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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婕 姜东良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坚持利民为民惠民的工作理念,着力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积极探索“线上零距离、线下少跑腿、服务无障碍”的新模式,让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走到广大群众身边,把便利带给群众、让人民得到实惠。2021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636件,同比增长126.8%,接待群众来访11588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4412人次,实现服务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相关经验被临沂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评为全市“政法为民办实事”优秀成果。 法律援助“零距离” 立足网络化、数字化飞速发展现状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特殊形势,针对广大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日益增强的需求,河东区以网络建设为载体,实现法律援助线上“零距离”。一方面,整合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窗口设置和服务功能,提升改造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做细做实法律援助服务。选派9名律师轮流坐班,线上“点对点”解答群众热线咨询,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另一方面,加快建设“法援在线公众号”“援宝App”“法援在线网站”等网络服务载体,打造“互联网+法律援助”的服务新模式。法律援助案件实现申请人由线下“到处找、多头跑”向线上“一网办、不见面”转变,让群众可以足不出户享受专业及时的法律援助服务。 受援群众“少跑腿” 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积极推进服务转型升级,切实提高服务效能,让受援群众“少跑腿”。 河东区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统揽,11个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14家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站,镇街及职能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点,村居(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室,构建了集“咨询、联络、代理、代办”于一体的四级法律援助服务联系平台,打造“半小时服务圈”,实现全区法律援助全覆盖。 本着“能援尽援”的原则,河东区将涉及劳动保障、交通事故等与民生密切事项纳入援助范围,同时降低审查门槛,把法律援助人群由低保拓展到了低收入群体,惠及更多群众。对农民工、残疾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特殊群体“优援先援”,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办理。 深化法律援助“放管服”,河东区采取减程序、减证明、减时限和实行一次性告知等措施,再造工作流程,实现“减证便民”,并为老弱病残和生活困难等特殊群体提供“一站式”全程代办服务。 2021年以来,先后为农民工和困难群众办理支付劳动报酬或经济纠纷赔偿等“少跑腿”事项791人次,挽回经济损失632.6万元。 法援服务“无障碍” 河东区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保障法律援助质效,助力法律援助服务“无障碍”。制定实施了《河东区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办法》和《河东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对法律援助的管理机制、简化程序、基础建设、队伍建设、资金保障等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法律援助有章可循,创优制度环境。 综合案件类型、承办人专业特长、受援人意愿等因素,合理指派承办机构和人员,做到合理分配、有的放矢。河东区组建了由公安、法院、检察院、律师、公证等人员组成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库,对援助案件质量进行评估,规范和引导法律援助人员办案行为,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河东区还组织办案律师对年内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开展案卷评查,对案卷内容及办案质量进行量化打分,调动办案律师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促进办案质量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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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零距离 线下少跑腿 服务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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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河东区创新法律援助模式服务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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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0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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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婕 姜东良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坚持利民为民惠民的工作理念,着力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积极探索“线上零距离、线下少跑腿、服务无障碍”的新模式,让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走到广大群众身边,把便利带给群众、让人民得到实惠。2021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636件,同比增长126.8%,接待群众来访11588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4412人次,实现服务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相关经验被临沂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评为全市“政法为民办实事”优秀成果。 法律援助“零距离” 立足网络化、数字化飞速发展现状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特殊形势,针对广大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日益增强的需求,河东区以网络建设为载体,实现法律援助线上“零距离”。一方面,整合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窗口设置和服务功能,提升改造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做细做实法律援助服务。选派9名律师轮流坐班,线上“点对点”解答群众热线咨询,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另一方面,加快建设“法援在线公众号”“援宝App”“法援在线网站”等网络服务载体,打造“互联网+法律援助”的服务新模式。法律援助案件实现申请人由线下“到处找、多头跑”向线上“一网办、不见面”转变,让群众可以足不出户享受专业及时的法律援助服务。 受援群众“少跑腿” 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积极推进服务转型升级,切实提高服务效能,让受援群众“少跑腿”。 河东区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统揽,11个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14家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站,镇街及职能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点,村居(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室,构建了集“咨询、联络、代理、代办”于一体的四级法律援助服务联系平台,打造“半小时服务圈”,实现全区法律援助全覆盖。 本着“能援尽援”的原则,河东区将涉及劳动保障、交通事故等与民生密切事项纳入援助范围,同时降低审查门槛,把法律援助人群由低保拓展到了低收入群体,惠及更多群众。对农民工、残疾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特殊群体“优援先援”,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办理。 深化法律援助“放管服”,河东区采取减程序、减证明、减时限和实行一次性告知等措施,再造工作流程,实现“减证便民”,并为老弱病残和生活困难等特殊群体提供“一站式”全程代办服务。 2021年以来,先后为农民工和困难群众办理支付劳动报酬或经济纠纷赔偿等“少跑腿”事项791人次,挽回经济损失632.6万元。 法援服务“无障碍” 河东区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保障法律援助质效,助力法律援助服务“无障碍”。制定实施了《河东区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办法》和《河东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对法律援助的管理机制、简化程序、基础建设、队伍建设、资金保障等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法律援助有章可循,创优制度环境。 综合案件类型、承办人专业特长、受援人意愿等因素,合理指派承办机构和人员,做到合理分配、有的放矢。河东区组建了由公安、法院、检察院、律师、公证等人员组成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库,对援助案件质量进行评估,规范和引导法律援助人员办案行为,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河东区还组织办案律师对年内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开展案卷评查,对案卷内容及办案质量进行量化打分,调动办案律师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促进办案质量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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