救助双管齐下 前不久,最高法发布了九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贾某某诈骗案是一起帮助未成年被告人重回人生正轨的典型案例。 在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采用了圆桌审判、社会调查、法庭教育、“政法一条龙”和“社会一条龙”等多项未成年人审判特色工作机制,平等保护非本地籍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的警醒、教育作用和亲情的感化作用,将审判变成失足少年的人生转折点。 案件审结后,法官持续跟踪帮教,被告人贾某某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积极反省。在法官的积极协调下,目前贾某某已回到高中学习,正在备战高考。 段农根介绍说,未成年人犯罪往往跟他们的心智发育还不成熟、辨认和控制能力还不健全有关。对未成年罪犯,特别是低龄未成年罪犯,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尽最大努力促使未成年罪犯悔过自新,帮助他们重回人生正轨。同时,也注意区别对待,体现对未成年人“宽容但不纵容”的精神。 统计显示,近十年,我国法院判处的未成年罪犯人数呈下降趋势,下降幅度达45.7%;未成年罪犯占全部刑事罪犯的比例从2012年的5.4%减少到2021年的2.0%,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成效显著。 针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救助,段农根说:“遭到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往往都受到巨大的伤害,特别是在性侵、拐卖未成年人案件中,人民法院会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障,及时采取心理疏导、隐私保护等措施,对确有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进行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必要的时候帮助被害人予以转学安置,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社会的温暖。” 近五年来,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民事案件125万余件;处理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11000余件;审结因实施性侵、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而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600余件,实现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全方位司法保护。 统一归口管理指导少年审判 “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指导全国少年法庭,进一步树牢特殊、优先、全面、综合保护未成年人的理念,依法审理各类未成年人案件,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行为。”段农根介绍说,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一般不得适用缓刑假释;对未成年人网络打赏、短视频侵犯儿童信息等新型案件,要及时明确裁判规则,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信息保护。 最高法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为强化少年审判监督指导,最高法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出台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贯彻落实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对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的具体标准作出明确规定,织细织密保护未成年人的法网。如为准确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正在起草《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贯彻落实教职员工犯罪从业禁止制度,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起草《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为确保家庭教育促进法准确、统一、有效实施,正在综合各地法院经验,着手起草实施细则等。 在最高法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及少年法庭巡回审判点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之后,大部分高、中级人民法院也参照最高法的做法,建立了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领导机制,大力推动少年法庭机构、队伍建设。 截至2021年底,全国法院成立少年法庭2181个,配备员额法官6025人,少年法庭专业化审判机制、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深化少年司法改革,大力推进专业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少年审判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目标,不断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特点的审判方式,建立单独绩效考核体系,继续推进涉未成年人案件‘三合一’综合审判改革,推动少年法庭统一归口管理。”段农根说,“我们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团体的协作配合,促进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严密体系和有效合力。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或有关部门没有履行职责或者履责不力的,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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