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08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公告
9 9/9 8 9 ****处理标记:[Page]时,数据源为空。 ****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人民法院公告
· 人民法院公告
· 人民法院公告
· 公告专栏

人民法院公告

( 2022-04-0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金荣:本院受理原告舒真德诉你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2)浙0482民初336号 昆山贝茵迪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MA1N9UXA21)、张来宾(身份证号码:410112196704130079):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乍浦塑料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5月27日上午10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判决。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7799号 彭龙(新疆乌什县英阿瓦提镇4团9连100栋11号,公民身份号码:652927199002260010):本院受理原告浙江茂泰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彭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784民初77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彭龙归还原告浙江茂泰投资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200万元,并支付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从2021年12月7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款项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如被告彭龙未按上述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800元,公告费1300元,合计24100元,由被告彭龙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1)川0903民初7798号 浙江快驴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船山区易洪林配件经营部诉被告浙江金超威能源有限公司、浙江快驴科技有限公司、湖州快驴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22年3月1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你方的起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船山区易洪林配件经营部撤回对浙江快驴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1323民初495号 王翠荣:本院受理原告赵为俊与被告王翠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1323民初4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2)浙0482民初229号 翁林木(身份证号码:320524196304027457,男,汉族,户籍所在地: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横泾镇新齐村(3)上毛岐135号):本院受理原告沈其方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2年5月10日上午9时30分(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判决。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2022)浙0482民初251号 杨成兵(身份证号码:320922197801122715,男,汉族,户籍所在地:江苏省滨海县拥军巷20号):本院受理原告叶良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2年5月10日上午10时00分(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判决。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2021)浙0482民初3892号 张云静(身份证号码:34032119840308891X):本院受理原告俞龙良与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482民初3892号判决书。限你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靳永明:本院受理原告陈尚志诉被告聂海兰、靳永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425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宛盖超:本院受理原告郑欣琰诉你的子女李彤鑫、宛锦鹏及被告刘艳丽、李芳亮、李振培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民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肖福君:原告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祥国板材经营部与被告肖福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326民初30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重庆涪陵区远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区远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务川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黎石江诉你公司与张杰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黔0326民初350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大坪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韦杰:本院受理的原告任得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刘成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因无法通过其它方式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青2221民初386号、(2022)青2221民初3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2)青2222民初4号 邓自廷:本院受理原告刘鑫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祁连县人民法院
(2022)青2222民初170号 李洋:本院受理原告王一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祁连县人民法院
(2022)青2222民初49号 邓自廷:本院受理原告丁玉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祁连县人民法院
(2022)青2222民初91号 邓自廷:本院受理原告马孝平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祁连县人民法院
(2022)青2222民初92号 邓自廷:本院受理原告马孝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祁连县人民法院
牛红勋:本院受理原告高国红诉被告牛红勋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民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边赛兵:本院受理原告高佳佳诉被告边赛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民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2)豫0721民初411号 河南龙取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荆怀革诉你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0721民初41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9:30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1148号 苏州鸣鑫翊机器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昆山市周市镇陆杨杜家路316号。法定代表人:张鸣。)本院受理原告永康市巨豪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州鸣鑫翊机器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等法律文书。原告诉称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预付款5万元,并赔偿逾期还款利息损失从起诉之日起至款清为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本案诉讼费用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审理日期为2022年6月9日上午09:30,开庭地点在第25审判庭。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于2022年3月31日受理儋州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陈炜中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因本案被害人众多,为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现将相关权利义务(相关规定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六条、第一百零一条)公告通知各被害人(名单附后)
  本案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行使相关诉讼权利时,可以拨打联系电话或以书面形式递交本院。邮寄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东54号儋州市人民检察院。邮编:571700.
  联系人:检察官蔡敷隆
  办公室电话:(0898)23885903
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4月6日
公告送达人员名单:孙春园、吴三花、李美丹、李美玲、王琼丽、王日楼、李启东、谢连侬、叶顶巨、叶顶雄、陈秀湖、陈强侬、陈克忠、麦兴连、陈瑞达、何明花、陈美彩、陈贤贵、陈汉妃、麦美香、王如妍、李烂女、王周翠、张二花、陈秀英、黎汉英、陈桂青、林允英、林秀、郭庆联、沈景香、符卸富、谢二女、陈耀乾、张炳吉、王新梅、林景春、叶雪梅、李二美、谢花女、林井美、谢玉花、黎交梅、王德明、林庆、李雪坤、许益杰、郑其丽、黎壮娇、黎信罴、郑二妃、林华桃、郑美侬、叶成二、谢小乙、郑耀东、谢秋妹、王天月、陈木香、林春桃、黎菊女、林生志、张六女、陈五美、郑其妍、曾承娇、陈维仁、陈三花、谢长女、陈彩女、陈秋娥、陈振坭、黎儒康、许汉美、谢娥女、陈介玉、王金娟、许连女、金桃、陈二女、吴五女、翁赛连、谢秋娥、林宏江、郑二女、许挺贤、符芬声、林秀桃、许英爱、李菊梅、陈五女、林如兰、林学桃、陈秀月、王炳淑、符壮图、陈引鸾、陈逢香、许冠富。

   
相关文章: